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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监督规程1化学监督的任务a不断提高水汽品质和油质防劣技术,通过试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防止水汽系统和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和油质劣化。b及时研究,监督和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热力设备,用油设备和水处理设备在基建、运行、停用期间可能发生的由于水汽品质不良,油质劣化及一切由于化学监督不严、控制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化学性事故,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c及时查明热力设备和水处理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以及各种用油设备油质劣化的原因,确定应采取的对策,并监督有关设备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协助有关部门降低燃料消耗、油耗、水汽损失,提高机组效率。d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和颁发的规程、制度和条例,并根据本厂机组型式、参数、水处理方式,补给水率和现有化学仪表等情况制订水、汽、油、煤等化学监督的控制项目,标准和分析测定的周期。e对于新投产或运行条件有变化的锅炉、除氧器、水处理设备等,设备应进行调整试验,以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f及时准确的化验各种水、汽、油、煤和水处理用药品等的质量以及水垢、盐垢、油垢、灰渣和各种腐蚀产物的成份。及时调整处理,不断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化学监督质量。g保证供给质量合格和数量充足的除盐水,不断降低水处理成本,提高水处理设备完好率。1.1定期系统查定监督1.1.1每季度对生水、汽机循环水、炉水进行一次全分析。1.1.2每周对下列水、汽进行一次简化分析:生水、除盐水、汽机凝结水、工艺回冷凝水、给水、工艺回除盐水、氯化钙回水、饱和蒸气、过热蒸气、炉水。查定、简化分析项目表:(见附录23A)1.1.3每月配药工作人员校对运行药液浓度,系统普查人员校对运行化验结果是否准确。1.2机组在基建阶段的化学监督1.2.1新建或扩建机组时,应参加水处理或其他有关的设计审核,并提出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在热力设备安装期间化学人员应重点了解和监督有关水汽系统设备的构造和材料,加药和排污装置的型式,水汽取样装置和化学仪表的安装地点,水处理设备,管路与水箱的防腐以及水处理材料的储存等情况,并参加验收,对影响水汽质量缺陷问题,有关单位应及时予以消除。1.2.2新建或扩建机组时,基建单位在施工中,应做好未安装设备的防腐,热力设备和系统的清洗、碱煮、酸洗,试运阶段的水汽监督工作。保证安装施工质量,并负责做好设备在运行中的调试工作及设备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化学人员应配合做好各项工作。1.2.3根据水压试验、烘炉、碱煮、酸洗及机组试运中连续进水的需要,各种水处理设备必须在锅炉启动前安装和试运完毕,达到正常供水条件。化验室应达到正常使用和开展化验分析的条件。除氧器和循环水处理设备应能投入正常运行。1.2.4新建锅炉一般应进行酸洗,并采取保护措施,尽快投入运行。1.2.5热力设备启动前,应将设备、系统内的管道和水箱冲洗至出水无色透明,金属表面无疏松铁锈和泥沙等为止。在热力设备运行期间应配合基建单位制定试运行期间水汽质量暂行标准,并参加水汽质量监督测试工作。试运行结束后,有关单位应对设备系统内存的缺陷予以及时消除。1.2.6锅炉水压试验最好采用化学水进行处理,如有条件是采用除盐水进行水压试验,一般不要采用生水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后,如不能及时进行酸洗或碱煮炉时,应采取保护措施.1.3机组启动时的化学监督1.3.1当机组启动时必须冲洗取样器,按规定调节样品流量,保持样品温度在30oC以下。