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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戊戌六君子画像(资料图)戊戌变法中的改革极为粗暴酿成多起悲剧116年前的6月,北京城沉浸在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的热浪之中,中国领导人先后发布110道改革诏令,推动国家向现代体制全面转型。但这场改革只持续了103天,当改革成为重新划分利益的工具,它就很难维持生命力。此后,被保守势力裹挟的中国,带着对外部世界的无知和仇视,高喊着“刀枪不入”,冲进了新世纪。李鸿章喝闷酒1898年9月24日,晚,北京。75岁的李鸿章宴请了57岁的伊藤博文。两人都可算是“无官一身轻”:以伊藤博文为总理的日本内阁,刚刚被推翻。下岗后,他出访中国,在驻日公使裕庚看来,伊藤的访华一方面是“系出无聊,回同退者来家扰,藉少避”,一方面也是“查看中华情形,有无机括可乘。”而李鸿章则自甲午战争失败后,一直被“冷冻”在总理衙门,没做老大很久了。北京的形势波云诡谲。开始于6月11日的维新变法,刚刚于3天前(9月21日)被镇压,多人被捕。此前,大清国的变法者们,对于伊藤的到来,十分欣喜,甚至酝酿着要请这位日本人在北京再就业,为大清国的改革把脉掌舵。但是,伊藤对他们并不看好。如今局势明朗,他似乎对此更是不屑。酒宴上,伊藤告诉李鸿章:“治弱国如修坏室,一任三五喜事之徒,运以重椎,絙以巨索,邪许一声,压其至矣!”在伊藤博文看来,中国的改革如同修缮破房子,而“三五喜事之徒”,却拿着“重椎、巨索”大拆大建,结果当然就会压垮这房子。李鸿章对此十分赞同,他说:“侯言良是。始吾赴马关,言索款不宜过多,恐牵掣亚东全局,今若此,尚何言?”在李鸿章看来,“三五喜事之徒”之所以能折腾,正是甲午战后日本过分婪索的刺激。这段对话的记录,见于1913年初版的《戊戌履霜录》。作者胡思敬,当年只是年仅29岁的吏部小干部,他并没有交待这些细节的来源,其真伪也就难以考证了。《戊戌履霜录》继续写道,李鸿章和伊藤二人“方饮酒感念旧事,各投箸欷歔,不乐而罢”。两位前总理,似乎心绪都不好。这顿闷酒,他们究竟喝了几杯?可以肯定的是,根据伊藤本人的记载,在这次晚宴上,李鸿章要求日本将流亡的康有为、梁启超遣送回中国,被伊藤一口回绝。伊藤博文这次来访,总共和李鸿章见了三次。他在《清国旅行日记》记载道,第一次是9月15日,他抵达北京的第一天上午,“拜见总署王大臣(即主持总理衙门工作的庆亲王奕劻)、访问李鸿章”;第二次是16日,“午前,李鸿章来访;午后,总署王大臣等来访”;第三次是9月24日,“晚,李鸿章宴请”。胡思敬所记载的那段对话,并没有确切时间,但倘若属实,只可能是伊藤与李鸿章的最后一次晚宴,不可能是头两次的午前会面。“三五喜事之徒”的折腾,如此考语,代表了相当一群旁观了这次维新变法运动的外国人的普遍观感。只是,包括正在喝闷酒的李鸿章和伊藤在内,谁都没有想到,这场以惨烈悲剧结束的大折腾,在日后的历史叙述中,被赋予了种种光环,俨然成了一次悲壮的“改革”实践,主要用以证明推倒重来的“革命”的必要与必然……口水改革要将戊戌年所发生的一切,当做“改革”,的确是需要有相当强大的逻辑颠覆能力—这些“改革”,绝大多数都仅仅停留在雪片般飞舞的文件之上,并未落地,“改革”的推动者们似乎对此根本不在乎。6月11日颁布的《明定国是诏》,被公认为是这次“改革”的冲锋号。细读这份中央文件,所阐述的重点,只是强调“为什么”要改革,而非“如何”改革。“为什么”要改革,在大清帝国早已不再成为问题。自从1861年恭亲王开始推动第一轮改革开放(洋务运动)之后,“外须和戎、内须变法”,已经成了一个基本的国策。截至甲午战争爆发(1894年),33年的改革开放中,的确出现了相当多的争论,这被后世史家解读为“洋务派”与“保守派”之间的斗争。但是,深入这些争论的细节,就能发现,大多数争论的焦点,并不在于“是否要”改革,而是在于“如何”改革。在向来信奉实用主义的中国官场,固守僵化意识形态的“原教旨主义者”,从来都是珍稀动物,其手中的意识形态旗帜,更多的只是一种道具而已。对意识形态的工具化利用,其实也为改革扫清了基本的障碍,并令改革得以聚焦在更为根本的问题上—利益。