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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货币银行学 山财大 第7章 中央银行
第七章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本章内容第一节中央银行概述第二节中央银行业务第三节金融监管7.1中央银行概述7.1.1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中央银行: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中央银行产生的原因政府融资问题银行券的发行问题票据的交换问题最后贷款人问题金融管理问题7.1.1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初创时期(至20世纪初)普及时期(20世纪初至20世纪中叶)强化时期(二战后)中央银行产生的途径由一般商业银行演进而来政府出面组建英国中央银行的发展美国中央银行J.P.Morgan摩根时代美国没有中央银行,摩根以一己之力担当了这一特殊的角色,化解了华尔街与华盛顿政府的诸多矛盾.1895年,美国爆发了金融危机,恐慌的投资者抛售证券套购黄金,导致国库黄金储备严重不足.当时联邦储备体系尚未建立,政府束手无策.摩根与政府讨价还价,代理财政部发行黄金公债,大量投入资金,利用自己的威望帮助政府度过难关,自己也大赚一笔.1907年,美国资本市场再次爆发了为期两周的金融危机,银行挤兑,美国金融体系面临崩溃的危险.美国财政部向银行体系注资,得到了以摩根为首的金融巨头的支持.在投入资金的同时,由于摩根传奇性的巨大威望,他的举动已经成为了市场的指向标,市场信心重新被树立,摩根再次挽救了美国金融体系.这两次事件的副产品是,美国政府下决心成立了联邦储备体系.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各联邦储备银行美国联邦储备系统(美联储,FederalReserveSystem,简称Fed)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对12家联邦银行、会员银行和持股公司进行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在货币金融政策上有权独立作出决定,直接向国会负责。联邦储备委员会由7人组成,全部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执行机构负责公开市场业务的实施,指导货币政策的全面贯彻执行。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由12名成员,其中有7名来自联邦储备委员会,5名区域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其主席由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担任。执行机构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分行由当地银行参股,分行的董事会由参股银行投票选举。艾伦·格林斯潘生于1926年,从1987年8月至2006年1月31日担任美联储主席,历经里根、布什、克林顿和小布什四位总统。在格林斯潘担任美联储主席的18年多时间里,美国经济出现了创纪录的长达10年的持续增长期,中间只发生过两次温和的衰退。格林斯潘领导美联储应对了纽约股市大崩盘、亚洲金融危机、技术股泡沫破灭以及“9·11”恐怖袭击事件等一系列重大危机。中央银行的性质地位的特殊—统治一国货币金融的最高权力机构业务特殊□业务对象□非盈利机构□有行政管理权管理手段特殊—主要依靠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手段管理与政府关系特殊—既要与政府保持协调,又要有一定独立性7.1.3中央银行的职能△1.发行的银行----集中和垄断货币发行的特权,这是央行发挥全部职能的基础。有利于管理和调节货币流通有利于提高货币信用7.1.3中央银行的职能2.政府的银行:为政府提供各种服务,并代表政府执行金融管理和货币政策。代理国库代理国债发行为政府融资持有和管理国际储备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代表政府参加国际活动《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7.1.3中央银行的职能3.银行的银行指央行管理和监督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货币信用业务,组织全国资金、票据清算。集中存款准备金保证清偿力、以备提现调节货币数量充当“最后贷款人”组织参与和管理全国的清算7.1.4中央银行的类型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一元式(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二元式多元中央银行制度(如:美联储)跨国中央银行制度准中央银行制度复合中央银行制度商业银行的业务负债业务(资金来源)资产业务(资金运用)中间业务商业银行资本各项存款借入款在途资金固定资产盈利资产现金资产资金主要来源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中间业务7.2中央银行的业务再贴现业务贷款业务证券买卖业务保管黄金、外汇储备资产存款业务货币发行业务其他负债1.缓解支付困难,防止危机发生2.调节货币供应,实现宏观调节1.再贷款2.对财政贷款3.其他公开市场业务金融机构存款、政府存款、外国存款等1.货币发行渠道2.货币发行原则3.发行准备制度央行债券、对外负债、资本业务我国货币当局资产负债表单位:亿元人民币储备货币224641.76货币发行55850.07金融性公司存款168791.68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908.37发行债券23336.66国外负债2699.44政府存款22733.66自有资金219.75其他负债6437.97总负债280977.60国外资产237898.06外汇232388.73货币黄金669.84其他国外资产4839.49对政府债权15399.73其中:中央政府15399.73对其他存款性公司债权10247.54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10643.97对非金融性公司债权24.99其他资产6763.31总资产280977.60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的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机构设置采用分支行制。中国人民银行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属于国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每年的利润全部上缴财政,亏损也由财政弥补。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由国务院总理提名,经全国人名代表大会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免。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周小川,出生于1948年1月29日。汉族,江苏宜兴市人。1985年在清华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1986-1987任国务院体改方案领导小组成员1986-1989任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助理1986-1991年间还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委员1991年任中国银行常务董事1991-1995任中国银行副行长1995年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1996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1997年7月任中国货币政策委员会第一届委员1998年任中国建设银行行长2000年2月任中国证监会主席2002年12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委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下设18个职能司。设有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设有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9个分行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1.独立于财政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都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两者无隶属关系。