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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结核病管理及最新进展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杨第二节结核病患者报告转诊第一讲本节内容导航概述背景工作回顾目前我国医防合作模式06年两机构合作综合结果结果(一)结果(二)与2005年比较总体到位率进展“医防合作”实施现状医疗机构对肺结核病例报告的依据概述1背景2我国PPMD策略实施现状3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发现、登记、报告及转诊背景自2006年起,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推行“遏制结核病”策略,该策略包括DOTS在内共有六个组成部分其中第四部分提出“充分结合所有的卫生服务提供者开展结核病控制工作”公立与公立(PPMDOTS)、公立与私立卫生机构合作国际结核病关怀标准背景PPMD(Public-PublicMixDOTS),即公立和公立卫生机构合作实施现代结核病策略2004年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合作规范,并与WHO推荐的“私立与公立卫生机构合作,开展结核病防治”的策略相吻合,形成具有我国特点的PPMD模式(公立与公立卫生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工作回顾12342004年引入并发展PPMD策略,制定“开展医疗机构与结防机构合作”的实施方案和细则2004年10月-12月,国家结控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在江苏、浙江和山东省开展试点工作,完善了实施方案2005年卫生部在全国推广PPMD策略。先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疫情报告和患者管理的通知》和《肺结核患者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两个重要文件,推动结核病防治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卫生部积极申请全球基金4轮项目和中央转移支付地方补助经费,开展培训、病人转诊和追踪工作目前我国医防合作模式【模式一】医疗机构报告、转诊,结防机构追踪医疗机构承担肺结核病人的疫情报告、转诊门诊和住院医生发现肺结核或可疑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开具转诊单感染科/保健科负责收集报告卡和转诊单,进行网络疫情报告,并定期向结防机构传递转诊单结防机构承担病人诊断、登记、追踪和治疗管理,以及规划管理工作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病人督导化疗工作目前我国医防合作模式定点医院承担病人的诊断、报告、登记,以及治疗结防机构负责病人追踪,规划管理其他医疗机构负责报告、转诊2314乡/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病人督导化疗工作模式二(上海模式):设立定点医院PPMD策略模式—”上海”模式结核病防治工作结防机构定点医院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疑者接诊++++痰实验室检查++诊断++转诊、推荐++治疗+督导化疗+病案记录+报告、登记+药品供应+/-+IEC++/-培训++/-06年两机构合作综合结果(一)0102030405060708090100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合计追踪到位转诊到位经两机构开展转诊追踪工作,06年共到位575,898例病人,总体到位率为71%06年两机构合作综合结果(二)全国结防机构在2006年共登记确诊涂阳肺结核病人545,097共例,其中由医疗机构转诊到位并确诊为S+病人占19%医疗机构报告,由结防机构追踪到位并确诊为S+病人占10%1通过转诊和追踪工作为2006年全国发现了29%的涂阳肺结核病人(2005年为23%)2与2005年比较单位工作指标2005年2006年增长幅度(%)非结防机构实际报告病人数68306881352219.1转诊到位数30100335224917.0转诊到位率4443-1.7结防机构追踪数27997840170943.5追踪率(%)738718.8追踪到位数13221622364969.2追踪到位率(%)475617.9追踪确诊的病人数8999914148957.2涂阳335545446062.3涂阴436247123063.3未查痰128211579923.2与2005年比较医疗机构报告转诊病人数量逐年递增,但转诊到位率仍处于44%左右的较低水平结防机构对病人的追踪工作则呈现良好的上升趋势追踪率由61%增加到91%,平均每季度增长3.3%追踪到位率由48%增加到59%,平均每季度增长1.2%总体到位率进展2006年,非结防机构尽管在肺结核病人的报告数量上有19.1%的递增,然而其转诊质量,即转诊到位率还处在较低水平,甚至有小幅度下降。各地要充分发挥PPMD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利用例会制度,分析影响转诊到位率低的原因,并着手共同解决非结防机构对肺结核病人的辅助检查中,实验室痰检查工作被轻视的状况仍没有改变。在所有实际报告的肺结核病例中,痰检率仅为26%。各级结防机构不仅要对非结防机构说明查痰的重要性,更要向其提出查痰要求尽管结防机构追踪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52%转诊未到位病人没有追踪或追踪未到位。因此追踪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要真正落实现场追踪工作“医防合作”实施现状“医防合作”实施现状医疗机构对肺结核病例报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并规定肺结核是乙类传染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师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12小结了解结核病防治的背景了解目前我国医防合作模式了解“医防合作”实施现状了解医疗机构对肺结核病例报告的依据
本文标题:肺结核患者报告转诊――第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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