1.3.2锅炉启动后发现炉水混浊时,应加强排污换水,并加强磷酸盐处理,直至锅炉炉水透明澄清为止。1.3.3锅炉供汽时要求供汽后的质量在2-6小时内达到正常标准,一般可参照下列质量标准开始回收。1.3.4外状:无色透明硬度:≯2.5umo1/L含铁量:≯100ug/L含油量:≯1mg/L1.3.5新机组或检修后的机组投入运行时,必须同时投入除氧器,并使溶解氧合格。新的除氧器投产后,应进行调整试验以确定最佳运行方式,保证除氧良好。当除氧器出水溶解氧升高或除氧器内部改动时应重新调试。1.3.6新投入运行的锅炉必须尽早进行热化学试验,以确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和水质控制指标。当锅炉要提高额定蒸发量时,改变运行工况时,改变给水质量或炉内处理方式时,以及炉内装置时进行改装时,在投入运行后亦应进行热化学试验。1.3.7当锅炉在运行中曾发现过蒸汽品质不良,以及检修中发现过热器管或汽轮机叶片结盐时,在锅炉启动前应对过热器管进行给水冲洗,冲洗过程中应监督出水的电导率和碱度。1.4机组运行中的化学监督1.4.1锅炉的连续排武和定期排污方式,应根据锅炉水质蒸汽质量来决定,对于以化学除盐水为补给水的汽包锅炉,其排污率不得小于0.3%。1.4.2对氯化钙回水、工艺回除盐水、工艺回冷凝水的回收应按标准执行,不合格时,不得不经处理直接进入系统。1.4.3给水采用氨处理时,应通过调整试验确定最佳给水PH范围(8.5-9.2)之间。最好采用均匀的连续加药方式,以保证加药剂量稳定,注意检查凝汽器空抽区铜管情况,以防止氨腐蚀。氨含量不大于1mg/L1.4.4炉水采用磷酸盐处理时,药液应均匀的加入气包内,当炉水磷酸根含量与磷酸盐加入量不成比例时,应及时分析化验,查明原因。1.4.5凝结水溶解氧和硬度必须按时取样分析保持合格,当凝结水硬度不合格时汽机有关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解决。当发现凝汽器铜管泄漏凝结水硬度超过下列标准时化学人员应立即通知值班长及有关方面进行相应处理,以至停机。1.4.6一般中压机组凝结水硬度达50-100umo1/L时,经处理72小时仍不下降,当凝结水硬度达到100-200umo/L时,经处理24小时仍不下降,或当凝结水硬度大于500umo1/L时,经处理8小时仍不下降,或当凝结水硬度大于500uno1/L时,堵漏无效危机机组安全运行时,值长应联系总调度立即停机处理。1.4.7当发现汽机凝结水、工艺回冷凝水、工艺回除盐水和氯化钙回水的硬度、导电、Na+、Cl-超过正常运行标准时,值长应迅速通知有关车间采取处理或堵漏措施,在堵漏处理过程的同时,应加强锅炉的加药和排污工作。1.4.8当水汽质量劣化时,化学人员应首先检查取样装置,取样方法及分析化验的准确和可靠。有关水汽质量变化其它情况,明确判断无误之后,立即向值班长及有关方面汇报并会同其它专业共同分析原因,尽快使水汽质量恢复正常位置。若水汽质量严重恶化,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时,公司领导应做出机组降低出力或停止运行的处理决定。1.4.9汽机循环水的处理与凝器汽铜管的保护是机组运行过程中化学监督的重要内容,本公司汽机循环水采用缓蚀阻垢剂,铜缓蚀剂、洁尔灭杀菌剂等处理。1.4.10汽机循环水处理工作有专业人员负责,采取连续均匀的加药,定时进行监督项目的分析化验,在汽机循环水的水质有所变化的情况下,应适当调整处理工艺,以确保处理效果。1.4.11汽机专业必须设专人负责胶球清洗工作。所用胶球必须验收,符合有关的技术指标,做好清洗时间、清洗效果的详细记录。根据具体情况,一般每周清洗3-6次,每次30-60分钟,胶球回收率达到95%以上(装球数为铜管的5-10%)。1.5停用设备的化学监督1.5.1热力设备停用后,由化学车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保护方法,锅炉保护由锅炉车间负责,汽机保护由汽机车间负责,化学负责化学监督工作,其保护效果的检查应有主设备车间及化学人员共同参加进行。1.5.2锅炉定期停用时,可采用间断生火保持压力法,充满给水保护压力法或给水流动法保护。a采用间断升压法保持压力保护锅炉时,锅炉压力不应低于0.5Mpa,并应每4小时化验一次炉水溶解氧,每8小时化验一次炉水PO43-,要求达到运行中的控制标准。b采用充满给水保持压力法或给水流动法保护,其压力均不低于0.5Mpa,并应每4h分别从炉水、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取样化验含氧量,保持含氧合格。