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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疮分期:同其他疾病一样,压力性溃疡根据病理生理变化和临床表现,存在着不同的分期。随着对压力性溃疡病理生理及解剖研究的深入,原本的分期方法渐渐不适用于临床。2007年2月,NPUAP发布了新的分期系统,扩展了原有的四期分类法,在原有的四期基础上增加了深部组织损伤期及不可分期,总共分为六期,同时为各期增加了进一步的说明。Ⅰ期压疮:临床表现:在骨隆突处,皮肤出现压之不褪色的局限性红斑,但皮肤完整。深色皮肤可能没有明显的苍白改变,但其颜色可能与周围的皮肤不同。进一步描述:发红部位有疼痛、变硬、表面变软,与周围的组织相比,皮肤温度发热或冰凉。对于肤色较深的个体,Ⅰ期压疮可能难以鉴别,但提示个体处于压疮发生的危险中。特别说明:连续受压后当压力解除时,局部会出现反应性毛细血管充血而发红,在解除压力15min后,发红区会褪色恢复正常,此种情况应与Ⅰ期压疮相鉴别。Ⅱ期压疮临床表现:表皮和真皮缺失,在临床可表现为粉红色的擦伤,完整的或开放/破裂的血清性水疱,或者表浅的溃疡。进一步描述:表浅溃疡可表现为干燥或因充血、水肿而呈现发亮,但无组织脱落,无腐肉特别说明:此阶段不能描述为皮肤撕裂、胶带损伤、会阴部皮炎、浸渍或表皮脱落。如出现局部组织淤血、肿胀,需考虑可能有深部组织损伤。Ⅲ期压疮临床表现:全层伤口,失去全层皮肤组织,除了骨、肌腱或肌肉尚未暴露外,可见皮下组织。有坏死组织脱落,但坏死组织的深度不太明确,可能有潜行和窦道。进一步描述:Ⅲ期压疮的深度随解剖位置的不同而变化。鼻梁、耳朵、枕骨部和踝部没有皮下组织,因此这些部位的Ⅲ期压疮可能是表浅的。相比之下,在脂肪明显过多的区域,则Ⅲ期压疮可能非常深,但未见或不能触及骨和肌腱特别说明:足跟、耳后等部位皮下组织少或无皮下组织,Ⅲ期压疮也可能表现为表浅溃疡;坏死组织或腐肉覆盖会影响对分期的准确判断,需在清创后再进行分期Ⅳ期压疮临床表现:全层伤口,失去全层皮肤组织,伴骨、肌腱或肌肉外露,局部可出现坏死组织脱落或焦痂。通常有潜行和窦道。进一步描述:Ⅳ期压疮的深度随解剖位置的不同而变化。鼻梁、耳朵、枕骨部和踝部没有皮下组织,所以溃疡比较表浅。Ⅳ期溃疡可延伸至肌肉和/或支撑结构,例如筋膜、肌腱或关节囊,可导致骨髓炎。可以看见或直接触摸到外露的骨或肌腱特别说明:足跟、足部等皮下组织缺乏,即使溃疡表浅,也会累及肌肉和肌腱,应评估为Ⅳ期压疮。可疑深部组织损伤:临床表现:皮下软组织受到压力或剪切力的损害,局部皮肤完整但可出现颜色改变,如紫色或褐红色,或导致充血的水疱。与周围组织比较,这些受损区域的软组织可能有疼痛、硬块、有粘糊状的渗出、潮湿、发热或冰冷。进一步描述:在肤色较深的部位,深部组织损伤可能难以检测出。厚壁水疱覆盖下的组织损伤可能更重,可能进一步发展,形成薄的焦痂覆盖。这时即使给予最适合的治疗,病变也仍会迅速发展,暴露多层皮下组织。特别说明:可疑深部的组织损伤必须在完成清创后才能准确分期。不可分期的压疮:临床表现:全层伤口,失去全层皮肤组织,溃疡的底部被腐痂(包括黄色、黄褐色、灰色、绿色和褐色)和/或痂皮(黄褐色、褐色或黑色)覆盖进一步描述:只有充分去除腐痂或痂皮,才能确定真正的深度和分期特别说明:如果踝部或足部的焦痂是稳定的(干燥、黏附牢固、完整且无发红或波动),可以作为身体自然的(或生物学的)屏障,不应祛除。
本文标题:最新版压疮的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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