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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2003年非典:政府和媒体沉默、失语——真实权威的声音迷失——谣言滋生——激起社会的恐慌——抢购药品和白醋风波——民众和国际关系组织的不满——主管部门组织首次的新闻发布会,建立每天的新闻发布机制;2011年723动车事故:新闻发布会上,铁道部发言人王勇平的一些言语如‘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还有‘至于你信不信(由你),我反正信了’,引发了外界的争论。(表现欠妥,语态太强势,语调过于高亢,神态也不合适;首场新闻发布会最好由铁道部部长召开,不应由新闻发言人独自担当。)当了8年多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但当晚的状况,跟王勇平以往的经历差异甚大。以前,王勇平多次在春运或京沪高铁开通这样的铁路重要措施出台时出现。那样的发布会,王勇平答问时总是面带微笑,游刃有余。当提问结束后,如还有记者强烈要求提问,他也会跟领导商量,争取让其回答问题。即便被媒体围追堵截,他也总是面带微笑。一个问题,说了好几遍,不知情的记者再问起时,他也会再回答。他把发言人与记者的关系视为“富有挑战性的朋友关系”,而不是“敌人的关系”;把他与铁道部、媒体的关系比作“一仆二主”。但在记者看来,王勇平熟稔宣传要领,以虚避实。一名长期联系铁道部的记者称,从王勇平那里,很难问到实质性的新闻,尤其是涉及到铁路负面时。受体制所限,他往往需得到授权后再统一发布。2003年,王勇平在北京参加了为期5天的首期中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一起学习的有来自66个部委和地方机构的100多位新闻发言人。这群被称为“黄埔一期”的官员当时年龄大多在30-45岁。2004年底,国新办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75位新闻发言人联系电话,当时被看作推动政务公开之举。2010年底,当各部委新闻发言人名单第7次公布时,人已经被换得差不多了。与王勇平同批次的优秀新闻发言人,如上海市政府原新闻发言人焦杨,南京市政府原新闻发言人徐宁,包括王旭明在内,都离开了这个风险极大的岗位。王勇平是其中极少数坚持下来的新闻官员。其间,铁道部变故甚多,王勇平身在其位,必受其过。在发言人岗位上坚持8年之久,王勇平离去。发言人因言受过,对错争议又将激起巨浪。定义:新闻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新闻发言人是指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任命中央11部门新闻发言人集体亮相或指定的专职(比较小的部门为兼职)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发布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主要是以政府为传播主体,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为传播客体,通过发布、传播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和重要新闻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历史: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出现是在1982年,第一位新闻发言人是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钱其琛同志。2003年SARS疫情爆发后,从2003年4月初到6月24日,卫生部连续举办了67次新闻发布会,是举办新闻发布会最密集的时期,也是全国全面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标志。作用:关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际效能,我国学者和专家普遍认为体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满足公众知情权,实现公众的民主权利。知情权指的是民众享有了解政府工作情况的权利。而新闻媒介对政府行为的报道就成了公众享有和行使知情权的重要途径。公民通过新闻媒体获得和传播国内外信息,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通过新闻媒体对国家的重大事务、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尊重和保护新闻记者采访、报道和反映真实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获取知识,参加娱乐,满足文化生活的需要。由此可见,公众的知情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权利,是实现民主权利的基础。人们先要知情,才谈得上去行使其权利。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政府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从理论上说,政府的一切行为,除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信息外,都要公开。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方式有很多,部门公告、公众主动询问、领导发表讲话等,但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最便捷、及时、有效的方式。它可以以较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有效的方式,向最广大的公众传达政府的信息。(二)引导舆论,协调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之间的矛盾。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借助媒介平台与公众沟通,为公众提供信息,在公众中塑造良好形象,获取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成为现代高效政府施政的重要方式。新闻发言人可以协调政府机构想要在相对保密的环境下工作的要求和新闻记者及公众要求充分披露政府信息之间的冲突。从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一种有限的信息源,作为一种润滑剂,协调政府、媒体和公众关系,同时,在此基础上引导舆论。从传播学角度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通过议程设置对舆论进行控制。麦库姆斯在其议程设置理论中认为,大众注意某些问题,忽略另一些问题的做法本身可以影响舆论,人们将倾向于了解大众媒体注意的那些问题,并采用大众媒介为各种问题所确定的先后顺序来安排自己对于这些问题的关注程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主体就是通过定期发布一些权威的、经过审定的信息来引导公众关注哪些事情,忽略哪些事情,从而引导舆论,协调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之间的矛盾。(三)促进政府形象的建设,提高政府在公众中的美誉度和公信力。政府形象是公众进行评价的,政府在公众中的美誉度是根据公众的赞赏度来衡量的。美誉度和公信力是公众对政府信任度的综合体现;是对政府共同的总体认识和评价。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正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种实践,它本身就体现了政府的开放形象。政府的开放程度影响到公众对于政府的廉洁、勤政、效能等程度的具体评价。由此看来,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本身就是塑造政府形象的一种途径。政府信息公开体现了政府对于民众的信任,新闻发言人主要是代表政府的形象,由于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具有权威性,政府对某一事件发表的看法、言论是通过新闻发言人发布的,所以在公众的心目中,新闻发言人的形象往往就是政府的形象。