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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表1-1)具体会计法律时间制定主体地位评价《会计法》1999.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最高、一依据《注册会计师法》1993.10.31全国人大常委会二、会计行政法规(表1-2)具体行政法规时间制定主体主要规定《总会计师条例》1990.12.31国务院职责权限任免奖惩《企业财务报告条例》2000.6国务院要求单位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表1-3)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国务院财政部主要规章及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2.15《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2000.12.29《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1.1.27发布02.1.1施行《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6发布2005.1.1施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8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表1-4)管理主体财政部门主要管理职能规范制定、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具体内容1、哪些规范?1.最活跃因素1.会计资格考试1、监督体系2.是最基本职能2.会计市场主体2.会计领军人才2.政府监督的主体:财政部门3.主体:财政部3.市场国际化3.表彰先进会计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表1-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依据注册会计师法、社会团体登记条理组织性质社会团体法人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宗旨服务、监督、管理、协调(诚信)成立时间1988.111980.1指导、挂靠财政部财政部、民政部职责、范围P12P132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表1-6)组织、管理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任免权限:国务院哪些单位必须设置:国有..大中型企业单位负责人包括:一、法定代表人二、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任用会计人员: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担任会计主管: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会计核算(表1-7)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1、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1、原始凭证分类外来、自制;是否统一印制1、账簿种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1、构成: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2、基本要求:真实、完整2、记账凭证:会计分录的简化2、登账依据:审核无误的凭证2、编制依据:经过审核的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3、账目核对:账实、账证、账账、账表3、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4、一并提供(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会计档案(表1-8)范围和种类档案的归档移交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的销毁1.会计凭证类1.归档(会计部门保管1年)1.定期:3、5、10、15、25年1.编造销毁清册2.会计账簿类2.共同拆封2.永久2.专人监销3.财务报告类3.原则不借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4.其他类4.查阅复制(批)其他(表1-9)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日历(1.1—12.31)一般:人民币前后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期间: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特殊: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某种外币),但编制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按规定变更,应将变更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第三节会计监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表1-10)定位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中的职责各单位的法定义务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的经济活动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2.对会计资料和财物实施监督3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表1-11)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检查的具体内容财政部门会计行为依法设账、资料真实完整、核算情况、从业任职资格、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表1-12)概念CPA审计与内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CPA审计鉴证、社会检举1.联系:组成现代审计、内容方法一致、相互借助2.区别:目标、独立性、自愿程度、标准、时间1、审计业务:审查财务报告、验资合并分立清算审计、其他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设置(表1—13)设置会计机构的因素会计主管的任职资格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规模大小2.业务、收支繁简3.经营管理要求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2.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哪些单位应当实行回避?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哪些会计岗位需要回避?会计主管、出纳二代理记账(表1-14)依据代理范围委托人义务代理义务法律责任《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5.1.22会计核算、提供报告、提供税务资料、其他货币收支保管、及时提供原始凭证(更正、补充)按合同代理、保密、拒绝非法要求、解释会计处理原则委托人:约定行为承担责任。代理机构:对专职、兼职均有责任。三、会计从业资格(表1-15)证书适用范围从业资格取得资格证书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P34两岗位:内审档案管理1.考试制度大纲(财政部)实施(省级)1.上岗注册登记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1.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2.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3.内容: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会计职业道德和其他相关知识与法规。4.形式:培训(大于24H)、自学2.报名条件:守法、好德品、会计知识与技能。2.离岗备案离岗超过6个月3.免试条件: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3.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化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表1-16)会计专业职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聘任制考试制分类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会计员(初级职务)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中级实务、财管、经济法)初级资格(初级实务、经济法基础)4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表1-17)基本原则主要会计工作岗位1.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会计档案管理岗位(移交前后)2.要求:考虑业务需要、内部牵制、轮岗、岗位责任制2.总会计师岗位(行政领导岗位)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表1-18)交接范围交接程序交接责任1.不能工作(调动、临时离职、因病)1.交接前的准备(P39)原移交人员的事后责任2.恢复工作(临时离职、因病)2.移交点收(P39)3.委托代办交接3.专人监交(一般会计、会计主管)3.交接后的有关事宜(签章、继续使用旧账)第四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表1-19)行政责任刑事责任1.行政处罚:(1)6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2)执行:县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为发生地)1.刑罚(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独立适用、不附加适用)(2)附加刑(从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除出境(可独立适用、亦可附加适用)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2.非刑罚:赔偿经济损失、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二、不依法设置账簿等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表1-20)会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1、不依法设账2、私设账3、填制、取得原始凭证不合规4、登记账簿不合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6、信息提供不一7、文字、记账本位币不合规8、保管资料不合规致使会计资料毁灭9、内部监督不合规、拒绝监督、不如实提供会计资料10、任用会计不合规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单位0.3—5万,个人0.2—2万)3、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财政部门)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表1-21)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应保存的会计资料授意、指使、强令…伪、匿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b1:通报b2:罚款,单位(0.5—10万)个人(0.3---5万)b3: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b4:会计: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b1:通报b2:罚款,单位(0.5—10万)个人(0.3---5万)b3: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b4:会计: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b1:罚款,(0.5---5万)b2:国家工作人员:行政处分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不构成犯罪的行政处分对受打击报复的人员恢复名誉、职务、级别C、刑法:打击报复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第一节概述表2-1功能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转移特征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2、是一种要式行为;(票据、结算凭证需统一)3、发生与否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想结合的管理体制;5、必须依法进行。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3、银行不垫款。工具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银行汇票与银行本票(表2-2)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定义是出票人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指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必须记载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1个月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用途转账、提现(填明“现金”字样)转账、提现(现金字样)使用范围异地、同城或统一票据交换区域同一票据交换区域流通转让背书(不带现金字样的)背书(不带现金字样的)6提示付款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迄通知背面签章托收承付与委托收款(表2-3)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定义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款项划回方式邮寄、电报邮寄、电报适用范围异地同城、异地金额起点10000(新华书店1000)无承付期验单3天、验货10天3天拒绝付款拒付理由书拒付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表2-4)1.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未开立存款账户能否办理支付结算?保密查询问题?2.按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办理支付结算未使用人行统一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人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使用自造简化字,使用繁体字亦应受理。2、中文大写数字后的“正”、“整”(元、角、分)3、中文大写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不得留有空白。4、阿拉伯小写数字中间有“0”时的书写(出票日期)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4.按规范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大小写不一致,银行不予受理)5.签章、其他记载事项不得伪造变造1、伪造----签章变造------更改票据的内容(签章以外)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不得更改事项: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更改银行不予受理)3、签章:签名、盖章、签名加盖章(单位)第二节现金管理现金管理(表2-5)现金使用的范围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1.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发布)2.结算起点:1000元人行调整,报国务院备案1.库存限额:3-5天日常零星开支,最多不超过15天,(附属单位、找零备用金);2.每年核定一次(开户行)3.坐支及其申请1.提现:现金支票2.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1)定义(2)备案:当地人行分支行(3)标准制定:人行省级分行1.钱账分管:不相容职务分离2.授权批准3.日清月结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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