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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号线项目管理处2004年4月91目录管理程序1工程动工管理程序...........................................1管理程序2施工图预审程序.............................................7管理程序3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交底程序..................................11管理程序4施工组织设计编审程序......................................15管理程序5施工测量控制程序..........................................19管理程序6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报验程序..................................37管理程序7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进场验收控制程序......................41管理程序8工程分包管理控制程序......................................50管理程序9隐蔽工程检验程序..........................................54管理程序10分项、分部工程检验程序...................................58管理程序11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程序...................................63管理程序12工程交接管理程序.........................................71管理程序13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74管理程序14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80管理程序15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86管理程序16工程用电、用水管理办法...................................911管理程序1工程动工管理程序第一节各合同段动工管理程序第一条为规范各合同段的动工管理,特制订本程序。第二条各合同段的动工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1、动工准备承包商在签订承包合同后,应按投标书及合同要求抓紧进行动工准备,监理和设计单位应积极协助承包商完成动工准备,并做好验证工作。①按投标书承诺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完成现场管理机构的建立,并经监理及业主验证;②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审程序);③建立现场试验室及标养间或委托经监理及业主认可的、符合资质条件的试验室;④完成现场交接桩并进行现场复核及验证(具体执行施工测量控制程序);⑤开工必须的设备进场、材料进场(具体执行主要施工设备进场报验程序、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及进场验收程序);⑥完成施工图审核,参加设计图交底,完成对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具体执行施工图审核与设计交底程序);⑦监理审查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检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质检、安检手续;⑧完成施工围挡;⑨落实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如临水、临电、临时道路和生产、生活用房等;2、承包商申请动工承包商在按投标书和合同要求已完成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并经自检合格后即可填报《工程动工报审表》。3、监理审核监理在收到承包商动工申请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审核。不管准备工作是否满足开工要求都应批复书面意见。若不满足动工条件,应敦促各方(包括业主)予以整改、完善。4、业主审批2动工申请经监理审核后,应及时报四号线项目管理处审批,再报建设管理公司工程部审批,最后由建设管理公司审批动工。第三条本程序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第四条本程序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2节单位工程动工管理程序第一条为规范单位工程动工管理,特制订本程序。第二条单位工程动工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1、承包商在进行单位工程施工前48小时,向监理提交单位工程《工程动工报审表》,动工申请应列明动工的单位工程名称、位置、申请动工时间和施工准备情况等,并提交相应附件供审查。2、监理审核承包商的单位工程动工申请,并检查申请动工的单位工程设计图纸、设计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主材供应和设备到场等落实情况,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合格,动工条件是否具备。3、如果不具备动工条件,向业主代表报告情况,由业主代表通报项目处工程部,项目处工程部根据问题的性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监理单位通知承包商进一步落实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调整单位工程动工顺序。第三条本程序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第四条本程序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附件:1、各合同段动工管理程序框图2、单位工程动工管理程序框图3、工程动工报审表(A5、A5续)3四号线项目管理处审批满足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商进行工程前期筹备动工准备驻场监理进驻现场设计代表进驻现场监理审核建设管理公司工程部审批建设管理公司审批承包商申请动工不满足开工条件判断图1、各合同段动工管理程序框图4图2、单位工程动工管理程序框图满足承包商申请动工单位工程动工准备监理审查建设管理公司工程部备案四号线项目管理处审批不满足动工条件判断5工程动工报审表(A5)编号工程名称日期致(监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建设单位已取得主管单位审批的开工证,我方也完成了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计划于年月日开工,请审批。已完成报审的条件有:1.北京市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2.施工组织设计(含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资格证明)3.施工测量放线4.主要人员、材料、设备进场5.施工现场道路、水、电、通讯等已达到开工条件6.管线改移情况7.交通导改情况承包单位名称:(盖章)项目经理(签字):日期:审查意见: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审批结论:同意不同意整改后再报监理单位名称:(盖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日期:审批结论:同意不同意整改后再报业主代表(签字):日期:注:本表由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6工程动工报审表(A5续)四号线项目管理处工程部审核:盖章签字:日期:四号线项目管理处审批:盖章签字:日期:建设管理公司工程部审批:盖章签字:日期:注:本表适用于各合同段动工报审,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各存一份。7管理程序2施工图预审程序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图预审的管理,特制订本程序。