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突发事件通报机制为应对学校的突发事故,及时、有序、高效地作出相应处理,最大努力减少学校的损失和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报告制度。一、“突发事故”主要指危及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为切实提高全县各系统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严明突发事件及重要敏感性信息报告制度与健全各类突发事件的通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及时、准确报告信息是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前提。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信息报告和岗位责任人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应急工作的负责同志具体抓,落实专门人员具体承担信息报告工作,真正做到抓紧、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增强敏感性,提高信息分析研判能力,尤其是对有关重要预测预警信息、涉及敏感时间、地点和人群的突发事件、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信息,要及时准确报告,坚决杜绝突发事件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现象的发生。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机制根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报告工作机制,改进信息报告方式,简化中间环节,完善信息报告流程,提高信息处置工作效能。县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办统筹应急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督促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管理和各项处置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是承担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是信息报告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分管领导报告,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职责,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三、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落到实处(一)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畅通渠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信息报告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及时、准确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凡因信息报告环节影响突发事件处置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制度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值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改善应急值守工作条件,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交通工具等,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畅通,有条件的单位要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专职从事应急值守工作。(三)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督察通报制度。县应急办将会同督查室对各有关单位应急值守制度建设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查,对应急值守制度落实及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四、及时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一)信息报告范围。全县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分为四类:Ⅰ级(重特大)、Ⅱ级(较大)、Ⅲ级(重大)、Ⅳ级(一般)。所有重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可能引发较大级以上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以及重要敏感性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向县应急办报告。(二)信息报告时限。各乡镇、各部门所有重大级别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信息以及重要敏感性信息,必须在10分钟内报单位分管领导,并在30分钟以内上报县应急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一般级别突发事件信息按规定程序报告。(三)信息报告内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要实行首报和续报制度,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首报的重点是快报事实,快报应对处置情况,原因可根据查实情况再报。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对县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的,必须及时反馈落实或处置进展情况,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做到善始善终。(四)信息报告渠道。工作日工作时间,县应急办负责接受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值班人员负责接收各乡镇、各部门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各乡镇、各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通过传真、电话向县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补书面报告。
本文标题:突发事件通报机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15187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