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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4、财政与金融(11-12)税收的形式特征与作用
1一、税收的形式特征和作用二、税收的微观经济效应三、税收的超额负担和税收中性四、税收分类五、税收制度及其构成要素2第四章税收的形式特征与作用3一、税收的一般概念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无偿地取得实物或货币的一种手段(是一种特殊的分配活动)。4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二、税收的形式特征对生产和消费决策的影响对劳动力工期的影响对家庭储蓄行为的影响对收入分配的影响56税收的征收原则1、公平原则:税收要公平对待所有纳税人,国家征税的比例或数额应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相适应。横向公平;纵向公平经济公平;社会公平71、横向公平——具有相同纳税能力的人交纳相同的税2、纵向公平——不同纳税能力的人交纳不同税;3、经济公平——通过税收机制建立机会平等的外部经济环境;4、社会公平——通过税收机制对社会成员个人的收入进行调节,以征税或补贴方式实现社会成员间利益上的相对平等。2、税收的效率原则:(1)行政效率(2)经济效率83、税收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1)“效率型”税制(2)“公平型”税制(3)“兼顾型”税制910一、税收负担的含义1、概念——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指国家征税给纳税人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失或转移。112、拉弗曲线在低税率时,提高税率,政府的税收随之提高;但税率超过一定的限度时,提高税率,反而导致政府的税收减少。二、税收负担的衡量与分类1、税收负担的衡量:宏观税负水平:(国民收入税收负担率等)微观税负水平:(企业个人税收负担率等)2、税收负担分类:直接负担与间接负担名义负担与实际负担微观税收负担与宏观税收负担1213第一类:高税国:T/GDP的比值一般在35%以上第二类:中税国:T/GDP的比值在20%-35%。第三类:低税国:T/GDP的比值一般不超过20%,大多在15%左右。14三、影响税收负担水平的主要因素经济因素国家职能范围税收在各种财政收入方式中的地位税制因素非正常因素15四、税负转嫁与归宿概念:1、税负转嫁: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将应纳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负担的一种经济现象。2、税负归宿:指处于转嫁过程中的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或最后结果。16五、税负转嫁的方式前转后转混转或散转消转17(1)组织收入(2)调节经济(3)监督管理税收的职能与作用税收分类(一)按课税对象的性质分类(二)按课税的标准分类(三)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四)按税收收入是否规定专门用途分类(五)按税种的隶属关系分类(六)按税负能否转嫁为标准分类(七)按课税对象是否具有依附性为标准分类18税收的大致分类19流转税是以商品的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的,是以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流转税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所得税也叫作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所得税也是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目前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20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使用税都属于财产税。行为税是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都属于行为税。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都属于资源税.21从量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数量(重量、面积、件数、长度、容积、体积)为依据,按固定税额计征的一类税。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具有计算简便等优点.如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等。从价税是指以课税对象的价格为依据,按一定比例计征的一类税。从价税实行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税收负担比较合理。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和各种所得税等税种。221.价内税凡税金构成商品价格组成部分的,称为价内税。价格=成本+费用+利润+税金2.价外税凡税金作为商品价格之外的附加,称为价外税。价格=成本+费用+利润23价内税是指税款在应税商品价格内,作为商品价格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税种。价外税是指税款不在商品价格之内,不作为商品价格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一类税。如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目前商品的价税合一并不能否认增值税的价外税性质)。241.一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2.特定用途税(目的税)比如:一些国家开征的社会保险税;我国预算中的教育附加收入类似于特定用途税。251.中央税指税收立法权、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由中央政府掌握的税收。2.地方税指税收立法权或管理权、收入支配权由地方政府掌握的税收。(中国的地方税立法权)3.共享税收入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按一定比例分成的税收。(包括各级地方政府之间)26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271.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承担税负,不发生税负转嫁关系的一类税。如所得税和财产税等。税负不能或难以转嫁的税种。2.间接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本身不是负税人,可将税负转嫁与他人的一类税。如流转税和资源税等。税负能够转嫁或易于转嫁的税种。28凡不需依附于其它税种而仅依自己的课税标准独立课征的税,为独立税,也称主税。多数税种均为独立税。凡需附加于其它税种之上课征的税为附加税.我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就是附加在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上的,也就是经常用到的加征税。2930一、税收制度1、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是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等的总称。2、对税收制度的理解:(1)税制是指国家总的税收体系及税收法律制度。(2)对于每一个税种来说都是一部单行税制,形成了具体的单项税收制度。31二、税制构成要素1、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课税对象:课税对象或课税客体,征税的标的物3、税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例。比例、累进、定额税率等。4、其他:纳税环节,纳税期限,附加、加成和减免税,违章处理。