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报告 > 2016年基础精讲班刑诉法讲义谢安平
独角兽网校刑诉法:谢安平独角兽网校提供最新司法考试高清同步字幕视频及配套讲义,VIP保过班含一对一辅导方案、专业答疑、考前信息咨询QQ:800086007,电话:010-62250140网址:年司法考试基础精讲班讲义刑事诉讼法学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考点提示:基本理论部分主要介绍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任务、刑事诉讼的模式等相关内容。司法资格考试对这一部分内容的考核将会逐步增加。重点知识结构图刑事诉讼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概述刑事诉讼基本理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相结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根本目的-维护政治经济制度,促进社会进步刑事诉讼目的直接目的-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工具价值刑事诉讼价值公正、秩序、效益自身价值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指一切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二、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一)宪法(二)刑事诉讼法典即1979年7月1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第一次修正、2012年3月14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三)有关的法律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中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比较重要的有刑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律师法、监狱法、国家赔偿法等。(四)有关的法律解释主要包括:1、2012年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2012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独角兽网校刑诉法:谢安平独角兽网校提供最新司法考试高清同步字幕视频及配套讲义,VIP保过班含一对一辅导方案、专业答疑、考前信息咨询QQ:800086007,电话:010-62250140网址:、2012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五)规章、地方性法规。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地方性法规中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六)有关的国际公约、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涵盖四个方面的内容:1、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2、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动态并重;3、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相结合;4、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5、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所谓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犯罪,以及通过刑事诉讼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所谓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中,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包括:(1)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处罚;(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是,既统一又对立。一方面,正确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无辜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是统一的;另一方面,尊重和保障人权也不能脱离惩罚犯罪;一般认为惩罚犯罪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应当并重。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构成了刑事诉讼法目的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体,两者结合,不可片面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二、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动态并重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刑事案件的实体公正,具体要求是:(1)据以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的认定,应当做到证据确实、充分;(2)正确适用刑法,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及罪名;(3)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罪重在事实上法律上发生疑问的,应当从有利于被追诉人方面作出处理;(4)按照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适度判处刑罚;(5)已经生效的裁判得到合理有效的执行,使实体公正最后得以真正实现;(6)对于错误处理的案件,特别是无罪错作有罪处理的案件,依法采取救济方法及时纠正、及时补偿。刑事案件的程序公正,是指过程的公正,即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具体要求是:(1)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认真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3)严禁刑讯逼供和其它非法手段取证;(4)真正实现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5)审前程序尽量透明,审判程序公开;(6)在审判程序中,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庭居中裁判;(7)按照法定期限办案、结案。因此,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有其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三、实体真实,又称客观真实,要求裁判者只有在正确反映犯罪事实真相时,才能裁判被告人有罪,即通常所说的客观真实论。