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畜牧/养殖 > XXXX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1—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基增后劲的基本思路,继续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三农”的影响,促进农村科技创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快转化一批集成配套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大力推进农村科技创业链和产业链的形成与延伸,支撑现代农业和相关产业健康发展。努力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型企业,加快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密切结合的创新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重点支持生物育种、农村信息化、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饲料及添加剂、新型农药及肥料、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生物基材料及生物能源、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农业生态及乡村环保、乡村现代物流、先进种养殖及防灾减灾,以及海洋农业等主要涉农产业及领域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要素加速向农业和农村集聚,增强科技对农村发展的支撑能力。二、支持重点方向(一)生物育种。—2—着力转化一批生物育种新技术、新成果,培育生物育种行业创新和科技创业能力,加速优质新品种产业化进程。重点支持:1.高产优质高抗强杂交优势的粮、棉、油、糖、蔬、果、花卉、生态林、经济林、用材林、牧草、竹藤等新品种。2.农林作物种子及种苗规模化繁育、综合处理、质量检测技术和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及产品。3.优质抗病畜禽、水产、特种养殖新品种及快速扩繁技术。4.动物胚胎高效生产及移植配套技术。5.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的转基因新品种。(二)农村信息化。着力推进以“三网融合”为基础的农村信息化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促进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的信息化发展,服务农村科技创业和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1.基于“三网融合”的农村信息服务技术与产品。2.农业生产智能决策、管理、监测、控制及农产品流通信息化技术与产品;精准农业田间信息获取、决策处方及精准作业技术与产品。3.面向农村科技推广、培训和服务的信息技术与产品。(三)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着力转化一批促进提升食品加工安全性和附加值,延伸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的新技术和新成果,增强我国食品行业国际竞争力。重点支持:1.特色粮油、果蔬、畜禽、海洋、森林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技—3—术与设备;方便、营养、健康、功能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2.食品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成套技术与装备。3.食品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评价、检验检测、全程质量控制技术。(四)饲料及添加剂。着力转化一批无污染、无公害、无残留饲料生产新技术新成果,促进饲料产业技术升级,为畜禽产业生产提供保障。重点支持:1.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与产品。2.功能、环保型饲料生产技术与产品。3.饲料及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评价、检测、安全预警技术及产品。4.畜禽水产等配合饲料转化增效技术及产品。(五)新型农药及肥料。着力转化对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作用的农业生物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成果,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的优势企业。重点支持:1.生物型杀菌、杀虫、除草、灭鼠、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技术及产品。2.植物微生态制剂生产技术与产品。3.新型高效低毒农药。4.区域性农林重大生物灾害可持续控制技术及产品。5.生物、有机、缓释控释等新型环保肥料的生产技术与产品。(六)农机装备及农业设施。—4—着力加强现代农业装备关键技术成果的中试和熟化,促进农业生产的精准化、设施化、信息化和规模化发展,加快增强我国农机装备行业竞争力。重点支持:1.农作物、牧草、林果收获、清选、加工设备,农产品产后减损、精选分级和节能仓储技术与装备。2.水稻育插秧等新型农田作业机械、设施栽培技术装备与高效、精量施肥、施药及秸杆还田等技术装备、机械。3.新型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以及牧草、饲料加工、林产机械和技术装备。(七)生物基材料及生物能源。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产学研结合加快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和循环型农业发展。重点支持:1.秸秆、稻壳、木屑等农林剩余物能源转化、生物基材料开发技术及设备。2.生物质收储运、预处理技术及设备。3.生物质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固体成型燃料制备、高效利用技术与设备。4.大中型沼气综合开发配套技术及设备,农村节能技术与产品。(八)林木资源培育及林产加工。着力转化一批能带动产业链延伸、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新技术和新成果,促进林产加工行业可持续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型龙头企业。重点支持:—5—1.林、草、竹藤高效、定向培育及管理技术。2.林木资源利用技术及产品。3.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资源开发与利用技术及产品。4.人工林木(竹)材改性处理技术与产品。5.林化产品加工技术及产品。(九)农业生态及乡村环保。着力转化一批改善和修复农村生态和生活环境的技术成果,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促进农业和农村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1.