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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结算与现金管理业务概述王菁1(二)票据业务(一)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国内结算业务概述22、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和管理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一、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种类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简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单位客户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单位客户是指在中国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指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单位客户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军队、武警、社团、民办非企业组织、外国驻华机构、居委会等)一般存款账户是单位客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以外的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不得为其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单位客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基本建设基金、更新改造资金、社保基金账户、证券资金、期货资金、信托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同业存放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社保资金、住房基金、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资金、银行卡备用资金等)。临时存款账户是单位客户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如工程指挥部子资金、筹备小组资金、摄制组资金、异地工程安装或施工资金、注册验资资金等)异地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与备案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实行核准与备案两种制度。一、下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核准制度:(一)基本存款账户;(二)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开立的除外);(三)预算单位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本条所指预算单位是指机关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资金账户(简称“QFII专用存款账户”);(五)境外投资者依法受让境内不良债权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简称境外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六)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简称国际开发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核准与备案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备案制度的,开户行审核同意后,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备,无须报送纸质资料。(一)一般存款账户;(二)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和管理基本存款账户是单位客户的主办账户。单位客户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通过该账户办理。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单位客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单位客户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其存、取一般有严格的特定范围。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单位客户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最长期限为2年;注册或增资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期限一般为3-6个月)。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和管理支取现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临时存款账户、专用账户(党、团工会户除外)支取现金,必须由当地人民银行审核批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正式生效,生效后方可办理对外支付,在账户正式生效前,开户行不得向单位客户出售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凭证。但由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借款转存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开户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复审管理系统系统介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复审管理系统(英文简称:CSAR)(以下简称复审管理系统)是总行统一开发、用于集中管理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应用系统,该系统包括账户管理、印鉴卡管理、业务检查、账户年检、存量长期不动户管理和报表查询等功能。运行平台:BANKSLINK前端外围系统初、复审机构用户:全辖各级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初、复审部门及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部门初审机构:指发起账户开立、变更、撤销、年检等业务的各级对公营业机构。复审机构指初审部门的上一级管辖机构国内结算归口的账户复审管理部门,具体指一级分行、二级分行、直属支行和县支行。柜员角色初审机构初审经办在各级对公营业机构设置,负责发起账户开立、变更、销户、年检交易,反馈复审机构发送的业务检查整改情况,并可对公共类交易中的账户、印鉴卡、年检记录、业务检查记录等各类信息进行查询。初审核准(初审复核)在各级对公营业机构设置,负责审核和核准初审经办发起的账户开立、变更、销户交易,核准初审经办反馈的业务检查整改情况。柜员角色复审机构复审经办在各级账户复审机构设置,负责审核初审机构发送的账户开立、变更、销户交易,发起业务检查,可对账户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同时可对公共类交易中的账户、印鉴卡、年检记录、业务检查记录等各类信息进行查询。