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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学法?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的起源•原始社会——原始习惯•社会分工出现——社会财富增加——贫富差距出现——阶级矛盾产生——阶级国家出现——法律诞生法的历史类型•奴隶制法律•封建制法律•资本主义法律•社会主义法律法的词源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说文解字》法的本质•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有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2、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3、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分析,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化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诉讼程序法刑法社会法经济法行政法民商法宪法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过程。它包括法律制定(立法)、法律遵守(守法)、法律执行(执法)、法律适用(司法)等环节。法的运行法律制定法律遵守法律执行法律适用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省级人大和省级人大常委会、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级政府和较大的市级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也能制定相应的法规和规章。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一元、两级、多层•中央一级立法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法律•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根据宪法法律合行政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地方一级立法权限•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可以自主制定本行政区的法律守法•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是依法享有并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执法•行政执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行政执法应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司法•司法的主体是国家的司法机关;•司法与法律纠纷、违法的出现相联系;•司法活动是严格按照诉讼程序进行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什么是法治•(二)法治与法制的区别与联系•(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法治与法制•法制:legalsystem法律制度的总称。它只是一种制度工具,可以存在于任何性质的国家中。•法治:ruleoflaw法律的统治。它反映了一种价值目标与人文关怀,追求公平正义,保障自由和民主权利的价值观、原则和精神。•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要求完备法制,加强法制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权利制约和监督机制•培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2004年8月31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鹤兴路片区项目改造贴出动迁公告,随后该片区280户陆续搬迁•2004年10月据吴苹称,项目改造区域断水断电断路•2005年2月据开发商称,在10余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拆迁人向九龙坡区房管局提出拆迁行政裁决,要求裁决吴家限期搬迁•2007年1月8日下午鹤兴路片区拆迁听证会召开,被拆迁人未到场参加•2007年1月11日九龙坡区房管局于下达了拆迁行政裁决书•2007年3月19日九龙坡区法院举行听证后,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要求被拆迁人在本月22日前拆除该房屋•2007年3月21日吴苹丈夫杨某爬上孤房,打算一直待到解决方案达成•2007年3月22日法院没有进入这座号称“最牛钉子户”的二层民宅进行强拆•2007年4月,在双方达成协议后,房屋拆除第二节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二、自由平等观念•三、公平正义观念•四、权利义务观念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观念:指看法、思想、思维活动的结果。通常指思想,有时亦指表象或客观事物在人脑留下的概括形象。•法治观念:指以人们的法律观、法治观和法情感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心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与片断的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要求人们所形成的法治观念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能够适应其他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自由平等观念1、依法享有和行使自由的观念(1)法律并不取消和任意限制人们的自由(2)法律给当事人的自由确定了界限(3)法律对人们自由的合理约束是为了保障所有人的自由的实现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近代资产阶级在革命过程中首先提出的•1、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核心要求)公平正义观念•1、坚持立法公正与执法公正并重•2、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权利义务观念•法律权利:是为或要求他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资格。•法律义务:是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应当或必頻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责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性质•1、来源•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主要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有的权利义务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这类权利义务称之为默示的或推定的权利和义务。•2、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即为利益或自由,法律义务则是某种约束或负担•3、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对立统一•2、总量上的等值关系•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非传统——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国家安全的特征•1、假设性:即国家安全问题的提出具有预见性和防范性。•2、复杂性:即影响国家安全的因素众多,层次多样。国家安全的内容•1、政治安全与国防安全•政治安全是指国家的正治制度和政治形势保持稳定,不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和颠覆。•国防安全是指国家的领土、领海和领空安全。不受外来军事威胁或侵犯。2、经济安全•国民经济能够抗御国内外各种经济风险而保持平稳有序运行的态势,包括金融安全、能源安全、贸易安全、粮食安全等。3、科技安全•科技安全是指国安的科学技术系统能够有效地应对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能力和状态。科学技术是国家安全的技术支撑力量。4、文化安全•一国人民能独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独立自主地控制和利用自己的文化资源。5、生态安全•生态安全指的是国家所处的自然生态环境能够维系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国家生态安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国土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大气资源安全生物物种安全6、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包括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国家安全的一般法律制度•国家安全法律制度•经济安全法律制度•网络信息安全法律制度•生态安全法律制度•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三)提供便利条件或其他协助的义务•(四)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五)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义务•(六)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一、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二、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2002年1月29日、2月5日和23日,22岁的清华大学机电系学生刘海洋在北京动物园先后用硫酸泼伤了6只熊。事件曝光后,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据了解,2002年一二月间,刘海洋先后两次在北京动物园熊山黑熊、棕熊展区,分别将事先准备的氢氧化钠(俗称“火碱”)溶液、硫酸溶液,向上述展区内的黑熊和棕熊进行投喂、倾倒,致使1只马熊、3只黑熊、2只棕熊(均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强调: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法律思维应当优先,不能用道德的原则和道德评价取代法律的规则和评价。法律思维方式特征•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途径•学习法律知识•掌握法律方法•参与法律实践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法律权威是指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得到普遍支持和服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是人类精神的需要。法律通过调整社会关系.规范人民的行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利益,实现稳定合理的社会秩序。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本文标题: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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