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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食品过敏原种类解读时间:2016-02-04来源:食品伙伴网浏览:1491核心提示:为什么未标注过敏原产品被屡屡召回,企业对各个国家过敏原成分和法规了解不够。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一、背景信息:据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消息,2016年1月19日澳大利亚通用磨坊公司(GeneralMills)因产品标签中未标明鱼过敏原,而召回一款食品。2016年1月,加拿大也先后召回未标注鸡蛋过敏原的冷冻海鲜食品、“爽口牌”海鲜产品及冷冻鱼饼等。二、食品伙伴网解读为什么未标注过敏原产品被屡屡召回,企业对各个国家过敏原成分和法规了解不够。食品伙伴网将为大家进行了详细解读。(一)什么是食品过敏原GB/T23779-2009规定,致敏源的定义是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又称过敏原。食品过敏源是指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食品过敏原产生的过敏反应包括呼吸系统、肠胃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皮肤、肌肉和骨骼等不同形式的临床症状,有时可能产生过敏性休克(AnaphylacticShock),甚至危及生命。现在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常见的食品有:奶类,树果类,菜籽,豆类,蛋类,巧克力,香辛料,鲜果,海产品等。(二)食品过敏原的标注食物过敏原不但影响到人类的生活质量,甚至会危及生命。但是到目前为止,对食物过敏并无有效的治疗手段,唯一的办法就是采取一定的措施使易敏者避开含有致敏成分的食物,如制定、颁发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将食品中所有过敏原成分都进行清楚的标注。(三)各个国家食品过敏原成分解析食品伙伴网对各个国家过敏原成分进行简单统计,如下表:表1各国/地区过敏原成分统计表国别过敏原成分种类标示要求中国含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推荐标示(8种)甲壳类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其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制品日本虾、蟹、小麦、荞麦、鸡蛋、牛奶、花生强制标示(7种)鲍鱼、墨鱼、鲑鱼子、橘子、腰果、猕猴桃、牛肉、核桃、芝麻、大马哈鱼、鲭鱼、大豆、鸡肉、香蕉、猪肉、松茸、桃子、山药、苹果、明胶推荐标示(20种)韩国(18种)蛋类(仅限家禽类)、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虾、猪肉、桃子、西红柿、亚硫酸盐残留量超过10mg/kg时(以SO2计)、核桃、鸡肉、牛肉、鱿鱼、贝类(牡蛎、鲍鱼、海虹等)强制标示加拿大(10种)蛋类、奶、芥末、花生、强制标示海产品(鱼、甲壳类、贝类)芝麻、大豆、亚硫酸盐、树生坚果、小麦及其他含麸质的谷物美国(8种)奶、鸡蛋、小麦、花生、大豆、强制标示鱼类(如鲈鱼、比目鱼或鳕鱼)甲壳贝类(如蟹、龙虾或虾)树生坚果类(如杏仁、美州山核桃或胡桃)欧盟(14种)含有麸质的谷类(以下除外:小麦基葡萄糖浆,包括右旋糖;小麦基麦芽糊精;大麦基葡萄糖浆;用于生产蒸馏酒精或食用酒精的谷物)、强制标示甲壳类及其制品、蛋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胡萝卜素和类胡萝卜素配制剂的鱼明胶;用作葡萄酒和啤酒澄清剂的鱼胶或明胶)、大豆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精炼大豆油脂;大豆中提取的天然VE、天然D-α-VE、天然D-α-VE酯、天然D-α-VE琥珀酸盐;从大豆中提取的源自植物甾醇类和植物甾醇类酯的植物油;从大豆中提取的菜油甾醇中生产植物甾烷醇酯)、奶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生产蒸馏酒精或食用酒精的乳清;乳糖醇)、坚果及其制品(以下除外:用于生产蒸馏酒精或食用酒精的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浓度大于10mg/kg或10mg/L的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以SO2计)、羽扇豆及其制品、软体动物及其制品澳新(10种)含有麸质的谷类、甲壳类、蛋类、鱼类、奶、花生、大豆、芝麻籽、树生坚果类、亚硫酸盐大于等于10mg/kg强制标示香港(8种)含有麸质的谷及其制品、强制标示甲壳类动物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奶类及其制品、树生坚果及其制品、浓度大于百万分之十亚硫酸盐(以SO2计)台湾(6种)虾及其制品、蟹及其制品、芒果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奶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强制标示综上所述,每个国家/地区对食品标签中需要标注的过敏原成分的要求是有一定差距的,企业在生产或进出口含有过敏原食品时,须根据各个国家具体规定进行过敏原识别与标注。
本文标题:全球过敏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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