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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十一法律解释技术案例分析练习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A.扩大解释B.文法解释C.目的解释D.历史解释案例分析练习《宪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与《宪法》第五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中的“法律”应如何解释?案例分析练习《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其中的父母“子女”应如何解释?解析:这个父母、子女都要作限制解释,前一个子女应该是未成年子女,后面的父母应该是无劳动能力、失去自己生活来源的父母。第一节法律解释的含义与特点一、含义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涵义的说明―――准确地讲,法律解释不仅仅是对法律规定的涵义进行解释而且也对法律制度的内涵、有关背景和其他有关情况往往也要作出解释。法律解释既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一个重要前提。二、与一般解释相比,法律解释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法律规定或法律条文是解释所要面对的文本,法律解释的任务是要通过研究法律文本及其附随情况探求法律规定的意思和宗旨。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1)法律解释往往由有待处理的案件所引起。(2)法律解释需要将条文与案件事实结合起来进行,也就是对一项对应于一个待裁判或处理的事实的法律规定加以解释。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1)法律解释的过程是一个价值判断、价值选择的过程(2)在法律解释的实践中,这些价值一般体现为宪法原则和其他法律的基本原则。4.法律解释受解释学循环的制约。(1)解释学循环是指“整体只有通过理解它的部分才能得到理解,而对部分的理解又只能通过对整体的理解得到理解,”。(2)指出法律解释存在的解释循环,可以帮助人们防止孤立地、断章取义地曲解法律。练习按照我国《宪法》和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下列选项哪些不属于有权解释?A.司法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B.国务院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C.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D.法律专家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法律依据《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二)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四)解释法律;(五)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正确答案:A、B、D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种类一、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一)正式解释,也称法定解释、有权解释1.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2.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3.有权作出法定解释的机关、官员和个人,在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所不同,通常是由法律规定或是由历史传统决定的。(二)非正式解释1.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2.这种解释是学术性或常识性的,不被作为执行法律的依据。但在法律适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制宣传以及法律发展方面还是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注:说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非正式解释不能称为学理解释。学理解释是一种方法,用学理的方法来解释法律文本。非正式解释本来的意思为无权解释,没有法律效力的解释。正式解释对应的一面只能是非正式解释,而与学理解释对应的一面只能是任意解释。如果说非正式解释也就是学理解释,那就等于说我国迄今为止所有的正式解释都是不讲理的解释,这是很荒唐的。事实上中国所有的正式解释全部都是学理解释。如何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1.这里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应当作狭义的理解,特指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法律约束力。2.在中国,普通法官或其他司法、执法官员在日常司法、执法过程中所作的法律解释通常被认为是非正式解释。这是指他们的解释不具有只有正式解释才具有的普遍的法的效力。3.所有正式解释都具有程度不同的普遍的法的效力。这种法律解释与其司法或执法行为是合为一体的,如果是依法做出的,当然具有法的效力。2、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可分为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扩充解释(1)字面解释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涵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如对刑法的解释,通常应采用字面解释。只有当法律解释所表达的范围小于或等于刑法条文规定的范围时,罪刑法定原则才能在法律解释中得到全面的、合理的贯彻。直接的、严格的字面解释是法律解释中传统使用的根本方法,它要求法官必须仔细地分析文字的结构,将字面的含义解释清楚,以便案件得到公正的解决。罗马著名案例:柯瑞阿斯诉考波阿斯遗嘱继承案一个人的遗嘱说:“我死以后将我全部财产留给我的遗腹子。但如果这个孩子到十四岁时死亡的话,则将这些财产作为赠品过渡到柯瑞阿斯手里。”事实上遗腹子没有出生。故在立遗嘱人死亡十个月后,柯瑞阿斯根据市民法的遗嘱继承向当局申诉他的财产权,当即遭到立遗嘱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考波阿斯的反对。裁判官应如何判决?裁判官马库斯期凯握拉直接按遗嘱字面词的含义严格的解释道:“除非是一个孩子出生了,而且在达到青春期以前时死亡了;否则柯瑞继承遗产的企图是永远不能实现的”。结果,由于遗腹子没有出生,按照遗嘱的字面含义,柯瑞阿斯没能得到遗产。死亡是相对于出生而言的,没有出生也就无所谓死亡。按照遗嘱的字面含义柯瑞阿斯得到财产的前提条件是孩子出生且到十四岁以前时死亡了。事实是孩子没有出生,也就不存在到十四岁时死亡,因此,按照遗嘱柯瑞阿斯是不能得到遗产的。字面解释作为法律解释的一种直接解释方式应放在法律解释的首位,其原因就在于法律作为人们必须遵守的一种社会规范,需要具有确定性,而这种确定性首先是通过文字来表达的。同时,就法律本身而言,其指引作用也只限于字面,执法者、守法者都是以法律的字面含义来判断行为的合法性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因此,法律的字面解释无论对执法者还是对守法者都是非常重要的。