比如,在最为激烈的铁路建设争论中,被贴上“保守派”标签的那些反对者,所持的最有力理由,不仅仅是“祖宗成法”,也不仅仅是荒诞的“风水龙脉”,而是民生:铁路建成后,此前靠赶车、乘船维生的群体,即将失业,他们是否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这样的争论,不仅围绕着现实问题,而且在客观上也有助于完善改革措施。1898年的《明定国是诏》,继续在“为什么”改革这个早已解决的问题上炒冷饭,而在“如何”改革上,除了强调发展“京师大学堂”之外,只是极为泛泛地要求“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这种“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路,当然也早已不是争论焦点。这份并无新意的诏书,与其说是“改革”的动员令,不如说是以“改革”为由头的政治宣言。从实践操盘来看,这种政治宣言,并非新理念的先声,而往往是权力结构重组的预告。在此后的整个变法过程中,重组权力结构,果然成了以光绪皇帝为首的“改革者”们最为用力之处,也是康、梁们最为期待之处,更是所谓新旧两派冲突最为激烈之处。戊戌变法,“改革”其实已经被异化,更多的是权力的争夺,因此,对这个时期更为确切的称呼,或许不是“戊戌变法”“百日维新”,而应该是“戊戌易枢”“百日权争”。从6月11日颁布《明定国是诏》开始,到9月21日变法被强行喊停,总共103天的变法时间内,中央所发出的变法诏令,根据汤志钧的《戊戌变法史》列表统计,居然超过了110道。无论具体数字是多少,可以肯定的是,平均每天都有相关的中央文件面世。这或许是中国历史上,围绕某一主题生产中央文件最为密集的时期。这些“改革”诏令,涉及了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方方面面。后世的不少研究者,对这一“改革”的判断,多是依据这些中央文件的文本。但是,如此论证的本身,却忽略了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文件上“所说”的,并非都是实际中“所做”的,甚至不是“能做”的。停留在纸面上的,最多只能说是“顶层设计”的蓝图而已,而要真正能称得上“改革”一词,至少要具备两个要素:一,有“设计”;二,能“操作”。正是从“操作”的角度,如此密集的文件发放本身,恰恰体现了这场“改革”的儿戏特征—只有“设计”,难以“操作”,如浮云般,无法落地。一是数量太多。即便在如今的信息时代,在一个规模并不大的公司,倘或一天发一份改革文件,如何传达到位也都是难题;更何况,在115年前的通讯条件下、在幅员如此辽阔的一个大国、在运行效率极为低下的官僚体制内,如此高密度的“改革”文件,传送尚且困难,遑论执行落实。二是涵盖太宽。这些“改革”诏令,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文教方方面面,眉毛胡子一把抓,没有轻重缓急之别。如此“改革”,本身就已成为提高行政效率的障碍。三是缺乏细则。这批雪片般的“改革”诏令中,绝大多数都是泛泛而言,只谈原则和大道理,只有空泛的目标设定,却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或配套措施等。光绪皇帝和他身边的幕僚,似乎并不在意如何操作、如何落实、如何形成实效。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在私信中认为,“皇帝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他的团队“缺乏工作经验,他们简直是以好心肠扼杀了进步—他们把足够9年吃的东西,不顾它的胃量和消化能力,在3个月之内都填塞给它吃了”。如此“改革”,若依然要冠“改革”之名,也就只能称为“口水改革”。“口水改革”,不仅难以兑现,更大的危害还在于破坏了本就极为稀缺的中央权威资源,加大了离心倾向。粗糙与粗暴改革是一项利益调整,必然要触及相当多的既得利益,引起反弹。改革当然不能因此知难而退,但事先进行充分的沙盘推演,考虑成本、收益,考虑正、副作用,尽量做好预案,以减少成本、提高收益,则应该是“顶层设计”或者任何其他“设计”的基本前提。然而,戊戌变法中的“改革”,在这方面不仅相当粗糙,而且相当粗暴。细节决定成败,正是在这些细节上的失误,成为这场“改革”失败的重要原因。一个例子是废除八股,改用策论。就事论事,这当然是好事,能够把中国精英分子的精力,从无病呻吟中解放出来,投放到对现实的更大关注上。