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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观后感李亚妮管理1301201306010113事件发生在韩国,讲述的是韩国前总统卢武铉的真实经历。上个世纪80年代初,韩国独裁政权当政时期,高中毕业的主人公宋佑硕,为了生活,努力考取司法资格,先做法官,觉得收入不行,就做律师。为了多赚钱,他独辟蹊径,专注于别人不太留意的不动产登记和税务领域,闷声发大财。他换了能看得见大海的房子,过起了滋润日子。在他的观念里,工作赚钱,照顾好妻儿,就是全部的生活。他不关心政治,以为那东西离他很远。直到一天,他一直很尊敬喜爱的大婶——开小吃店、对他有一饭之恩的阿姨家的孩子朴镇宇被警方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秘密逮捕。阿姨跪求宋佑硕,他犹豫,他不善于办理刑事案件,亦不想卷入国安案件。犹豫之后,他还是毅然接手了案件。他调查了警察刑讯逼供的事实,认定这是一起无中生有的冤案。在法庭上,他一改平时的温和敦厚,义正词严,咄咄逼人,像一头咆哮的狮子。他怒目圆睁逼问作为警察的证人,为了抗议法庭的不公,甚至冲上法官席抢夺法槌。由此,他成为民主人士,异议分子,开始了街头抗议。他被送上被告席。在庭审现场,当地所有142名律师中的99名,自愿作为他的辩护人。《辩护人》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是主人公宋佑硕在面对对方辩护人质问时的义正言辞和斩钉截铁。在审判一开始,他就提出要求解掉被告人的手铐和绳索,并在法庭正殿入座,并强调说这次审判的核心和重点所在便是公权的使用不当。在接下来的审判中,他提前阅读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文献材料,并写信到英国大使馆。在对车东英的质问当中,他强调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民,所有的权力都由国民产生,至此他内心正义和富有责任感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最好的辩护,不是囿于法律条文的博弈。最好的法律人,必定有深厚的宪法、政治学素养和社会阅历,须对人民和正义有深厚的感情。国家是什么?这是宋在法庭上提问证人时,证人反问的一个问题。宋回答:大韩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于人民,国家即国民。作恶的警察,才是导致善良国家生病的蛆虫!我们期望身边的法律工作者,勿忘信仰,不仅仅把案件当成一份营生。被审判的,未必是站在被告席上的人。每个人都要接受历史的审判,尤其是那些决定别人命运的人,和那些构陷善良人的物种。
本文标题:辩护人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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