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与修复、退化草地植被恢复、重建与可持续利用技术,水土保持与小流域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漠化治理、山区综合开发以及不同区域农林复合生态系统构建技术。2.水源保护与合理开发、灌区节水以及雨洪资源利用技术与产品;农田水利、农作物高效节水、保水、输配水新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农村饮用水安全新技术及设备。3.农田保育、中低产田改造、耕地改良与保护性耕作技术;新型土壤调理剂、土壤改良剂、水土环境修复制剂等的生产技术及产品。4.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治理技术与设备,农村污水、垃圾、畜禽粪便等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技术及设备。5.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技术及产品。(十)乡村现代物流。着力转化一批高效、安全、节能、低损耗、通用性强的乡村物—6—流技术成果,通过促进乡村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农业产业价值链延伸。重点支持:1.乡村绿色物流集成技术与配套装备。2.鲜活农产品贮运保鲜与物流配送技术与设备;特色鲜活农产品冷链技术与集成配套设备;在线快速检测、分级、评价和定价技术系统。3.物流信息的采集、监测与决策支持系统与配套设备;粮棉油糖物流数字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十一)先进种植养殖及防灾减灾。着力转化一批高效安全种植、养殖集成配套技术和有效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与流行的先进技术成果,增强农业防控自然灾害能力。重点支持:1.粮棉油糖高效安全生产集成配套技术;蔬菜、果树、花卉等集约化、设施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技术。2.优质及特种畜禽、水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和质量控制技术。3.动物传染病、动物源性人畜共患病高效特异性疫苗生产技术及产品;高效安全新型兽药、兽医器械生产及产品质量监测等技术与产品;畜禽水产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快速诊断、应急处理技术及配套产品。4.主要植物病虫害及抗药性检测、诊断技术与产品;农药高效安全施用技术与设备。5.重大气象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控及农业气候脆—7—弱性评估技术与产品。(十二)海洋农业。着力转化一批对有效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的重大技术成果,促进产业健康、高效和可持续发展。重点支持:1.近海滩涂及浅海水域增养殖技术及产品。2.远岸深水开放水域养殖技术及设施。3.远洋渔业和海上储藏加工技术和设备。三、申报条件(一)支持对象。1.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内资或内资控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法人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2)主要从事农业科研、开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业务,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农业科技开发业绩,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3)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2.申报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2)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前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有较大推广应用潜力和工业化生产前景的成熟配套技术。(3)涉及到需要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成果,必须经过主管部—8—门或其指定的法定资质机构审定或出具有关检测证明。(二)优先支持对象。1.农村科技创业效果好、农村科技信息化服务带动面宽、产业特色鲜明的转化项目。2.科技特派员创业链、科技扶贫、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多元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等相关项目。3.国家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国家星火技术密集区、星火产业带内的转化项目。4.企业牵头的产学研合作及发挥产业技术联盟作用的项目。(三)转化资金不支持的对象1.不支持的单位。注册资金少于50万元的企业。2.不支持的项目。(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单纯扩大规模或基本建设的项目。(3)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4)不属于《2010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的项目。四、支持方式及相关要求1.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9—2.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为一般项目50万元、重点项目100万元、重大项目300万元。3.其它相关要求。(1)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为引导性财政补贴,在项目新增投资中,申请企业须有足够的自有资金。(2)重大项目的组织,按照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对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由企业牵头、产学研合作申报。(3)公益类项目须在申报书中列出明确的、可以考核的公益性指标。五、申报要求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和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申请单位提出的项目申请须经推荐单位推荐。国资委系统项目由北京市科委负责推荐。2.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申报须知见农业科技成果资金网站()通知公告栏。
本文标题:XXXX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5713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