法律真实则主张以法律所确立的标准作为裁判的尺度,裁判者对案件事实的认识只要达到了法定的裁判尺度,即视为真实并可以据此作出有罪裁判。客观真实主义可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积极实体真实主义认为独角兽网校刑诉法:谢安平独角兽网校提供最新司法考试高清同步字幕视频及配套讲义,VIP保过班含一对一辅导方案、专业答疑、考前信息咨询QQ:800086007,电话:010-62250140网址: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定并予以处罚;为不使一个犯罪人逃脱,刑事程序以发现真相为要。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辜者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地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四、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诉讼效率是指诉讼中所投入的司法资源与所取得的成果的比例。追求诉讼效率,意味着应当降低诉讼成本,加速诉讼运作,减少案件拖延和积压。公正与效率的关系是: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公正优先,兼顾效率。五、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立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一、刑事诉讼职能1、三职能,控诉、辩护、审判。2、现代诉讼模式下,控诉是辩护的对象,是审判的前提和根据,审判必须限定在控诉的事实和被告人的范围之内;辩护必须针对控诉进行,对控诉成立起制衡作用;审判是控诉的法律后果,在审判中必须保护被告人的辩护权。二、刑事诉讼的构造(一)横向结构。控辩审三方权力互动的基本格局,现代诉讼的横向结构是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法官居中裁判。《最高法院解释》:第241条第1款第2项:“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第243条:“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在七日内未回复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二)诉讼构造又称为诉讼模式,是指追诉方(控方)、被追诉方(辩方)和裁判者(审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相互关系及其体现形式的总体系。按照刑事诉讼的历史发展,刑事诉讼经历了弹劾式、纠问式到现代职权主义、对抗制(当事人主义)和混合式诉讼模式。根据控、辩、审三方关系的不同,现代刑事诉讼的构造有当事人主义、职权主义、混合制模式;以及早期的弹劾式、纠问式。1、当事人主义诉讼当事人主义诉讼,又称辩论主义诉讼对抗制诉讼、竞争主义诉讼。英美法系采当事人主义诉讼:诉讼的发动、继续和发展主要依赖于当事人,诉讼过程由当事人主导,法官仅处于审(中立)控辩对等分离独角兽网校刑诉法:谢安平独角兽网校提供最新司法考试高清同步字幕视频及配套讲义,VIP保过班含一对一辅导方案、专业答疑、考前信息咨询QQ:800086007,电话:010-62250140网址:消极的中立的裁判者地位;当事人要负责证据的调查、准备、提出和证据价值的陈述工作,法官不能在当事人指明的证据范围以外依职权主动收集证据。其主要特征是:(1)诉讼活动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和主导;(2)法官不主动依职权调查证据,自我克制是法官在案件调查活动中的惯例;(3)案件事实的发现委诸控诉方和辩护方的举证和辩论,在法庭调查中实行交叉询问制度;(4)实行变更原则,允许控诉方变更、追加、撤回诉讼,允许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诉交易;(5)实行起诉认否程序,在刑事诉讼中如果被告人自愿而不是被强迫作出有罪供述,则对案件事实无需进行举证和辩论,法官可以径行作出有罪判决;(6)实行陪审团制度,由一定数量的非专业人士组成陪审团,在没有法官出席的情况下负责对事实的有无进行裁决。2、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是指,在诉讼中,法官居于主导地位,控辩双方居于从属地位,法官可以依职权主动调查取证,判决不局限于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起诉方式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救济程序比较完善的一种诉讼模式。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主要为法国、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所实行。纯粹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主要特征是:(1)法官依职权主动推进诉讼进程;(2)法官主动依职权调查证据,可以主动询问被告人、证人、鉴定人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证明方法;(3)采取不变更原则,案件一旦起诉的法院,控诉方不能撤回起诉,诉讼的终止以法院的裁判作为标志。现在,大陆法系国家,纯粹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已经被打破,诉讼中一般均实行变更原则,允许控诉方撤回起诉。与传统的纠问式有所不同的是,在职权主义诉讼中,国家的刑事追诉权分由两个各自独立的机关行使。3、混合制诉讼模式混合制诉讼模式,又称折中主义诉讼,兼采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因素而形成,主要代表是日本和意大利。其主要特征是:(1)保留了法官主动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的权力,注重发挥法官在调查案件事实方面的能动性;(2)大力借鉴对抗制诉讼的因素,在诉讼中注重发挥控辩双方的积极性,注重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混合制诉讼是在原有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基础上大力吸收对抗制诉讼模式的积极因素的结果,既强化对人权的保障,又注重发现案件真实和提高效率。【例1】(2013-2-39)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抢劫罪定罪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例2】(2014-2-2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例3】(2015-2-22)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有之义独角兽网校刑诉法:谢安平独角兽网校提供最新司法考试高清同步字幕视频及配套讲义,VIP保过班含一对一辅导方案、专业答疑、考前信息咨询QQ:800086007,电话:010-62250140网址:第二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考点提示:本章内容很多,也很烦杂,常考的知识点是: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3
本文标题:2016年基础精讲班刑诉法讲义谢安平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93637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