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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中的几个问题•1、目的任务•2、技术要求•3、成果报告矿产地质调查(勘查)成果报告种类•1、地质大调查:中国地质调查局•××图幅区域地质调查报告(说明书)•××矿产调查地质报告•××矿产评价地质报告•2、探矿权类:矿权人。统称“勘查地质报告”•××矿区××矿预查地质报告•××矿区××矿普查地质报告•××矿区××矿详查地质报告•××矿区××勘探查地质报告•3、采矿权类(矿山):矿权人•××矿区××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区××矿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报告•××矿区××年度储量年报•××矿区××矿闭坑地质报告报告•各类地质勘查报告的目的任务是不同的。•区域地质调查是要提高工作区的基础地质研究程度,解决工作区的某些关键地质问题;•矿产远景调查评价是要研究工作区某种矿产的成矿地质条件,圈定有利成矿远景区,发现矿化线索,评价工作区的资源潜力;•矿产勘查各阶段的目的任务是不同的,预查主要是发现矿并进行初步评价,圈定普查区;普查是对矿产进行大致评价,确定详查区;详查是对矿产基本评价,为矿山建设提供基础资料;勘探是对矿产进行详细评价,为矿山首采区采矿设计提供依据。•矿山(采矿证内)勘查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资源储量变化较大和新增矿体资源储量需要调整占用资源储量登记、价款处置、矿区整合、扩大矿区范围、筹资抵押等。大中型矿山应3年进行一次。•动态检测报告:是合规性地质报告完成后一年以上未编制储量年报的矿山要进行的一项矿山地质工作,是考核考核矿山企业资源储量利用水平,矿山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年度动用、开采和损失等情况,是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按年度对矿山企业占用、开采、损失、保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年审,核销、报销相关资源储量、征收资源补偿费的依据。•储量年报是合规性地质报告完成的下一年度需要开展的一项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地质工作,提交储量年报。•矿山资源储量消耗贻尽,需要闭坑而编制的地质报告。•各类报告有各自的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有各自的报告编写提纲。有各自的报告编写目的与使用范围。不能混淆,否则,达不到要求。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目的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是矿产资源储量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其目的是:1、适时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开采变化情况和变化原因,促进矿山企业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2、掌控资源家底,为国家、政府主管部门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合理设置探矿权和采矿权、制定矿产资源战略和政策提供依据。3、促使采矿权人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源政策、技术经济政策,对矿产开发坚持“大小、贫富、厚薄、难易”兼采,合理高效利用资源。4、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和矿业权评估等提供依据,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的任务•1、矿山企业应在动态检测的基础上,建立并完善矿山地质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动用台帐。•2、矿山企业应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填报单元,按照《统计表》表式和填报要求,做到一证一表,依法向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矿山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以及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的动用、开采和损失等情况。•3、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按年度对矿山企业占用、开采、损失、保有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年审,核销、报销相关资源储量。•4、对矿山企业占用的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进行分析,为即将闭坑的矿山企业提供闭坑前的警示性地质技术资料。•5、对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矿产资源,提高矿山企业经济效益。矿山储量动态检测与矿山储量核实的异同点•1、对象不同:储量动态检测针对的是当年动用矿块部分的储量增减、开采的回采率、选矿的回收率;矿山储量核实针对的是矿山未动用部分的资源储量。•2、作用不同:储量动态检测针对的是考核矿山企业资源储量利用水平,作为政府征收资源补偿费的依据;储量核实针对的是矿山未动用资源储量的规模,作为考核矿山服务年限和是否需要扩建的依据。•3、报告不同:不同的检测报告所针对的目的和作用不一样,报告编写提纲也不一样,不能两者混为一谈。•4、评审程序不同:储量动态检测报告进行矿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备案;储量核实报告除需要进行专门评审机构的评审或组织会议评审外,还需要经过政府部门备案;备案类型不同。•5、共同点:检测报告中都需要统计矿山累计查明资源储量和保有资源储量。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技术要求执行的技术规范与规定•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3、《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4、《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1991):•5、《矿种勘查规范》(DZ/T0l99-2002、DZ/T0209-2002);•6、《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7、《江西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赣国土资字[2007]63号);•8、《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国土资发[2008]163号);•9、其它有关固体矿产地质编录、采样、资料综合整理规程与规定。动态检测任务•(一)充分收集利用矿山已有的各种地质资料,采用地质测量等手段和方法,对矿山动用资源储量及其变化情况进行测量估算,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情况,并提出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储量的建议。