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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质安发[2009]2号关于公布第三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各有关检测机构: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管理工作需要,在各相关检测技术机构申报的基础上,经各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推荐,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依照规定进行综合审查,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等18家检测机构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决定赋予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格(名单见附件1)。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可以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登记证书持有人、标志使用人和县级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委托,承担和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验检测工作。请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规范》规定,及时和各业务对口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加强沟通联络,积极做好相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充分发挥品质鉴定检测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经委托认可的检测机构须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签订资质委托协议后方可开展相应的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业务委托协议书》格式见附件2,可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下载。请本次新委托认可的检测机构将业务委托协议书相关内容填好后,用A4纸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印章,于2009年2月27日前寄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在业务委托协议书填报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过程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所在地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或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理标志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E-mail:dbch@agri.gov.cn。附件:1.第三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名单2.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业务委托协议书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3-附件1第三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名单序号机构名称地址邮编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资质确认证书编号1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0125姜艳彬010-59194681AGI2009-JC-0712农业部特种经济动植物及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鹿鸣大街15号132109杨福合0432-4701763AGI2009-JC-0723农业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江苏省镇江市四摆渡212018陈涛0511-85616673AGI2009-JC-0734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南通中心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附29号226006钱允辉0531-83548165AGI2009-JC-0745浙江省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市凤起东路29号310020黄国洋0571-86757005AGI2009-JC-0756农业部棉花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河南省安阳市开发区黄河大道西段455000杨伟华0372-2525389AGI2009-JC-0767农业部麻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市咸嘉湖西路348号410205肖爱平0731-8998536AGI2009-JC-0778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长沙)长沙市潇湘中路61号410006易阳0731-8881313AGI2009-JC-0789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湛江)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南48号524001黎珍莲0759-2228505AGI2009-JC-07910广州市农业标准与监测中心广州市新港东路129号510315连槿020-84289299AGI2009-JC-080-4-序号机构名称地址邮编业务负责人联系电话资质确认证书编号11江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东省江门市农林新村14号529000林立业0750-3309802AGI2009-JC-08112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重庆荣昌昌州大道770#402460刘作华023-46791120AGI2009-JC-0821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银川)银川市新昌西路165号750002潘庆华0951-5044666AGI2009-JC-08314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生物化学分析测试部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23号801118胡凤祖0971-6132750AGI2009-JC-08415新疆渔业环境监测及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西虹西路614号830000张人铭0991-6100860AGI2009-JC-0851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青岛)青岛市城阳区批发市场步行街南端266109王孝刚0532-87865171AGI2009-JC-08617农业部烟草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四路11号266101王允白0532-88701916AGI2009-JC-08718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49-3盈智大厦100080宋薇010-82618116AGI2009-JC-088-5-附件2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业务委托协议书委托单位(甲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受托单位(乙方):为规范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检测工作,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规范》等相关规定,甲方在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审核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考核,甲方同意赋予乙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格,支持乙方依法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乙方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同意甲方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资质确认,并愿意在甲方和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下,科学规范地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资质和业务委托形成如下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编号:-6-一、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1.统筹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支持乙方依法开展授权业务范围内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2.协调组织乙方相关人员参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相关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3.统一组织制定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通用技术规范和准则,适时开展能力验证和检测业绩评价工作。4.定期实施复查确认和履行日常检测业务指导职能。二、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1.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证书持有人、标志使用人和各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委托,依法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工作。2.正确履行产品抽样和检测职能,客观公正出具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报告。3.负责收集和反馈相关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信息,并及时向省级以上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报告。4.积极参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相关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活动,自觉接受相关产品品质鉴定检测业绩评价检查。5.受相关方面委托,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有关的其他工作。三、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质鉴定检测机构资质和业务委托实行动态管理。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暂停或者终止乙方-7-相应的资质认定和业务委托:1.计量认证证书和考核合格证书失效的;2.提供虚假检测数据的;3.错误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4.工作规范性、检测收费、技术服务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四、甲方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通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方面的有关进展情况,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及时向甲方及所在地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报告相关检测工作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乙方年度工作总结应当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和所在地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五、本业务委托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六、双方严格遵守协议条款。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检测机构所在地省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留存。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完善解决。-8-乙方: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甲方: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2196098传真:010-62115630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年月日-9-主题词:农产品地理标志检测机构通知抄送: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及相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中国农业(水产、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2009年2月11日印发
本文标题: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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