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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方案为加强乡村医生管理,规范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强化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设,更好的做好我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卫生部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按照山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郯城县卫生局关于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进行绩效考核的指示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庙山中心卫生院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科学的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知识水平。二、工作目标督促指导乡村医生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范服务行为,在农村居民获得公共卫生服务的同时改善乡村医生的待遇,促进农村三级卫生保健网络的可持续发展。三、基本原则(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三)坚持奖优罚劣,以考兑补。建立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制度,根据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完成情况,发放补助。四、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经县卫生局确认的、承担一定区域内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乡村医生。基本条件是:在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国家规定公共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二)考核内容:以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满意度等为主要考核内容。具体如下: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为辖区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基本健康档案,并逐年完善。各卫生室及各村包点人员就辖区居民的建档工作负全责。必须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必须入门逐户建档,广泛宣传,确保居民认识、了解并自愿配合建档,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管理记录及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必须真实可靠,对于已经建档的居民,要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做好档案的维护及完善工作,对于尚未建档的居民,要在总结借鉴上一年度建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确保在2011年底全部保质保量的完成建档工作,严禁不入户在家私自胡编居民档案,杜绝出现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已经给他们建了档案。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我们要严格追究各卫生室负责人及各村包点人员的责任,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给予处罚2.健康教育。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和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各卫生室是其辖区居民健康教育的执行者,各卫生室负责人负总责,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各卫生室要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干预策略,确定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组织实施过程,工作人员等;在医院的支持下面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医学科普读物等)每年不少于12种;有条件的可以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每年不少于6种;每个卫生室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更新不少于6次;利用各种世界健康主题日或节假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不少于6次;针对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精神分裂症患者或家属、孕产妇、0—36月儿童家长定期举办健康讲座,每2月不少于1次。各卫生室必须踏实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发放资料必须到户、到居民手中,严禁不发放或应付了事,医院将根据各卫生室完成的实际情况给予奖惩。3.预防接种。协助组织适龄儿童到乡镇卫生院接种及配合做好登记工作等。4.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现场疫点处理。5.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工作。逐步完善辖区内确诊的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定期进行随访,并进行必要的健康指导。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至少4次随访。每次随访包括进行健康评估、病情监测、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对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在医院的支持下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般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般检查。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询问上次就诊到此次就诊期间的症状、询问患者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及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等,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登记率≥60%。在专业机构指导下管理居家的重性精神病人,每年至少随访4次,做好康复指导,并进行1次综合评估。此项管理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医院将给予卫生室负责人及包点人员处罚。6.孕产妇保健。及时发现孕妇,动员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定期接受孕产妇保健管理;进行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协助追踪高危孕产妇,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开展产后访视和母乳喂养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7.儿童保健。开展新生儿访视,协助为辖区内的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并接受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和开展必要的健康指导。8.老年人保健。协助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各卫生室要掌握其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及有关情况,动态管理他们的健康档案,在医院的支持下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并记录在档案中,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指导(包括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此项管理必须真实可靠,严禁造假,一经发现医院将给予卫生室负责人及包点人员处罚。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协助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上级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10.村卫生室管理。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政策措施情况以及各项卫生政策宣传情况。11.各类卫生信息登记、统计、报告。12.参加公共卫生培训、会议情况,居民满意度评价。五、考核方法和程序(一)乡镇卫生院采取查阅资料、现场考察、抽查核实、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二)县卫生局在乡镇卫生院考核的基础上,组织考核小组进行抽查复核。复核时充分听取乡村医生、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客观、准确评价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发放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依据。六、考核时间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应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七、考核结果应用和经费补助(一)总分100分。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0%.(二)考核分数80分(含80分)以上的,全额给予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基本合格的,按70%给予经费补助;不合格的,核减全部绩效考核补助经费。(三)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核减当年绩效考核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取消享受补助资格。xx卫生院xx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各村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得分汇总表单位(盖章):考核日期:序号被考核村卫生室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报告处理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管理(信息报送)合计考核人备注110101010101010910109921010910910101010997391010910910910995491010999101010109659*10910101010910996610101010109101010109979109101091010101097891010109910101099699101010991091099510910991010109101096111010109991010101097121091010109101010109813101010101091010101099149101010991010910961591010101091091010971691010101090910996179101010991091099518910101099109101096199101010109109109962091091010910109109621910910109109101096
本文标题:村卫生室公共卫生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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