(组织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经济独立)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2.独立于地方政府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宏观金融政策中国人民银行独立于地方政府,不受其决策影响。3.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7.3金融监管金融监管的内容市场准入监管金融风险监管对金融业务的监管市场退出监管7.3金融监管之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是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委员会”于1988年7月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的简称。该协议第一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国际通用的、以加权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有效地扼制了与债务危机有关的国际风险。巴塞尔协议2003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1)最低资本要求。(2)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监管者要核实银行经理层对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方法的稳健性。监管者需对银行的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审查,并计算银行需要持有多少资本。(3)市场纪律:规定银行公开其风险承担情况以及持有资本的水平,能够证明其行为负责任的银行就会在市场上得到相应的回报,比如信用等级提高、股票价格上升。资本充足率计算举例资本充足率计算举例2010的巴塞尔III2010年9月12日,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宣布,各方代表就《巴塞尔协议III》的内容达成一致。根据这项协议,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将由目前的4%上调到6%,同时计提2.5%的防护缓冲资本和不高于2.5%的反周期准备资本。此外,还将引入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和净稳定资金来源比率的要求,以降低银行系统的流动性风险,加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2010的巴塞尔III为最大程度上降低新协议对银行贷款供给能力以及宏观经济的影响,协议给出了从2013-2019年一个较长的过渡期。全球各商业银行5年内必须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下限从现行要求的4%上调至6%。截至2019年1月1日,全球各商业银行必须将资本留存缓冲提高到2.5%。金融监管体制指金融监管的制度安排,包括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施加影响的机制以及监管体系的组织结构。金融监管体制实质上就是由谁来监管、由什么机构来监管和按照什么样的组织结构进行监管,相应地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金融监管体制的类型功能型监管:在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内,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对金融机构的不同业务进行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以金融业务而非金融机构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同时,针对金融业务交叉现象层出不穷的趋势,强调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因而可以实现对金融体系的全面监管。分业监管体制:是根据金融业内不同的机构主体及其业务范围的划分而分别进行监管的体制。分业监管通常由多个金融监管机构共同承担监管责任,一般银行业由中央银行负责监管,证券业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保险业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各监管机构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共同组成一个国际的金融监管组织体制。从监管的业务范围看,各监管机构虽有所交叉,但都有自己的侧重点。混业监管:是指把金融业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统一进行监管,一般由一个金融监管机构承担监管的职责,绝大多数国家是由中央银行来承担。有时又称为“一元化”监管体制。我国的监管体制—分业监管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形成始于20世纪30年代。1929至1933年的经济大萧条后,美国开始采取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美国形成了当今世界上最为复杂的多边金融监管模式——双层多头金融监管模式。“双层”即是联邦和州均设有金融监管机构;“多头”则是指联邦设立多种监管机构,并主要采用“机构性监管”,按照银行、证券和期货业、保险业分别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如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由美联储(Fed)、货币监理署(OCC)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共同负责;对证券期货机构及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则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和美国投资者保护公司(SIPC)共同负责;对信用合作社的监管由全国信用社监管署(NCUA)负责;对储贷会的监管由储蓄机构管理局(OTS)负责;而保险行业则由州一级进行监管,各州及华盛顿特区和美国属地的保险监管者组成全国保险专员联合会(NAIC)作为一个自律组织协调各地保险监管。在美国次贷危机逐步发展成为金融危机并蔓延至全球后,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受到多方指责,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的问题在于分业监管体制与金融业混业经营局面出现了冲突与背离。(美国1999年实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金融业实现了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美国分业监管体制的缺陷:一是监管机构过于复杂,易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冲突,降低了监管效率,例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证券机构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拥有排他性的监管权,而期货交易委员会对商品期货的交易机构和产品拥有排他性监管权,但是两者在金融衍生产品、特别是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的监管上存在交叉和冲突。此外,监管机构过多也容易造成监管缺位,如对投资银行的活动基本没有监管,而在美国次贷危机的形成过程中,恰恰是投资银行起了重要作用。二是“多头”监管易造成监管标准不一致,加大了合作协调的难度,提高了监管成本,同时还容易导致监管信息交流不畅,从而错失处置危机的有利时机。如次贷危机从2007年年初显露迹象到7月份最终爆发,期间相隔了近半年时间。而在此期间,美联储、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并没有共同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本文标题:货币银行学 山财大 第7章 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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