司法者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应当认真的分析文字的结构,将字面的含义解释清楚,以便案件得到公正的妥善解决;立法者要对引起疑惑的词句作必要的修改,因为“一部好的法律必是用词准确、逻辑严谨、内容与形式俱佳的文献,它不仅给法律的遵守和操作带来极大的方便,而且给读者以美感和享受”;有权对法律做出解释的机关更应尊重法律的字面含义,不要对法律作“自由”地解释,以维护法律的确定性和严肃性。(2)限制解释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例如,“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这里的“父母”可以解释为:不是所有的父母,仅仅是指有抚养教育能力的父母,这就是限制解释。例如:将刑法第111条规定的“情报”限定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则是限制解释。(3)扩充解释这是指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窄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广的解释。如,“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这里的“父母”是什么意思,可解释为:这里讲的“父母”不仅包括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而且还包括现实生活中事实上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其他的父母,换句话讲,凡是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这就是对父母所作的扩充解释;第三节法律解释的方法一、文义解释(也称语法解释、文法解释、文理解释)是指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来说明法律规定的涵义,即依照文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而不顾及根据语言解释出的结果是否公正、合理。二、历史解释历史解释是对某一法律规范产生、修改或废止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历史条件的研究作出的说明,同时将新的法律规范同以往同类法律进行对照、比较,以阐明法律的意义。历史解释强调依据立法史料,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所依据的事实、情势、目的等来探知立法者的真实意图。如:在1982年前,我国法律体系中有一种法律形式叫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法令,这些法令在今天还有无效力,就需要做出解释。法令虽然不是法律,但其是由当事的历史条件所造成的,因为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没有制定法律的权力,只能制定法令。两者是不一样的。而事实上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无权制定法律但要解决法律问题,因此当时的法令就相当于今天的法律,所以它虽然有法令之名,如果它今天仍然有效,我们应该把它当成法律来看。这种解释就是运用的历史解释的方法。例如,私自开拆、隐藏、毁弃邮件、电报罪,已由旧刑法中的渎职罪调整到新刑法中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解释者应当把握这种调整的理由并做出新的解释,而不能按渎职罪解释本罪的构成要件。三、体系解释(也称逻辑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体系解释的目的在于避免断章取义,以使整部法律整体协调。四、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法律。1.这里的“目的”不仅是指原先制定该法律时的目的,也可以指探求该法律在当前条件下的需要;2.既可以指整部法律的目的,也可以指个别法条、个别制度的目的。如:在某地立一标志:此地禁止停车。当有人如突然头疼、无法驾车时把车停在此地,按规定是要罚款的。此时可以这样解释:此人是在遇到紧急情况下把车停在此地的,如果不在此停车,可能会出现更大的问题,所以此人的停车行为可以理解,可以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作此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相关人的利益。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目的解释。在对法律条文进行解释时,既可能采取某一种解释方法,也可能同时采取某几种解释方法,对不同条文可能采取不同的解释方法,但必须符合立法目的。例如,甲乙双方订立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由于该房为公房,出租人甲为避免单位提出异议,便与承租人商量以捐款的方式代替租金,因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每年向甲捐款两万元,并有权使用甲的两间房屋(约60平方米)”,乙租用半年后一直未向甲交付所谓的捐款,甲要求解除合同。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提出赠与合同必须待实际交付赠与物以后才能成立并生效,所以赠与条款无效。本合同既可以解释为无效也可以解释为有效。但从当事人的缔约目的来考虑,应当解释为有效。因为赠与是一种虚假条款,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实际上是租赁,因此应当将两万元的支付认定为租金,乙租用他人的房屋理所当然应当支付租金。第四节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一、立法解释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体制,我们的《立法法》稍微作了一些规定,一般认为现在立法解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二、司法解释包括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三、行政解释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在依法处理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时,对有关法律和法规所作的解释。它包括下列几种情况:一是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和法规如何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这种解释往往包括在它们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另一种情况是指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进行解释。四、地方国家机关对它自己制定的一些东西也可以解释。这种解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由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进行解释。凡属地方性法规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制定的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作出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凡属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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