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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安排与改善途径研究姓名:姬玲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公共管理·宏观经济管理指导教师:田中禾;冷云竹20081001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安排与改善途径研究作者:姬玲学位授予单位:兰州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李芳蕊农村金融组织形态法律问题研究2009农村经济发展需要规范、健全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来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我国现行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合作金融发挥主体作用,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发挥重要作用。这一组织结构体系看似完备、覆盖率高,但事实上,农村正式金融机构的供给却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金融需求,形成了现实金融需求与农村金融组织服务供给之间的脱节。农户和乡镇企业融资困难,农村经济主体资金严重匮乏,已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布局合理且多样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形态的构建不仅是满足农村金融需求的前提,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研究农村金融组织组织法律形态,必须正视现有农村现实金融需求,包括投资需求和融资需求。现有农村金融需求难以满足,与农民能提供的抵押担保品缺乏以及农业产业自身存在的自然风险有密切关系。有需求就需要有供给,农村金融需求供给主体主要是农村金融组织,包括政策性金融组织、商业性金融组织、合作性金融组织以及非银行的民间金融组织。政策性金融组织由于缺乏专门法律的规范,业务范围具有局限性,严重影响了其支农功能的发挥;商业性金融组织基于避免贷款不能回收风险,纷纷撤离农村市场,合作性金融由于治理结构缺陷以及几经改革后造成的性质模糊,合作性金融功能难以有效发挥,民间金额组织由于缺乏法律规范以及相关部门监管,始终在低效和风险中运行。考察我国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形态的演变历程,存在着组织形式单一及地域分布不均衡的特点。在相关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制度方面,缺乏农村金融组织专门性立法,涉及农村金融组织的法律不仅立法层次低,法律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应有功能的发挥。国外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仅具有完备的法律制度,且因地制宜地建立了多元化的金融组织。我国农村金融组织形态的构建,既要建立业务形式多元化的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民间金融相结合的完备框架,还要保障农村金融服务主体的多元化。农村金融需求的满足,金融服务主体不仅包括政府、银行,还应包括农村中的广大农民及企业。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地域差异,要按照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和不同的金融需求层次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组织法律形态。西部欠发达地区建立扶贫性农村金融组织制度;经济发展一般地区建立互助性金融组织为主导的金融组织制度;东部发达地区建立发展性金融组织制度。农村金融组织既存在农村经济自身弱质性带来的资金不能偿还风险,还存在主体类型多样化带来的组织紊乱所形成的监管风险,因此既要建立并完善以政策性保险为主导的农村金融保险制度,也要建立专门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2.期刊论文易棉阳.颜嘉川论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的内在缺陷-金融经济(理论版)2009,(4)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的内在缺陷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农村金融组织制度缺陷、农村金融市场制度缺陷和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缺陷.解决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结构性缺陷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扶植农村金融成长的同时还要积极引导其内生成长.3.学位论文李萍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构建问题研究2007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也是我国比较贫穷和落后的地区,影响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资金短缺,因此,金融支持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性是毋庸质疑的,但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变革的滞后,严重制约着吉林省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这就迫切需要我们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新的谋划布局,从而促进吉林省农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本文的写作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路而进行的,试图从吉林省农村金融体制存在的问题角度探讨吉林省农村金融的发展问题。全文共分4个部分,其结构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概述了农村金融的代表性理论,主要是为探讨吉林省农村金融发展问题找到理论上的依据。第二部分分析了美国、法国、印度和韩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指出了他们发展农村金融的共同趋势就是构建一个包括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在内的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这为构建吉林省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提供了借鉴的方向,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成功经验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借鉴。第三部分在简要地回顾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基础上,对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状况做了分析,说明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不健全,给吉林省农村金融带来的不利影响。第四部分在分析了我国和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历史、现状以及国外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经验后,本论文提出了构建吉林省农村金融体系的框架的对策建议。在这一框架中,既包括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也包括商业性金融机构,还包括民间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金融机构等多种组织形式相互竞争、协同发展的混合型农村金融体系。另外还对农地金融制度在吉林省是否可行进行了分析,提出土地使用权的可抵押性是吉林省建立土地金融制度的内在基础,作为物权的土地使用权完全可以充当抵押的标的物,我国及吉林省建立土地金融制度是可行的。4.期刊论文史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的博弈分析-中国集体经济2007,(24)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应以市场化原则重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合理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文章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入手,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寻求纳什均衡分析这一问题,最后提出监管制度创新的建议.5.期刊论文李长健.徐丽峰.LIChang-jian.XULi-feng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监管制度与多元主体监管为落脚点-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0(2)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力量.然而,作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从设立之初就名不副实,虽历经改革,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加强对其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结合我国国情,从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管的相关制度、配套措施等方面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提出几点建议.6.期刊论文李长健.