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园林工程 > 郑州市园林局执法职权分解
郑州市园林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园林局执法职权分解及其执法责任》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积极推进全市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局各执法岗位职责及执法责任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郑州市园林局执法职权分解及其执法责任》,现予公布(见附件)。望各单位按职权分解及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人岗位职责,承担执法任务的局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知识政策的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认真履行执法职责,严格依法行政。附件:1.《郑州市园林局执法职权分解及其执法责任》2.《郑州市园林局实施行政许可的执法标准》二○○六年十月十九日附件1郑州市园林局执法职权分解及其执法责任一、法定行政机关郑州市园林局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七条第四款2.《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三款3.《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4.《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二、郑州市园林局行政执法依据序号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制定、发布机关生效时间1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8.12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省政府1998.3.20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1995.7.44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2005.11.15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市人大常委会2005.11.16郑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市长令2005.8.57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市长令2005.8.58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长令2006.12.1三、郑州市园林局承办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许可(共1项)城区迁移古树名木审批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条“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办理条件:1.经过初审的《郑州市城市迁移古树名木审批表》;2.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决定、会议纪要等(申请理由的说明附件);3.属工程施工的,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议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明细表、平面图)或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迁移古树名木审批承办机构市园林局承办岗位名称执法责任执法责任人受理岗(办事大厅)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3.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园林局4.作出受理决定,并将符合条件的递至审核岗;5.监督行政许可证的制作和发放。审核岗(城市绿化处)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完整性、合性法审核;2.对缺少的部分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并要求补正;3.实施现场核验,并对已制定的技术规范作出要求,进行跟踪监督;4.十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并报送审核责任人。园林局审核责任人(五处)1.复核审核岗意见;2.建议签署法律文书。市政府批准责任人(主管副市长)1.对许可程序、期限等监督;2.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3.签署法律文书。市政府事项:迁移古树名木的审批申请人区市政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市园林局市人民政府申请资料提交条件1初审条件2初审受理资料是否齐全发证是审核(是否符合规定)是条件1:单位庭院、居住区,支路背街小巷、区管游园、绿地内的古树名木。条件2:主次干道,市管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内的古树名木。四、郑州市园林局行政许可(共7项)审批流程郑州市园林局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流程审批申请人区市政局市园林绿化管理单位市园林局办事大厅主管处室主管局长局长条件1条件2条件1:单位庭院、居住区,支路背街小巷、区管游园、绿地的树木和绿地。条件2:主次干道,市管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的树木和绿地。审批项目:(一)砍伐、移植园林绿化植物(含在滨河公园内砍伐、移植花木)审批法律依据:申请资料提交初审初审受理资料是否齐全发证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签署意见审批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2.《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砍伐、移植树木、绿篱,拆除花坛、花带、草坪的审批权限;(一)在市区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及公共道路范围内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二)在市区单位、居住区范围内的,经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三)市区私有树木,由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报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3.《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因建设施工确需砍伐、移植花木和拆除花坛、花带、草坪、绿篱的,必须报滨河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规定标准补偿。”办理条件:1.经过初审的《郑州市砍伐移植修剪树木、临时占用拆除绿地审批表》;2.符合《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资料(申请理由的说明附件);3.属工程施工的,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明细表、平面图)或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砍伐移植园林绿化植物(含在滨河公园内砍伐、移植花木)审批承办机构城市绿化管理处、公园广场管理处承办岗位名称执法责任执法责任人受理岗(办事大厅)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3.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4.作出受理决定,并将符合条件的递至审核岗;5.监督行政许可证的制作和发放。杨建军审核岗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完整性、合性法审核;2.