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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组织与管理水利部2008年6月主要内容一、项目背景二、项目前期工作三、项目申报与审批四、工程改造组织实施五、项目验收六、资金使用与管理七、项目总结一、项目背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组织与管理一、项目背景中央重视200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强化农业基础的紧迫任务”,并“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将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涝设施建设纳入补助范围”。一、项目背景资金规模扩大财政部200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规模扩大到30亿元,并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项目纳入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补助的范围,中央财政安排试点项目补助资金3.3亿元。一、项目背景开展试点2007年水利部在8个省14个灌区启动了试点工作;2008年进一步扩大到17个省(市)开展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三位一体”农田水利运行新机制。一、项目背景项目组织与管理的作用项目组织与管理贯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是试点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二、项目前期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组织与管理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主体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编制主体:农民用水户协会协会组织能力不强经济运行能力较弱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主体对有试点要求的农民用水户,在试点前期工作上予以扶持,扶持方式主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直接组织编制三项规划;——农民用水户协会委托规划设计单位编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予以必要的技术指导和经济支持。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内容——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规范化建设规划规划任务明确规划范围和规划水平年(或试点期);分析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对协会的性质、职责和任务、组建程序等合法地位建设作出规划说明,有协会章程以及供水管理、工程维护、水费收缴、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办法;对协会包括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量测水设施等硬件建设作出规划;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内容——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规范化建设规划规划任务有用水户协会包括协会执委会成员组织协调、业务技能等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等自身能力建设计划;对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进行经济、社会评价;对用水户协会的运作和监督管理作出规划,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提出相应的工程经营、供水经营方案等,对协会实行内部监督、政府外部监管;有协会规范化建设的组织、资金、政策保障措施。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内容——末级渠系工程改造规划规划任务明确规划范围和规划水平年(试点期);简述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完成情况,对灌区末级渠系工程基本情况、现状、存在问题做详细分析,分析加强末级渠系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提出上接骨干工程,下连农田的工程规划方案,并优化确定;明确用水户协会为工程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包括斗渠及以下的固定渠道工程及相应的渠系建筑物和量测水设施设备,配套田间土地平整、沟渠整治等工程措施;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内容——末级渠系工程改造规划规划任务明确末级渠系工程改造后产权(使用权)属用水户协会,用水户协会负责改造后工程的运行管护;明确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实行政府引导、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农民合理投劳自主建设,对改造投资进行合理估算;对末级渠系改造进行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效益分析;有末级渠系改造的组织、资金、政策等保障措施。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内容——农业终端水价改革规划规划任务明确规划范围和规划水平年(试点期);对灌区供水、水价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做详细分析,分析农业水价综合水价改革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选用经权威部门确定的灌溉定额,对国有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末级渠系供水成本以及终端水价进行测算;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内容——农业终端水价改革规划规划任务根据农民水费承受能力的提高,制定水价调整时间计划表,分步到位;有水价改革的组织、资金、政策等保障措施。推行终端水价后的水费计收管理;进行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效益预测及水价改革成效分析;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程序前期准备:委托规划方案:论证规划成果:公告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审查要点审查要点规划范围是否覆盖了整个试点项目区;规划水平年的选取是否符合实际;规划的目标是否合理;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审查要点审查要点农民用水户协会组建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农业用水管理的需要;协会规范化建设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实施措施是否得力。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工程布局是否上下匹配、科学、合理,是否根据不同的自然地理条件、作物种植结构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采用了适宜的灌溉模式;斗渠及以下的固定渠道工程及相应的渠系建筑物和量测水设施设备,配套田间土地平整、沟渠整治等工程措施是否科学合理。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审查要点审查要点是否建立了“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理民主”的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保障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建立了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加末级渠系水价的终端水价制度,改革方案是否可行,改革时间安排是否合理。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地方配套资金及农民投工投劳方案是否切实可行。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审查要点审查要点投资估算是否合理、可行、科学。审查时,着重审查报告提出的原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是否合理;典型工程的类型是否齐全、是否有代表性,技术方案是否科学,投资估算依据是否可靠、合理。推进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是否齐全、明确、可行,是否健全了管理组织、明晰了工程产权、落实了管护责任、建立了水价机制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否显著二、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审查程序三项规划由县级水利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代为编制后,上报省级水利部门初审。规划经省级水利部门初审后,报水利部。水利部组织进行专家审查,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督促修改完善,并出具行政审查意见。