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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01日发布2014年12月01日发布国电霍州发电厂继电保护班励磁系统反事故措施励磁系统反事故措施一、总则.p&?,])j'v%Y3发电机励磁系统是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无功功率、电压和输电能力等有着直接重大影响的发电设备。因此,为了保障我厂的安全、稳定、可靠、优质运行,我们必须加强对发电机励磁系统的运行监护、正确调试和正确检修。特制定本励磁系统反事故措施。二、励磁系统的重要性%f(@3hw1n2U&c'p励磁系统是维持发电机运行的核心,其作用不仅在于发电机正常运行时,为发电机转子提供基本的磁场能量,也在于当电力系统发生突然短路或突加负荷、甩负荷时,自动对发电机进行强行励磁或强行减磁,以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也在于发电机内部出现短路时,对发电机励磁系统绕组进行灭磁,以避免事故的扩大。三、系统性能1、励磁系统应保证发电机励磁电流不超过其额定值的1.1倍时能够连续运行。2、励磁设备的短时过负荷能力应大于发电机转子短时过负荷能力。3、励磁系统强励电压倍数一般为2倍。1n)k&|8q5@(m(J'\w*H/k4、当强励电压倍数不超过2倍时,励磁系统强励电流倍数与强励电压倍数相同。当强励电压倍数大于2倍时,强励电流倍数为2倍。5、励磁系统允许持续强励时间不低于10s。6、励磁自动调节应保证发电机电压精度不低于1%。四、励磁系统反事故技术措施;O6Q4D*f1K&{)z结合我厂励磁系统的现场实际运行情况和检修情况,制定以下反事故措施:5ZV5X;g!n1、有进相运行工况的发电机,其低励限制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容许值和保持发电机静稳定的范围内,并定期校验。2、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过励限制和过励保护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容计值内,并定期校验。:b4o:W'bY7D*G3、励磁调节器的自动通道发生故障时应及时修复并投入运行。严禁发电机在手动励磁调节(含按发电机或交流励磁机的磁场电流的团环调节)下长期运行。在手动励磁调节运行期间,在调节发电机的有功负荷时必须先适当调节发电机的无功负荷,以防止发电机失去静态稳定性。4、在电源电压偏差为+10%~-15%、频率偏差为+4%~-6%时,励磁控制系统及其继电器、开关等操作系统均能正常工作。&P/k)T/P%_3g$Z$S/B5、在机组起动、停机和其他试验过程中,应有机组低转速时切断发电机励磁的措施。#e;p%D6、运行人员应熟知励磁系统的运行方式及操作方式,严禁发生勿操作事故。)^77、检修人员应系统了解励磁系统的工作原理及试验方法,严格执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上所载的技术要求。%t7i,S/z,E#f8、励磁滑环碳刷过短要及时更换,保证同型号。
本文标题:励磁系统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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