c为防止锅炉检修期间发生腐蚀,在停炉前1小时(压力将到一定值时),亦可将给水NH3含量提高到2.5-5mg/L左右,送入锅炉以造成一种保护膜,然后停炉给水,同时打开汽包入孔门,利用余热烘干,如烘干不彻底,应利用邻炉热风进行干燥,锅炉检修后进行水压试验,若不立即投入运行应进行保护。1.5.3锅炉长期停用,可采取氨液法,联氨法,热风干燥法或气相缓蚀剂保护法。a氨液法:利用除盐水配制500mg/L以上的氨溶液,用加药泵送入炉内并充满。b联氨法:用除盐水配制150-200mg/L的联氨溶液,加氨水调节PH≥10,利用加药泵送入炉内并充满。c热风干燥法:锅炉采用热放水后,由汽机侧抽负压。烟侧通热风,使锅炉内外部均干燥保护。汽轮机停运后,应立即打开防腐门,如停用时间较长,应采用热风干燥法或干燥剂进行保护。凝汽器、加热器的汽侧和水侧及冷油器水侧,应将存水放净。第一个月每十天检查一次。以后每月检查一次,采用热风干燥时,入口风温应比周围温度高10oC。失效的干燥剂应及时更换,除氧器长期停用应采用干燥剂法保护,长期停用的汽轮机,应解体保护,金属表面防腐材料,铜管应将其表面污物除掉后干燥保护。1.6机组检修中的化学监督1.6.1在热力设备检修前化学专业应提出水汽质量监督有关检查项目合要求;如割管、抽管等,公司应将其列入检修计划。热力设备检修前化学专业,应组织负责的化学人员对有关检修项目、内容、要求进行全面了解,以明确化学检查的重点,负责检查的化学人员应准备好,必须的检查工具及其他用品。热力设备解体后,应通知化学人员及时与负责设备检修的专业共同检查设备内部腐蚀、去垢、和积盐等情况。并采集样品进行照像,录像在内的详细记录,在化学人员检查之前,不得清除设备内的沉积物,也不得在这些部位进行检修工作。1.6.2检修设备主要内容(见附录24、25、26A)1.6.3热力设备每次大修时,必须割取和抽取一定数量的炉管和铜管,检查腐蚀和结垢情况,割取管样的部位和数量按下列要求进行:a省煤器:低高温段入口弯头割取400~500mm。b水冷壁管:从热负荷最高处割取两根管样。一根为原始管段,一根为监视管段,割管时从喷燃器上2米内割取500~1000mm,当水质长期超标时,加取冷灰斗管样,割取长度不小于1.2M。c过热器管:新管投产后第一次大修割立式过热器管样,以后检查间隔,视情况而定。d凝汽器管:上下水室各抽取1~2根,必要时可适当增减。1.6.4当锅炉水冷壁管向火侧(90°)结垢量(用酸洗、称量法测定)达到600~900g/m2或运行12~15年,在下次大修时必须酸洗。1.6.5由于结垢腐蚀而造成水冷壁管爆管或泄漏,以及水冷壁管与汽包内沉积物中铜含量超过10%的锅炉,即使锅炉结垢量或运行年限未达到化学清洗标准,亦应尽快安排进行化学清洗。1.6.6对于化学水处理设备、循环水处理设备、各种水箱、加热器及管道、取样冷却器、加药设备及胶球清洗装置应定期进行大修和检查,发现问题各设备负责专业应及时进行处理。1.6.7热力设备检修完毕,系统恢复之前,化学人员应参加有关设备的验收和定级工作。并应对热力设备的腐蚀结垢以及积盐情况作出评价,列出台帐,并提出相应的化学监督工作的改进措施。1.6.8设备健康状况按下列标准评价:(表见附录23B)各厂可对每台机组单独评价,对水汽品质低于88%的机组应分析有关薄弱环节,尽快解决。1.6.9应结合热力设备大修对锅炉省煤器、水冷壁、过热器和汽轮机及凝汽器管的腐蚀、结垢和积盐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与必要的化验分析。一般来说在机组运行水汽品质正常的前提下,不应有严重的结垢积盐及腐蚀情况,否则应认真分析原因。a汽包炉水冷壁(向火侧)沉积物评价标准:(表见附录23C)b汽轮机蒸气流通部分的积盐情况,原则上以两次大修间隔不因积盐而影响出力为标准,但对积盐状态及有关成份分析进行评价。1.7循环水及凝汽器铜管的化学监督1.7.1循环水处理与凝汽器铜管的保护是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循环水处理监督效果,本公司由运行岗位负责循环水的分析化验、加药,并根据化验结果及时通知汽机车间进行循环水的排污。1.7.2本厂为提高循环水的浓缩倍率,防止循环水系统(水塔、汽器铜管)的结垢,循环水采用缓蚀阻垢剂,铜缓蚀剂和杀菌剂处理。1.7.3为保
本文标题:化学监督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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