对缺少的部分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并要求补正;3.数量较大或重要地方的,现场核验;4.一次性砍伐(移植)树木30株以上的,进行公示;5.按《实施细则》要求,对砍伐树木落实补栽措施,并实施监督;6.十五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日期)内签署审核意见,并报送审核责任人。冯屹东张建红审核责任人(主管领导)1.复核审核岗意见;2.建议签署法律文书。侯保卫罗信义批准责任人(单位一把手)1.对许可程序、期限等监督;2.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3.签署法律文书。邢建新(二)城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拆除花坛、花带、草坪审批(含在滨河公园内开办服务性经营活动的审批,拆除花坛、花带、草坪的审批,临时占用滨河公园绿地和人行道的审批)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公园、动物园、游园、绿化广场等公共绿地。确需占用其他绿地的,经市、县(市)、上街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对等补偿后方可占用。因施工或其他需要临时占用沿街花坛、花带、草坪的,经市、县(市)、上街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交纳绿地占用费。施工单位应采取保护性措施,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3.《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破坏、占用人行道。确需临时占用人行道的,必须经滨河公园管理机构批准,按规定缴纳占道费。”4.《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滨河公园内禁止开办各类交易市场。为满足游人需要,确需在滨河公园内开办服务性经营活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美化园容、不污染环境的原则,经滨河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5.《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因建设施工确需砍伐、移植花木和拆除花坛、花带、草坪、绿篱的,必须报滨河公园管理机构批准,并按规定标准补偿。”6.《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禁止占用公园绿地。因建设施工等确需临时占用绿地的,应经滨河公园管理机构批准,缴纳绿地占用费,并在限期内恢复原状。”办理条件:1.经过初审的《郑州市砍伐移植修剪树木、临时占用拆除绿地审批表》;2.申请理由的说明附件;3.属工程施工时,市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明细表、平面图)或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城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拆除花坛、花带、草坪审批(含在滨河公园内开办服务性经营活动的审批,拆除花坛、花带、草坪的审批,临时占用滨河公园绿地和人行道的审批)承办机构城市绿化管理处、公园广场管理处承办岗位名称执法责任执法责任人受理岗(办事大厅)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3.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4.作出受理决定,并将符合条件的递至审核岗;5.监督行政许可证的制作和发放。杨建军审核岗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完整性、合性法审核;2.对缺少的部分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并要求补正;3.数量较大或重要地方的,现场核验;4.一次性临时占用(拆除)绿地300平方米以上的,进行公示;5.十五工作日(不含公示日期)内签署审核意见,并报送审核责任人。冯屹东张建红审核责任人(主管领导)1.复核审核岗意见;2.建议签署法律文书。侯保卫罗信义批准责任人(单位一把手)1.对许可程序、期限等监督;2.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3.签署法律文书。邢建新(三)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法律依据:1.《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序号第107“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经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办理条件:1.经过初审的《郑州市城区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性质审批表》;2.市(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文件、决定、会议纪要等(申请理由的说明附件);3.属工程施工的,市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含明细表、平面图)。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承办机构城市绿化管理处、公园广场管理处承办岗位名称执法责任执法责任人受理岗(办事大厅)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3.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4.作出受理决定,并将符合条件的递至审核岗;5.监督行政许可证的制作和发放。杨建军审核岗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完整性、合性法审核;2.对缺少的部分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并要求补正;3.数量较大或重要地方的,进行公示;4.十五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日期)内签署审核意见,并报送审核责任人。冯屹东张建红审核责任人(主管领导)1.复核审核岗意见;2.建议签署法律文书。侯保卫罗信义批准责任人(单位一把手)1.对许可程序、期限等监督;2.决定许可或不予许可;3.签署法律文书。邢建新(四)在滨河公园内铺设各种管线审批法律依据:《郑州市市区滨河公园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滨河公园内铺设各种管线,必须经滨河公园管理机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办理条件:1.经过初审的《郑州市滨河公园铺设管线、实施挖掘审批表》;2.有关文件、决定、会议纪要等(申请理由的说明附件);3.属工程施工的,市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含明细表、平面图)。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在滨河公园内铺设各种管线审批承办机构公园和广场管理处承办岗位名称执法责任执法责任人受理岗(办事大厅)1.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及应提供的相关材料;2.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3.依照相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4.作出受理决定,并将符合条件的递至审核岗;5.监督行政许可证的制作和发放。杨建军审核岗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相关规定进行完整性、合性法审核;2.对缺少的部分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并要求补正;3.十五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核意见,并报送审核责任人。张建红审核责任人(主管领导)1.复核审核岗意见;
本文标题:郑州市园林局执法职权分解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29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