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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20141215
-1-保密制度一、目的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四、公司秘密具体规定(一)公司秘密界定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2-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二)公司密级的界定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3-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五、保密措施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4-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5-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六、责任与奖惩(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七、附则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6-(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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