•(二)检测矿山动用矿产资源储量、开采量、损失量及生产勘查增减变化的资源储量。•(三)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检测内容•充分收集、整理、利用已有的资料,补充必要的测量工作。详细圈定采空区和预留的保安矿柱,标定下年度拟采区;估算年开采量和损失量,核实和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及其变化;调查采掘工程新揭露的地质情况及影响开采的问题;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的合理性,对矿山原有资料的质量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述;编写《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年度报告》。技术方法及质量要求•(一)露天开采矿山的地表地质测量•1、已有矿山地形地质图的,可不再进行地质填图,但应进行必要修测,并对其质量进行评述;没有矿山地形地质图的,则应进行适当的补测。•2、矿区地形地质填图所用底图应采用同比例尺地形图(或更大比例尺地形图),重要地质点要采用经纬仪定位;有条件的矿山宜全部采用经纬仪定点。填图质量应符合相应比例尺的精度要求。•3、矿区应有2~3条比例尺不小于1/500实测地质剖面图。•4、地质测量应合理划分和确定填图单元,采用追索与穿越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地质图中的地层界线、矿层露头线及断层线必须在实地连接,并标示实测和推测。•5、原始记录应统一格式,记录点位、点性、露头、岩性情况做到记录齐全,整洁美观。•(二)地下开采矿山的采矿工程测量•1、矿山坑口及风井位置应采用全仪器法定位,对原有坑口坐标进行校核,不得采用手持式GPS定位。•2、矿山生产井巷应采用全仪器法测量;对测制的各测量点应做好永久性标记。•3、生产井测量重点对象是能控制开采范围的井巷。沿脉井巷应连续观测矿层厚度、结构、产状及其变化,并作好记录,记录矿层的特征,将小柱状图标注于图上;穿脉井巷应连续观察记录岩性及其变化,至见矿点时还应对其顶板特征作详细记录和描述;对采准切割巷、联络巷应调查采区布置、长度及采空区范围,记录标定保安矿柱的位置。•4、对井巷内发现的岩层产状变化、隐伏断层及破碎带应作详细观察记录和标定,做好地层描述,调查对采区布置及回采的影响。•5、收集井巷内的涌水方式及水量大小,收集矿井瓦斯、热害资料等。•(三)必要样品的采集或收集•1、为了满足对矿石质量评价、开拓矿量圈定估算,在采掘过程中应及时进行地质采样、化学分析等工作。化学分析取样应以沿着矿体质量变化最大的方向为原则,一般是沿着矿体走向垂直的方向。根据不同矿床类型和矿化特点,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取样数量、规格、间距或网度,同时考虑矿石自然类型和品级划分试样。•2、矿石样品取样内检外检比例、化验允许误差按同矿种技术规范、要求执行。资料整理与资源储量估算•1、对所收集的资料应及时进行综合整理、分类,做到资料齐全、真实可靠。原始资料须有作业者、校核者及有关参加人员的签字。•2、矿山资源储量均应按矿种、类型、品级、分矿体(脉)中段、矿块(采场)进行估算。估算时,应考虑矿井的地质构造、矿体厚度、产状等自然因素,尽量利用勘探线、矿柱边界线、井田和采区边界线、巷道、水平标高线、底板等高线,使块段形状简单、估算方便。•3、矿山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原则按相应矿种地质勘查规范规定执行。按原审批的工业指标和资源储量估算方法,按有关规范要求确定估算参数。•4、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与编码,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执行。经过生产探矿,提高了控制程度的地段(块段),其资源储量类型与编码,依据同矿种规范的要求重新确定。矿床工业指标•矿山储量动态检测中估算资源储量沿用地质勘查报告使用的指标。因矿山内、外部条件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改变工业指标的,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论证,出具论证报告,并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的要求编写核实报告,履行评审备案手续,进行占用矿产资源储量变更登记。资源储量损失•资源储量损失指采矿过程中,采下或未采下损失在矿坑或露天采场内的资源储量。•矿山资源储量损失率是反映矿山资源利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矿山应正确测量、统计、计算矿山资源储量及损失量的情况。•资源储量损失的计算范围,一般指从采场开采至回采结束,将矿石运出坑口(露天采场)的整个采、出矿过程。•资源储量损失率是资源储量损失量和动用地段内资源储量比值的百分数。•矿山资源储量损失分为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正常损失包括:①根据开采设计所确定的损失率指标,在其允许范围内的资源储量损失;②按设计不予采出的资源储量损失。•非正常损失包括:①因地质、水文、工程地质条件、安全条件等不能开采的资源储量损失。②矿井设计或生产设计不合理造成的资源储量损失。•开采损失:指在采矿过程中与采矿方法、采准、回采和出矿作业质量有关损失的资源储量。分为:①未采下损失:回采范围内未能采下和不能回采的资源储量;②采下损失:已落矿但未能放出或运出采场的资源储量。•非开采损失:指与采矿方法和采矿作业质量无关损失的资源储量。主要包括:①因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安全条件等不能开采的资源储量;②因保护地面和地下工程设施的永久性保安矿柱。•资源储量损失的计算范围,包括从采场采准切割开始,经回采、充填到放矿结束,将矿石运出坑口(或露天采场),整个过程的资源储量损失。•地下开采以采场为计算单元。采场出矿结束后,累计历次各分层计算结果,按回采步骤,分矿房、矿柱计算、汇总整个采场的损失率。露天开采按回采工作面分别计算损失率,再按矿段和阶段计算、汇总损失率。损失计算的基本要求损失率的计算方法•常用直接法计算•P=(D1+D2)/Q×100%•P-资源储量损失率;D1-采场未采下损失量;D2-采场采下损失量;Q-采场地质矿量。回采率•回采率是矿山开采过程中资源储量开采消耗情况的直接反映,是考核矿山企业资源开发利用、开采技术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准。•回采率与损失率的关系:回采率(%)=1-损失率(%)。•矿山应通过正确计算损失率来计算回采率。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过程中,不能直接用产量/动用储量来计算回采率。•金属非金属矿山以矿块作为回采率考核单元。以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回采率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定的回采率为考核标准。贫化率•采矿贫化率是指在采矿过程中,实际采出矿石的品位比原矿石的品位降低的百分率,它是测定资源利用程度的指标之一。•采矿贫化率是指计算开采范围内原矿地质品位与采出矿石品位之差与原矿地质品位之间的比值。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废石、矸石混入或高品位矿石损失、或者部分有用组份溶解或散失,导致采出矿石品位低于开采前计算的工业储量中的矿石地质品位,这种现象称矿石贫化。这是考核矿山企业采出矿石质量的指标之
本文标题: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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