对八股弊端的批判,早已是全社会的共识,并非起自戊戌“改革”者们,因此,“是否要改”已非问题,难点在于“如何改”,尤其是如何过渡—从工具的角度看,毕竟八股是延续千年、相对最为公平的“公务员”考试方式,关系到政局、更关系到千百万读书人的切身利益。在康有为与光绪皇帝有关此事的对话中,康有为认为:“上既以为可废,请上自下明诏,勿交部议,若交部议,部臣必驳矣。”他建议光绪皇帝绕开行政体系,直接下令废止。如此建议,当然遭到了朝臣反对,军机大臣刚毅说:“此事重大,行之数百年,不可遂废,请上细思。”后世的斗争史学,将这当作“顽固派”试图阻挠“改革”的证据。最后,朝臣们拗不过皇帝,退而求其次,要求至少要征得太后的同意,遂于1898年6月23日下诏,改八股为策论,但将改革期限放宽到3年。如此一来,双方都不满意,康有为因此发动了大规模的舆论造势,逼迫高层立即推行这一改革,并由此而引发了一场无谓的党争,最终也并非通过“速改”的方案,却既造成执行层的官员对“改革”的怀疑、也造成更多读书人对“改革”的敌视。梁启超后来在批注相关史料时,也反思说:“使数百万之老举人老秀才一旦尽失其登进之路,恐未免伤于激进,且学校生徒之成就,亦当期之于数年以后,故此数年中借策论科举为引渡,此亦不得已之办法也。”更为典型的一个例子,是在干部人事调整上。1898年8月30日,中央宣布裁撤多个部门。从精兵简政、提高政府效率方面,这样的裁撤毫无疑问是必要的,但问题是,这么大范围的裁员,事先并未做好、甚至根本没考虑过安置分流计划。“此诏一下,于是前者尸位素禄圃无能妄自尊大之人,多失其所恃,人心惶惶,更有与新政诸臣不两立之势”,“改革”者们“如投身于重围之中,四面楚歌,所遇皆敌”(梁启超《戊戌政变记》)。《剑桥中国晚清史》对此评论说:“这种激进的倾向不但与大多数政府官员的意识形态立场背道而驰,而且也同几乎整个官场的既得利益发生冲突……变法运动的惊人速度和它日益增长的激进倾向造成了普遍的忧虑和不安气氛,致使变法维新运动很容易被看成要无区别地摧毁一切现成秩序。这样,百日维新使整个朝廷分裂成势不两立的敌对双方,一方是皇帝和少数激进的少壮维新派,另一方是太后和整个官场。”被看成是要“无区别地摧毁一切现成秩序”,这样的“改革”到处无谓树敌,失去了本该依靠、利用的力量。夺权为先对于戊戌变法,大清海关的高级干部、美国汉学家马士(H.B.Morse),认为改革者的唯我独“改”、没有寻求更大范围的支持,相当致命。他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一书中说:“失败的理由是明显的……(改革者)只获得在北京和在本省的广东人的积极支持。”“改革”者的唯我独“改”及自我孤立,首先体现在将精力集中于行政架构的重组及权力的重新分配。一方面,是光绪身边组成了一个实际上的“改革领导小组”,由谭嗣同、刘光第、杨锐、林旭四位新晋的军机章京组成,也即所谓的“四小军机”,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四人帮”(他们在官场上各有奥援和背景)。这个“改革领导小组”虽然没有足够的时间掌握实权,但其已经表现出绕过现有体制、另起炉灶的架势,与此前南书房、军机处的设立模式和路径相似,也与日后的“文革小组”十分类似。另一方面,在体制内地位低微、并未进入决策圈子的康有为,不甘寂寞,多次要求设立一个体制改革领导机构“制度局”及执行机构“十二局”,彻底踢开现有的组织体系,“凡制度局所议定之新政,皆交十二局施行”。这等于是要“尽废内阁、六部及督抚、藩桌、司道”。在康有为看来,现有的官僚体制彻底糜烂,必须重组。新的体制,不仅要以“制度局”、“十二局”为核心,而且“凡局员皆选年力精壮讲习时务者为之”。在康有为的设计中,“制度局”不仅是行政机构,也是立法机构、议政机构。史学家胡绳认为康的意图是:“原有的军机处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都没有用处,因此要添设制度局,由维新派来掌握中央立法、行政权。”这种设计,当然会遭到体制内人的极大反弹,对立情绪在改革之初就开始弥漫,并根据阵营划线—而非根据理念。为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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