一、纳税人纳税人又称为纳税主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所谓自然人,一般是指公民或居民个人,如月工资超过1600元的我国公民,一般就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所谓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各类企业,如我国的国有企业,就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32与纳税人有联系的一个概念是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负税人是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它与纳税人有时是一致的,在税负不能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就是负税人,如各种所得税一般就属于这种情况;有时是分离的,如对商品和劳务征收的各种流转税,由于税负可以转嫁,就会出现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情况。税法中,对负税人没有明确的规定,但由于存在税负转嫁,所以,政府在制定税收政策和设计税收制度时,必须认真研究税收负担及其分布问题。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企业或单位,也称代扣代缴义务人。对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向其颁发代扣代缴证书,并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手续费。同时,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履行其职责,并按税法规定期限办理税款的缴库。33二、课税对象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即对什么征税,它是征税的依据。每一种税都必须明确对什么征税,如所得税是对所得收入征税,其征税对象是应纳税所得额;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税,其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等。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税收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大类,税制也是以对应于这三类课税对象的所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为主体。34税源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各种税有不同的经济来源。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有的税种课税对象与税源不同,如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但税源往往是纳税人的收入。由于税源是否丰裕直接制约着税收收入规模,因而积极培育税源始终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或课税对象的具体划分。税目规定了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反映了征税的广度。一般来说,一个课税对象往往包括多个税目,如关税就有近百个税目,当然也有的课税对象是十分简单的,不再划分税目。税目的划分,可以使纳税人更透彻地了解税收制度,也可以使国家灵活地运用税收调节经济,如对各个税目规定不同的税率,就是调节经济的方式之一。35三、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指的是政府征税时计算应纳税款的实际依据。计税依据解决的是征税的计算问题。在规定计税依据时,既可以是征税对象的价格,也可以是征税对象的数量。如卷烟的计税依据是卷烟的销售价格,盐的计税依据是盐的销售数量。有的税种其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是一致的,如各种所得税,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都是应税所得额。但有的税种则不一致,如消费税,征税对象是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则是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是农业总收益,其计税依据则是常年产量。36四、税率税率是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率。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它是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尺度,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国家的税收政策。一般来说,税率可划分为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类。37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都是按照量能纳税的原则设计的,但两者又有不同的特点。首先,全额累进税率的累进程度高,超额累进税率的累进程度低,在税率级次和比例相同时,前者的负担重,后者的负担轻;其次,在所得额级距的临界点处,全额累进会出现税额增长超过所得额增长的不合理情况,超额累进则不存在这种问题;再次,全额累进税率在计算上简便,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复杂。38级次级距税率1全年所得0~1000元10%2全年所得1001~5000元20%3全年所得5001~10000元30%4全年所得10001元以上40%39甲应纳税额=10000×30%=3000元乙应纳税额=10001×40%=4000.4元40级次级距税率1全年所得额不超过1000元10%2全年所得额超过1000~5000元20%3全年所得额超过5000~10000元30%4全年所得额超过10000元的部分40%41第一级:应纳税额=1000×10%=100元第二级:应纳税额=(5000-1000)×20%=800元第三级:应纳税额=(10000-5000)×30%=1500元第四级:应纳税额=(10001-10000)×40%=0.4元共计:该纳税人应纳税额=100+800+1500+0.4=2400.4元42五、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向国家交纳税款的时间,规定纳税期限是为了督促纳税人及时依法纳税,保证税收收入的及时、稳定、均衡入库。纳税期限也是税收强制性和固定性在时间上的体现。纳税期限的确定,一般应考虑纳税人生产经营特点、征税对象的特殊性以及应纳税额数量的大小等情况。43六、纳税环节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和劳务活动中应当交纳税款的环节。商品从生产到消费往往需要经过多个流转环节,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哪些环节应该纳税,税收制度必须做出明确的规定。44七、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指税法规定的对某些特殊情况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或特殊调节手段。其中,减税是对应征税款减少征收一部分;免税是全部免除其税收负担。减税免税体现着国家一定时期的经济和社会政策,有较强的政策目的性和针对性,是一个重要的税制要素。减免税的具体形式主要有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种。45八、违章处理违章处理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行为所采取的处罚措施。它是税收强制性特征在税制中的具体体现,是维护国家税法严肃性、完成税收任务、严肃财经纪律的保证。税务违章行为主要包括: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即纳税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建立保存账户、提供纳税
本文标题:4、财政与金融(11-12)税收的形式特征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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