第二条施工图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1、总体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预审图,并由业主(轨道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或项目管理处)向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分发预审图;2、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其它相关单位应根据地铁四号线的建设目标、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有关法规及技术规范和自身条件,认真审查施工设计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并填写《图纸预审记录》;3、监理单位收集各方审查意见,报送业主、总体设计单位及工点设计院;4、业主(轨道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主持召开研讨会,讨论各方提出的审查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5、总体设计单位及工点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修改设计;6、轨道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敦促设计单位落实会议纪要,并负责检查落实情况;7、设计单位向业主提交施工设计文件、轨道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签发。第三条本程序自批准之日起执行。第四条本程序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号线项目处负责解释。附件:1、施工图预审程序框图2、图纸预审记录3、图纸预审处理记录8图3、施工图预审程序框图施工预审图分发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各方审查施工预审图,并填写《图纸预审记录》监理单位收集各方审查意见报送业主、总体设计单位、工点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主持研讨审查意见,形成纪要设计单位根据纪要修改设计规划设计部检查纪要是否落实否是签发施工设计图9图纸预审记录编号:工程名称图纸名称审查单位设计单位审查人员审查日期处理日期图号图名提出问题及修改意见审查单位代表签字注:本表一式七份,建设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二份,工程部一份,四号线项目管理处一份,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各一份。10图纸预审处理记录工程名称图纸名称审查单位设计单位审查人员审查日期处理日期图号图名处理意见设计单位代表签字注:本表一式七份,建设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二份,工程部一份,四号线项目管理处一份,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各一份。11管理程序3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交底程序第一条为规范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交底的管理,特制订本程序。第二条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交底按下列程序进行:1.设计施工图分发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四号线项目管理处负责。2.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均应仔细、全面地审查施工设计图纸。查对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核实设计在技术上的合理性以及可实施性,认真填写《图纸审查记录》。3.《图纸审查记录》由承包单位整理、汇总,并及时反馈业主、总体设计院和工点设计院。4.设计交底由业主代表主持,建设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并填写《设计交底记录》。5.四号线项目管理处应及时将设计交底记录上报建设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备案。第三条本程序自批准之日起施行。第四条本程序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附件:1、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交底程序框图;2、图纸审查记录;3、设计交底记录。12图4、施工图审查与设计交底程序框图施工设计图分发业主、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各方审查施工设计图,并填写《图纸审查记录》承包单位整理、汇总各方审查意见,并反馈工点设计院、总体设计院、业主业主代表主持设计交底形成《设计交底记录》设计交底记录报建设管理公司规划设计部备案13图纸审查记录表图纸审查记录(表式C2-3)编号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日期年月日共页第页序号内容提出的问题及修改建议注:本表由承包单位整理、汇总设计图纸中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报送,由承包单位保存。14设计交底记录设计交底记录(表式C2-4)编号工程名称交底日期年月日共页第页序号内容交底要点及纪要:单位名称签字(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协作单位注:本表一式七份,由监理单位、承包单位整理汇总,与会单位会签,城建档案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保存。15管理程序4施工组织设计编审程序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特制定本程序。第二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按下列程序进行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承包商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在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⑴工程概况⑵工程环境⑶总体施工部署⑷施工平面布置(含临设、临水、临电、排水、运输线路等)⑸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⑹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能、职责⑺资源配置⑻进度计划(含劳、材、机计划等)⑼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等各项保证措施⑽分类施工预案鉴于四号线工程的实际情况,我们要求承包商依据初步设计编制一套完整的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各单位工程再依据施工图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组织设计自审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过承包商项目法定技术负责人审定,并签定审批意见。3.施工组织设计申报承包商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的15天内,向驻地监理提交签字手续完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监理办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力量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⑴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性;⑵主要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的科学性、合理性;16⑶进度计划安排的合理性,特别是节点工期、总工期等与业主总体计划的符合性;⑷资源配置和施工能力的适应性;⑸施工措施的可靠性、可行性;5.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应按“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三种类型分别履行不同的审批手续。对“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特殊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应首先通过承包商上级技术主管部评审,经驻地监理办组织审查后,由总监理办组织承包商
本文标题:北京地铁四号线工程管理程序(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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