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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2015年11月2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填报说明
1附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填报说明一、填报流程(一)项目前期1.填报内容由项目单位负责填报项目前期工作信息,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建设地址、项目拐点坐标、资源测量情况、预计开工和并网时间等。2.填报流程(1)大型新能源基地项目在基地规划审定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基地方案申请。(2)新能源示范项目风电清洁供暖、国家先进技术光伏示范基地等新能源示范项目,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申请。(3)风电项目(含分散式)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省(区、市)风电年度开发方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2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申请。(4)光伏电站项目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本省(区、市)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提出纳入光伏发电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申请。(5)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6)太阳能热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7)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项目核准(备案)前,由项目单位登录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8)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和公共独立系统无需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填报信息。(二)年度规模管理对于需要进行年度规模管理的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在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信息填报后,需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年度规模管理工作,作为申报电价附加补助信息的重要依据。其中,申请纳入基地管理的项目,3应根据审定的基地规划确定具体项目名单;对其他申请纳入年度开发(建设实施)方案和新能源示范实施方案的项目,应确定方案具体项目名单和列入规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当年累计安排的项目新增规模不得超过国家能源局下达的年度规模,否则信息平台将不予接受。未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审核确认的项目,将无法填报项目建设、运营等信息。(三)核准(备案)具有核准(备案)权限的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受理项目核准(备案)申请时登录信息平台,对申请项目(不包括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确认,即时生成项目代码,并在核准(备案)文件中予以明确。已完成核准(备案)的项目需要项目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项目前期信息补填后,平台自动生成项目代码。项目代码将作为政府监管项目建设及项目申报电价附加补助信息识别的依据。新能源发电项目在核准(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单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项目核准(备案)信息填报。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由电网企业按月代为填报项目备案信息,并打包报送至信息平台。个人可申请登录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四)项目建设1.填报受理要求4(1)风电项目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年度规模管理、生成项目代码后,经信息平台复核确认项目代码标识的核准规模与年度开发方案(基地方案、示范实施方案)中规模一致,方可填报项目建设信息。(2)太阳能发电项目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平台生成项目代码、完成年度规模管理后,经信息平台复核确认项目代码标识的备案规模不超过累计获得的年度实施方案列入规模后,方可填报项目建设信息。(3)其他项目在完成项目核准(备案)信息填报后即可填报项目建设信息。2.填报内容(1)月度建设(投产)信息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需按月填报项目月度建设信息,主要包括发电设备投产情况、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情况、工程月度投资等;电网企业需填报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月度投产信息,主要包括经营范围内月度新增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数、投产容量等。个人可申请登录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月度建设(运行)信息将作为国家年中调整建设规模和下年度开发、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重要参考依5据。(2)全部设备投产信息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均需填报全部设备投产信息,主要包括项目投运时间、投运容量、总投资、投运设备明细等。(3)并网申请受理信息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均需填报并网申请受理信息,主要包括升压站并网申请日期、升压站并网验收日期、验收单位等,并提供并网申请和验收文件。(4)竣工验收信息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均需填报竣工验收信息,主要包括总投资、项目规模、用地费用、进站道路投资、融资成本等。3.填报流程(1)填报月度建设(运行)信息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四通一平)开工后的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填报上月月度建设信息;省级电网企业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汇总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产信息,打包报送至信息平台。个人可申请登录平台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2)填报并网申请受理信息需申请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单位在向电网企业提交6并网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项目并网申请信息,并在并网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填报项目并网验收信息。电网企业在受理项目单位并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平台对申请受理相关信息进行复核。(3)填报全部设备投产信息新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在全部设备投产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项目投产信息。(4)填报竣工验收信息新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在竣工验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平台及时填报竣工信息。(五)项目运营1.填报受理要求完成项目全部设备投产信息填报后,方可填报项目运营信息。2.填报内容(1)月度运行信息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需填报月度运行信息,主要包括上网电价、上网电量、限电电量、结算电量、补贴拨付、设备退役信息等,并上传电力交易结算凭证。7(2)补贴清算信息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均需按年填报补贴清算信息,包括年度上网电量、应获得补贴金额、实际补贴拨付金额、清算补贴金额等。3.填报流程(1)月度运行信息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项目正式开始商业运营后,项目单位需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月项目运营信息。(2)补贴清算信息所有新能源发电项目在每年1月前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年度补贴清算信息。(六)项目运营结束1.填报内容新能源发电项目结束运营后需填报项目运营结束信息,主要包括运营结束时间、结束方式、植被恢复情况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2.填报流程项目单位需于项目结束运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填报项目运营结束信息。二、注意事项1.项目单位在项目升压站并网验收完成后即具备申报8补助目录资格,应通过信息平台按照补助目录申报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相关支持性文件。2.在项目完成核准(备案)后,项目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名称、规模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须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核确认后方能变更。3.对于信息填报不及时或填报错误的项目,在信息补充更正前,不具备申报补助目录资格,不能领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本文标题:2015年11月2日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填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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