三、项目申报与审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组织与管理三、项目申报与审批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是农民用水户协会。对不具备试点项目申报能力的农民用水户协会,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有义务协助农民用水户协会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三、项目申报与审批申报条件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的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有较好基础、农民承诺自愿投工投劳建设末级渠系、实行农民用水自治的;地方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用水户协会都承诺工程改造验收合格后推行终端水价制度的灌区。三、项目申报与审批申报原则农户自愿原则因地制宜原则集中连片原则规划指导原则三、项目申报与审批申报材料标准文本三项规划登记证书承诺文件灌区意见三、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审查农民用水户协会根据三项规划填报试点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并在本协会内公示,公示期满,如无不同意见,经所在灌区管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县级水利、财政部门。三、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审查县级水利、财政部门组织对试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查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并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财政、水利部门。三、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审查省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查,填写项目审查论证表。经审查合格后,按财政部、水利部下达的资金额度,等额编制省级年度项目文件,联合报送财政部、水利部。三、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审查财政部、水利部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文本进行合规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省级财政、水利部门根据审查意见,及时组织县级财政、水利部门和用水户协会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财政部和水利部。三、项目申报与审批项目批复省级财政、水利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对试点项目的审核意见,联合批复具体项目计划,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四、工程改造组织与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组织与管理四、工程改造组织实施组织农民投工投劳自主建设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灌区管理单位应协助协会制定实施方案;基层乡镇政府帮助协会做好土地挖压、拆迁赔偿和组织发动受益群众完成工程土方任务;灌区管理局(处)指定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协会对原材料选择、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管理,把好质量关;四、工程改造组织实施组织农民投工投劳自主建设建设资金由地方财政、水利部门管理,用水户协会要指定财会人员专门负责。工程竣工后,应放水试运行,由政府水利局、财政局、灌区管理局(处)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共同组织对整个工程进行设计要求的参数检验和验收,达到设计要求方可交付农民用水户协会使用。四、工程改造组织实施委托灌区管理单位代建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农民用水户协会召开受益区群众代表大会,经过代表讨论和表决,委托灌区管理局(处)代为实施工程改造建设,并向灌区管理局(处)出具书面委托书。基层乡镇政府帮助协会做好土地挖压、拆迁赔偿和发动组织受益群众完成方工程土方任务。四、项目组织实施委托灌区管理单位代建灌区管理单位要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末级渠系工程建设。选拔一部分精干的领导和业务人员,组成工程、质检、财务等相应的职能机构,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工程竣工后,应放水试运行,由政府水利局、财政局、灌区管理局(处)和农民用水户协会共同组织对整个工程进行设计要求的参数检验和验收,达到设计要求方可交付农民用水户协会使用。四、项目组织实施委托专业施工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用水户协会要召开受益区群众代表大会,经过代表讨论和表决,优选施工队伍。灌区管理局协助农民用水户协会,对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全过程的工程施工监督。五、项目验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组织与管理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的内容及标准验收内容项目是否按试点要求的时间进度和内容要求完成。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是否达到规范化要求,在组织末级渠系改造中作用发挥如何。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要求,是否达到规范标准。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的内容及标准验收内容农业终端水价改革是否推行,是否制定改革时间表。地方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区的水利灌溉条件是否得到明显改善。“三位一体”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效果如何,如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和谐情况。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的内容及标准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法人地位得到确认;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实现灌溉用水“定额管理,计量收费”;供水技术服务水平等得到加强与提高;协会财务收支状况公开且规范,实行民主理财等。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的内容及标准末级渠系改造验收标准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按计划足额到位,农民投工投劳得到落实,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设程序及相关手续健全,工程建设质量合格以上。通过工程改造,试点项目区末级渠系上下匹配、设施配套齐全,量、测水设施满足计量收费要求,技术指标达到预定的目标及有关规范要求;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的内容及标准末级渠系改造验收标准工程正常使用,效益充分发挥,末级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7以上;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可持续发展的末级渠系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的内容及标准终端水价改革验收标准国有水利工程、末级渠系供水成本费用及终端水价测算科学、合理;农民水费承受能力分析符合实际;用水计量到农渠口以下;政府已批准终端水价改革方案,制定改革时间表;末级渠系供水收费不规范的问题得到控制;用水计量、水费收缴透明公开。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应提供的资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灌区管理单位的评价意见。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总结。并提供协会法人注册登记证、工程产权或使用权证复印件,管理设施、仪器设备图片,协会管理规章制度文本,组织农民“一事一议”投工投劳和灌溉服务、水费计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五、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应提供的资料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总结。并提供项目规划设计资料、资金筹措方案及到位情况、工程施工报告、检验报告等、经费使用情况说明、效益指标完成表等材料。终端水价改革总结。并提供终端水价测算资料,价格主管部门的成本监审情况,政府相关文件,供用水合同,政府承诺的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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