不足:概括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偏颇和不足,首先我们会发现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限:形式上公开多,实质上公开少;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原则方面公开多,具体内容公开少;公众被动接受的多,主动参与的少;公开政府“正面”信息多,公开政府“负面”的信息少。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甚至认为,公开那些涉及政府决策失误、吏治腐败、官场歪风等负面信息,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社会安定,总是想方设法掩盖起来。其次,缺乏系统战略,信息搜集工作相对薄弱,新闻发布只看到新闻宣传这一外在表现形式。一些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迫于行政命令的压力而建立的,没有将信息公开看作系统化的、需要整个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的工作,而只着眼于如何应付记者、回答问题上。同时由于长期的部门分工,在信息搜集过程中没有完整的信息系统可以利用,新闻发言人能获得的信息也存在局限性,容易造成发布的内容笼统模糊,难有全面、清晰、明确的信息和中肯的分析。再次,缺乏有效的互动机制,更多注重了发言而忽略了反馈。目前我国大多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政府部门在与公众双向互动沟通的环节上相对薄弱,更多关注了向媒体发布信息,忽略媒体反馈的公众意见,不知道公众关注什么,需要什么,对政府的政策法规支持与否,下情上达的作用没有很好的体现。意义: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成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必要和有效方式,在政府与公众沟通中体现了它的实际价值和效能。如,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国际局势、国内外事务等方面,政府新闻发言人基本能够迅速及时地作出反应,为媒体提供权威性的信息,保持与公众的信息通畅,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稳定。各级政府积极探索立足于实事求是,按新闻规律办事,推进政府资讯公开、透明,促进我国政治民主建设。在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飞速发展的今天,信息对公众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公共信息可以影响公众的思想和行动,也为公众保护自身利益提供了依据。实质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动力源于公众知情权的需求。公众知情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是监督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也是新闻发言人制度赖以存在的法理基础。发言人、主持人、时评人,这是当下三种特殊的群体。无论是正面和负面的社会意见,无论宏大或细微的新闻事件,无论甜酸苦辣的生活话题,都会听到他们的声音。发言人、主持人、时评人不仅是新闻事件的旁观者、点评者,更是参与者,他们的学识、素养、口才乃至说话的方式,会成为一段时间的新闻事件。从小处说,他们代表着公众判断、民心民意;从大处说,他们代表着政府的文化立场、国家的文化形象。——编者这些天故宫博物院的新闻发言人冯乃恩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手机更是从早到晚响个不停,都是要求采访的电话和短信,网络上的各种评论也让他寝食难安。不管你信不信,最近一个时期在公众中流行的两句口头禅“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这是一个奇迹”居然都来自于中国最早培训的号称“黄埔一期”的资深发言人、铁道部的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应该说在当时的舆论氛围下,一个新闻发言人能够不回避,能够坦然面对记者前所未有的逼问,没有怒发冲冠离席而去,已经相当不错了。然而由于缺乏媒体的从业经验和传播素养,也犯了一个资深发言人不该犯的低级错误,没有体现发言人在媒体和公众之间的桥梁作用。”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史安斌,算得上王勇平的老师,作为2003年国务院新闻办主办的“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班”的主讲教授,对于新闻发言人在中国的困境,他心知肚明,王勇平绝不是个例,正是目前中国发言人现状的集中体现。从整体上看,我国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基本建立起来了,去年我国仅中央和省级政府新闻会就达到1700多场,这在世界上也属罕见。与过去相比,我们的新闻发言人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但是从中国的媒体变局来看,要走的路显然还很长。1.新闻发言人为什么总引发争议?他们的一言一行经常成为报纸的头条,但他们也时常会卷入舆论的漩涡,遭来广泛的质疑;他们是信息的传播者,却也是信息的过滤器。他们有时是消防员救火队,有时却是适得其反火上浇油。职业要求他们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然而他们却总犯一些低级错误。这就是中国的新闻发言人。有好事者将中国的发言人进行了简单的归类。无可奉告型:虽然是部门或企业的发言人,但往往一问三不知。对政策对状况都不清楚。本来新闻发言人突破了以往官员“训诫”式的角色定位,通过与记者进行平等对话,能够起到“润物细无声”的传播效果,但事与愿违,很多新闻发言人面对记者的提问都是三缄其口,口头禅都是“无可奉告”。2010年4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表示,如果新闻发言人说“无可奉告”,将追究责任。大包大揽型:在中国的体制下,新闻发言人知道的东西有限,并非事事清楚,有的发言人错误地认为,出了什么事情自己的任务就是去堵枪眼,去转移视线,去替人受过,大包大揽,什么责任都自己扛,有着“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奉献精神。但事实上,“牺牲小我”并不能“成就大我”,而往往是一损俱损。有辨识力和媒介素养的公众,可以区分发言人个人的失误与其所代表的团体的“口径”。照本宣科型:事先准备好台词,不分场合不分对象照本宣科。比如前不久央视连线抗洪前线,面对主持人关于决口有多大、群众转移情况的询问,江西防总办副主任平其俊充耳不闻,先后介绍了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国家防总秘书长、水利部副部长、江西省防总副总指挥的重要指示。其间主持人两次打断、再三询问,平其俊依旧对着事先准备好的稿件大念特念,可谓以不变应万变。自我辩护型:譬如前段时间闹得轰轰烈烈的霸王洗发水的“二恶烷”事件,发言人一直强调二恶烷是整个行业都存在的现象,并非“霸王”独有。而实际上公众所关心的只是对消费者构成何种危害,他们并不关心行业里的种种“潜规则”。“霸王”的这种表态,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考虑,只是一味地撇清干系,难怪会一波不平一波又起。报喜不报忧型:这是大多数单位的习惯做法。碰到自己需要宣传的好事就大书特书,而记者一问起负面新闻就面露难色,推三阻四,冷若冰霜,甚至视媒体为大敌,抱怨记者嗅觉敏锐,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恼羞成怒型:
本文标题:我国新闻发言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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