徐丽峰.LIChang-jian.XULi-feng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监管制度与多元主体监管为落脚点-湖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12(4)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金融的基础力量.然而,作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主体,农村信用合作社从设立之初就名不副实,虽历经改革,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因此,加强对其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文章结合我国国情,从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监管的相关制度、配套措施等方面对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提出了相关建议.7.期刊论文周扣琴.张庆亮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的博弈分析-海南金融2007,(1)深化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应以市场化原则重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立合理的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金融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本文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监管入手,用博弈论的分析方法寻求纳什均衡分析这一问题,最后提出监管制度创新的建议.8.学位论文刘健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制度与实证分析:以山东省为例2008我国的农村经济发展尚面临许多瓶颈,其中农村金融问题近些年来尤其引人关注。这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未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迫于成本压力逐步退出了农村金融市场,并由此形成了巨大的“金融真空”,需要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填补;虽然外资银行在新世纪迈出了进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第一步,但是其起步阶段业务较少、品种单一,尚不能完全满足农村金融市场的旺盛需求。基于此,承担农村金融发展的重担就落在了农村信用社的肩上。尽管农村信用社以此为契机,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其发展还存在诸多差强人意之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概括而言,我国农村信用社现存的主要问题包括:首先,我国农村信用社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在正式制度安排方面尚不规范。一方面,从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来看,虽然在其成立之初确定了合作制的原则,但是在随后的演进发展过程中,由于政府对农村信用社干预过多,甚至强制性地变更产权,从而导致农村信用社脱离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农村信用社不仅没有遵循合作制的原则,而且剥夺了农民参与农村信用社的权利,并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产权主体不明确、法人地位虚置、“三会”制度名存实亡、激励机制失效等。另一方面,从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制度来看,中央政府和地方省级政府对其进行行政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对其实施监督管理;而中国农业银行和省(及市)农村信用联社则对其施加行业管理。众多部门的如此监管不仅导致管理效果不佳,而且机构变更得过于频繁也使农村信用社的稳定性大打折扣。其次,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还受到了非正式制度的制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企业文化的缺失直接制约了其经营业务的开展;另一方面,农村长期形成的习俗与社会关系抵押等非正式制度因素,则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其影响路径可以概括为:非正式制度基于信息不对称、供需不匹配等特征,衍生出非正式金融,而非正式金融出现之后,利用其信贷业务的优势强有力地挤占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空间,威胁到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中的地位。最后,正是由于我国农村信用社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上的缺陷,导致其经营情况不容乐观。例如,在与国内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横向对比中,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差距还是比较明显的——资产负债规模与营业网点比例不协调;贷款市场份额较小;对农村金融市场掌控不足;贷款回收率停滞不前;吸收人民币储蓄存款业务不容乐观,等等。基于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发展现状,本文试图以山东省为例,对我国农村信用社进行相应的理论与实证分析。也就是说,在理论方面,依托制度经济学对农村信用社的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进行探讨;在实证方面,借助计量经济学方法和问卷调查分析,对其制度分析进行有力的佐证,从而明确农村信用社现有的缺陷及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最终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真正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本文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首先提出选题的现实背景,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实背景、存在的诸多问题与面临的制度约束;然后对我国农村信用社、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正式金融与非正式金融等相关概念分别进行了界定;最后对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以及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进行了描述。第2章:关于农村信用社的文献综述。本章主要概括了国内外学者有关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其内容涉及四个方面:(1)农村信用社的贡献与作用,即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乡镇企业的信贷提供者、农村经济的主要支柱和重要的金融服务中介;(2)农村信用社的生存空间,可以通过竞争优势与竞争劣势两个方面来反映;(3)农村信用社绩效的理论与经验研究;(4)农村信用社在产权制度和监管制度方面的改革建议。第3章: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现状分析。本章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我国及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第一,通过回顾农村信用社的演进过程、自身的纵向发展以及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横向比较,找出我国农村信用社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差距。第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与相关数据,采用协整分析方法,探讨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对农村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表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对我国农村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利用山东省德州市农户与农村信用社的问卷调查,概括总结了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特点及其发展所面临的制约因素,结果表明,不良贷款比率、股权分散度对农村信用社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而乡镇企业的产值等因素则对其产生了明显的正面效应。第4章:正式制度与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本章首先对正式制度与农村信用社发展进行了理论分析,即在产权制度层面,通过回顾我国农村信用社的产权制度变迁,找出其在产权所有、产权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监管制度层面,分别从农村信用社的行政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行业管理制度三个角度进行回顾,分析其在监管方面的缺陷。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章采用DEA和面板数据实证方法,就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正式制度对其绩效的影响进行了检验。结果发现,各种正式制
本文标题: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安排与改善途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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