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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论激励法的管理学基础姓名:刘翠华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指导教师:倪正茂20050501论激励法的管理学基础作者:刘翠华学位授予单位:上海大学参考文献(77条)1.倪正茂法哲学经纬19962.倪正茂科技法学原理19983.倪正茂批判与重建--中国法律史研究反拨20024.俞文钊中国的激励理论及其模式19935.卓泽渊法律价值19946.公丕祥法理学20027.沈宗灵法理学研究19908.刘大生法律层次论19939.《中国法律思想史》编写组中国法律思想史198210.张晋藩中国法制史199511.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管理学:原理与方法199312.杨文士.张雁管理学原理199413.张文贤.朱永生.张格管理伦理学199514.周三多.陈传明.鲁明泓管理学:原理与方法199915.徐国华.张德.赵平管理学199816.林志扬管理学原理200017.吴照云管理学原理200118.董安邦管理信息系统200119.刘俊生管理学200120.张义珍.江占民管理学200021.苏慧文.姜忠辉管理学原理与案例199922.章健管理学200223.詹华.陆忠平管理学200224.徐子健管理学200225.吴照云管理学200326.李福海管理学新论200227.潘大钧管理学教程200328.彭龙管理学200329.张玉利管理学199930.张勤国.朱敏管理学:理念、方法与实务200331.乔忠管理学200232.赵振宇.田立延激励论:发掘人力资源的奥秘199433.俞克纯.沈迎选激励·活力·凝聚力:行为科学的激励理论与群体行为理论198834.田国强激励、信息与经济机制200035.周瑛.邱珂主管理心理学教程199736.胡继春.万幼清.赵应文管理心理学199737.俞文钊管理心理学:简编200038.安应民管理心理学新编200239.丁茂生管理心理学200140.苏东水管理心理学200241.李明德管理心理学200142.苏东水管理心理学199843.朱永新管理心理学200244.李强.李昌.唐素萍管理心理学200245.阮青管理哲学200446.高觉敷西方心理学的新发展200247.亚里士多德.吴寿彭政治学196548.博登海默.邓正来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199949.BB拉扎列夫.王哲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199950.弗里德曼.李琼英.林欣法律制度199451.理查德·L·达夫特管理学200352.马西管理学基础198953.坎农管理学概论198954.孔茨管理学199055.霍夫曼普通管理学入门:历史、主要概念和体系198956.三户公管理学与现代社会200057.布法狄尔管理学与运筹学198258.尼格拉斯·撒母耳管理学课程精华集:中英文对照200359.理查德·丹尼激励为王:如何激发自我与团队的动力200360.让-雅克·拉丰.大卫·马赫蒂摩激励理论200261.詹姆斯·库泽斯.巴里·波斯纳心随心动:激励与认可他人的行动指南200362.马斯洛.成明马斯洛人本哲学200363.RobinPaulMalloy法经济学199064.MaryGregor法律与自由196365.激励(或译鼓励)不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法66.罗马尼亚共和国激励(或译鼓励)国外投资法草案67.MJLacey.KHaakonssen一种权利的文化199168.WRichardScottOrganizations:Rational,Natural,andOpenSystems199269.JayMShafritz.JStevenOttClassicsofOrganizationThory199270.HarodGortner.JulianneMahler.JeanneBellNicholsonOrganizationThory:APublicPetspetive198971.倪正茂论激励法的客观存在2000(01)72.倪正茂略论法的制裁功能1996(02)73.倪正茂论法律的起源1981(02)74.倪正茂依法治国重奖论1998(05)75.李友根法律奖励论1996(04)76.宋培林试析西方经济学与管理学中的人性假设[期刊论文]-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1)77.康伟奖励激励的应用[期刊论文]-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3(2)相似文献(3条)1.期刊论文陈艳.CHENYan独立董事激励机制:理论和实践的国际比较-经济经纬2007,(2)独立董事制度已经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公司治理结构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但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独立董事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笔者从报酬、声誉和法律三个方面对国内外独立董事激励机制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以期为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2.期刊论文郭洪波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比较研究-政治与法律2005,(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法律制度的建设.对中外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保障制度、法律促进制度、法律合作制度、法律激励制度的异同作比较研究,还可以为中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律制度建设提供有益的借鉴经验.3.学位论文周经纬云南省非公有制林业激励机制研究2005云南是林业大省,林业是云南的支柱产业。近年来,云南的非公有制林业经济虽然有所发展,但总的来说发展较为缓慢,对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与林业资源大省的地位极不相符。制约云南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有多种因素,如林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地位及林业行业不平等、林业具有正外部性、经营者的权益缺乏法律保护、林业税费依然很重、资金短缺等,本文分别对各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针对各制约因素,本文结合经济学、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等学科相关知识,对促进云南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激励机制所涉及的四个方面,即法律激励、行政激励、经济激励、教育激励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第一,法律激励。一是要明确非公有制林业的法律地位。要修改现行的《森林法》,建立与非公有制林业相关的林业法规,对非公有制林业主体在发展过程中涉及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上作出明确的规定,以保障非公有制林业主体的合法权益。二是要深化改革,健全林业产权制度。激励更多的资源进入非公有制林业,加快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过程。第二,行政激励。政府一是要努力组建和培育一批具有市场开发能力、规模大、效益好的非公有制林业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和规模效应。二是要加强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对非公有制林业的投资效益、市场前景、科技支撑、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咨询和帮助。三是要为非公有制林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取消公有制林业与非公有制林业相关政策上的差异。第三,经济激励。在经济上除了对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进行资金扶持和减免林业税费,重点是要完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因为森林生态效益是最根本的效益,并且远远大于其它效益,但是森林生态效益的经济价值游离于市场价格体系和经济活动的成本——效益之外,因而我们必须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使得森林生态效益的外部性内在化,这样做是符合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律的要求,最能调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按照政府介入程度大小的不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可以分为政府补偿途径和市场化补偿途径。由政府部门出面提供或筹措资金进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公共财政补偿途径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今年已经正式启动,补偿标准为平均每年每亩补助5元。但是这一补偿标准依然过低,并且对于营造商品林的经营者政府不予生态补偿。鉴于森林生态效益市场化途径面临的诸多难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政府补偿仍然会是森林生态补偿的一种主要形式。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在提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方面是无所作为的。国际上的大量成功实践说明,完全可以将竞争机制和市场法则纳入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体系。森林生态效益的市场化补偿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的方式:一是生态效益供需双方的自主协议,例如流域上下游补偿;二是由于规则的确立所引导的市场上的自发的交易体系,例如森林碳汇贸易。云南地处长江、珠江等六大江河的源头或上游,是全国重点林区省份,因而云南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的参与长江流域市场化补偿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具有先天优势。第四,教育激励。政府及林业部门要继续抓好、落实非公林业经济人才政策,使广大非公有制林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林农的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和经营水平有一个明显提高。论文创新之处:虽然国家林业局党组2001年提出“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后,学术界开始将目光投向非公有制林业的研究,但是目前对云南省非公有制林业经济发展的研究并不多,尤其是在云南省针对非公有制林业的激励机制单项研究几乎没有,从激励机制着手研究云南非公有制林业经济,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宏观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就是一项创新。对云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市场化途径进行了系统研究,尤其对云南开展森林碳汇贸易和流域补偿进行了深入分析。从经济学角度系统分析了森林生态效益的外部经济性,并以此作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经济理论依据,明确指出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营造的商品林也应该获得部分生态补偿。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d3615955-1f5b-4b38-91af-9ddf00d248a4下载时间:2010年8月27日
本文标题:论激励法的管理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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