复审核准(复审复核)在各级账户复审机构设置,负责审核复审经办处理的账户开立、变更和销户交易;核准账户开户激活、终止业务和取消处理交易。检查人员在各级账户复审机构设置,不得由复审经办兼任,检查人员可以通过该柜员角色进行业务检查及相关交易处理,负责检查账户开立、变更和销户及年检交易。柜员角色机构管理管理员在一级分行设置,负责维护辖内机构参数、并可进行管理员交易查询,包括印鉴卡查询、长期不动户查询、账户组合查询、业务检查记录查询、账户年检记录查询、机构参数查询。机构维护在一级分行机构项下设立管理员,用于维护辖内机构参数,包括机构新增和机构修改,建立初审和复审机构对应关系。机构维护核准在一级分行设置,负责辖内机构参数维护的核准。系统功能概述-业务范围5001:单位活期基本账户存款、5002:单位活期一般账户存款、5003:单位活期专用账户存款、5004:单位活期临时账户存款、5044:特种存款——基本账户、5045:特种存款——一般账户、5046:特种存款——专用账户、5047:特种存款——临时账户、5048:特种事业存款——基本账户、5049:特种事业存款——一般账户、5050:特种事业存款——专用账户、5051:特种事业存款——临时账户、5052:特种企业存款——基本账户、5053:特种企业存款——一般账户、5054:特种企业存款——专用账户、5055:特种企业存款——临时账户、5084:特定贷款专项存款5087:境外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5088:境外子公司一般账户存款、5091:境外子公司专用账户存款、5092:境外子公司临时账户存款5101:实时归集人民币一般账户存款5102:实时归集人民币专用账户存款5103:实时归集人民币临时账户存款账户复审系统中主要针对人民币对公活期存款账户的日常管理,主要涉及账户的产品类型包括如下24种类型:(暂不纳入的产品:金融机构银行结算账户和自有账户)账户性质核心系统中四类账户,在复审系统细化为八类:单位人民币活期基本账户(基本账户)单位人民币活期一般账户(一般账户)单位人民币活期专用账户(预算专用账户、非预算专用账户、特殊专用账户)单位人民币活期临时账户(非临时机构临时账户、临时机构临时账户、验资类临时账户)与核心系统中核准类、报备类、其他类对应关系如下:核心系统账户属性复审管理系统基本账户核准类1、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报备类2、一般账户专用账户报备类3、非预算专用账户核准类4、预算专用账户核准类5、特殊专用账户临时账户核准类6、非临时机构临时账户核准类7、临时机构临时账户其他类8、增资/验资类临时账户系统功能概述-核心接口账户复审系统通过IPS调用核心系统共计13个交易,均不涉及金融交易,具体如下:1、涉及对公活期存款账户的核心交易包括以下11个:注:其中黑色粗体部分为本次项目新增外围接口交易。2、此外使用目前已对各外围系统开放交易2个,如下:系统功能概述-功能模块账户复审系统中的主要业务功能包括以下几个模块:账户开立账户变更账户销户账户年检账户业务检查账户查询(包括组合查询和流转查询)账户档案管理长期不动户管理(旧线系统导入,不与核心交互。)机构参数管理报表管理19(二)银行汇票(一)支票(三)银行承兑汇票二、票据业务(四)银行本票(五)委托收款、托收承付支票产品定义: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三种。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付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既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支票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款项结算均可以使用支票。支票不受金额起点限制。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业务管理规定:(一)签发支票应使用墨汁或炭素墨水填写,当地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支票日期、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支票无效。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三)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签章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签发支票的支付密码有误,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关于签发空头、印鉴不符、支付密码有误支票行为实施处罚的相关规定处理。支票(四)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支票的到期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可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支票,持票人开户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五)持票人持转账支票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处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支票操作流程:一、转账支票的业务处理:(一)持票人、出票人在同一银行开户:1、支票是否为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2、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开户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3、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款项;4、出票人的签章是否符合规定,与银行预留的印鉴是否一致,使用支付密码的,其密码是否正确;支票5、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6、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7、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8、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经审查无误后,办理转账。在第一联进账单加盖受理业务章,第三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收账通知一并交给持票人。第二联进账单加盖转讫章作贷方凭证,办理转账。支票(二)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开户:银行接到持票人送交的支票和三联进账单时,应认真审查:1、支票是否是统一规定印制的凭证,支票是否真实,提示付款期限是否超过;2、支票填明的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持票人的名称是否为该开户人,与进账单上的名称是否一致;3、支票的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与进账单的金额是否相符;4、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的更改是否由原记载人签章证明;支票5、背书转让的支票是否按规定的范围转让,其背书是否连续,签章是否符合规定,背书使用粘单的是否按规定在粘接处签章;6、持票人是否在支票的背面作委托收款背书,其签章名称是否和支票上填明的收款人名称一致。审查无误后,在第一联进账单上加盖受理业务章,将第一联作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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