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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法律规范逻辑第一节法律规范逻辑概述一、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结构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例句:1、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2、中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3、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二、法律规范命题(一)法律规范命题的逻辑结构规范词+子命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尊重社会公德。2、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3、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4、中国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5、中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6、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必须命题禁止命题允许命题(二)种类1、必须命题必须p(或Op)必须非p(或O┐p)2、禁止命题禁止p(或Fp)禁止非p(或F┐p)1、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尊重社会公德。3、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4、中国公民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6、有的合同可以是非书面形式的。3、允许命题允许p(或Pp)允许非p(或P┐p)(三)规范命题间的关系Op等值于F┐pO┐p等值于FpOp反对O┐p(Fp)差差等等Pp下反对P┐p矛矛盾盾(F┐p)第二节法律规范命题直接推理•1、反对关系推理•Op→┐O┐p•O┐p→┐Op例:子女必须赡养父母,因此,禁止子女不赡养父母。(Op→┐O┐p)2、下反对关系推理┐Pp→P┐p┐P┐p→Pp例:不允许私营企业不照章纳税,因此,允许私营企业照章纳税(┐P┐p→Pp)3、矛盾关系推理•Op┐P┐p•┐OpP┐p•O┐p┐Pp•┐O┐pPp开办公司必须领取营业执照不允许开办公司不领取营业执照被告人不必须请律师被告人可以不请律师公安人员必须不对犯人刑讯逼供不允许公安人员对犯人刑讯逼供无民事行为人不必须不满10周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是10周岁以上的人4、差等关系推理•Op→Pp•┐Pp→┐Op•O┐p→P┐p•┐P┐p→┐O┐p必须依法行政→允许依法行政不允许酒后驾车必须酒后驾车是不对的→必须不得酒后驾车→允许不酒后驾车不允许不依法行政必须不依法行政是不对的→第三节法律规范适用推理一、概念: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运用明确具体的法律规范,结合法律事实导出具体判决或裁定的推理。二、类型(一)裁决三段论(二)法律类推(一)裁决三段论•定罪三段论•凡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现查明,某甲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所以,某甲犯故意杀人罪。•量刑三段论•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张三犯故意伤害罪,•所以,张三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例:周正龙虎照案•2008年9月27日上午8时30分,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正龙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案。•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方法虚构发现华南虎的事实,骗取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现金奖励,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正龙违法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军用子弹,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两项罪名成立。对被告人周正龙应数罪并罚,其诈骗所得应返还,军用子弹应予没收。•法院根据被告人周正龙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判决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6个月,处罚金2000元。周正龙诈骗所得两万元,返还陕西省林业厅;军用子弹93发,予以没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本案合议庭评议被告人周正龙的行为时,前后三次运用了直言三段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周正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方法虚构发现华南虎的事实,骗取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现金奖励,数额较大;•所以,周正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二,本案合议庭还运用直言三段论第二格,推认周正龙犯了非法持有弹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的行为;•周正龙违法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军用子弹;•所以,周正龙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其三,本案合议庭还运用直言三段论第一格,认为对被告周正龙应数罪并罚:•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行为人在法定时间界限内所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法定的并罚原则及刑期计算方法决定其应执行的刑罚;•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正龙所犯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这两项罪名成立;•所以,对被告人周正龙应数罪并罚。(二)法律类推1、类推适用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可在一定条件下比照与案件最相似的法律条文进行处理的行为。2、判例类推判例类推•普莱西诉弗格森•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普莱西诉弗格森•1892年6月7日,具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荷马·普莱西(HomerA.Plessy)故意登上东路易斯安那铁路的一辆专为白人服务的列车,根据路易斯安那州1890年通过的相关法律,白人和有色种族必须乘坐平等但隔离的车厢。•根据该条法律,普莱西被认定为“有色种族”,遭到逮捕和关押。于是他将路易斯安那州政府告上法庭,指责其侵犯了自己根据美国宪法第13、14两条修正案而享有的权利。但是法官约翰·霍华德·弗格森(JohnHowardFerguson)裁决州政府有权在州境内执行该法,普莱西最终败诉,以违反隔离法为名被判处罚金300美元。•普莱西接着向路易斯安那州最高法院控告弗格森法官的裁决,但该法院维持了弗格森的原判。普莱西诉弗格森1896年,普莱西上诉至美国最高法院。5月18日,最高法院以7:1的多数裁决: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并不违反宪法第13和第14修正案,因为“平等但隔离”并不意味着对黑人的歧视,而只是确认白人和黑人之间由于肤色不同而形成差别。•该案的裁决事实上确认了种族隔离政策的合法性,直到1954年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Brownv.BoardofEducation)后,这一政策方才失去其合法地位。平等但隔离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1951年,堪萨斯州托皮卡小镇黑人牧师布朗的女儿行将入学,但由于“黑白分校”不得不进入条件很差的黑人学校,布朗一怒之下带领12名黑人学生家长,联名把州法律和镇教育管理委员会告上区法院,要求法院禁止“黑白分校”,却遭败诉。•在“全国有色人种促进会”的支持下,不服判决的布朗等黑人家长直接上诉到最高法院。1951年12月,最高法院把来自各州涉及“黑白分校”、种族隔离的五个案件并案审理。因案件关系到美国人日后的生活方式,故受到各方瞩目,最高法院出于谨慎,案件审理期从1952年底断断续续拖到1953年底,直至关注弱势群体的沃伦出任首席大法官。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1954年5月,最高法院在沃伦的推动下,以九票对零票的判决宣布,以托皮卡教育管理委员会为代表的公立学校“黑白分校”违宪,“公共教育事业绝不允许‘平等但隔离’原则存在”。该案的判决虽遭到南方各州强烈抵制,却吹响了结束种族隔离制度的号角,为马丁·路德·金领导的民权运动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支持。•此后,最高法院和联邦司法系统秉承该案的立场,推动黑白混校,不仅逐步消除了以“黑白分校”为标志的种族隔离制度,也成就了最高法院足以载入史册的经典判决。第三节法律规范选择推理•司法过程中缺乏明确适用的法律规范,不得不从法律规范中或在创建新规范中作出选择,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的一种推理。法律规范选择推理的考量因素:1、立法目的2、法律体系3、法律价值4、基本原则5、习惯惯例6、公共政策HolyTrinityChurchv.U.S(1892)•美国1885年的《禁止通过契约输入外国移民法》禁止任何公司、合伙、法人社团以获得“任何方式的劳动和服务”为目的,通过预先支运费或者其他方法帮助和鼓励外国移民迁居美国。圣三一教会资助一个英国传教士进入美国而受罚,教会提起诉讼。•法院认为该案关键问题是:象传教这样一种职业活动是否包括在“任何方式的劳动和服务”这一词组之内?从字面意义解释,“任何方式劳动和服务”显然可以包括传教,但是,法院认为,这应该从立法意图,而不是从字面意义得到解释。HolyTrinityChurchv.U.S(1892)•法院在此推出了所谓法律解释的“黄金规则”:“显示在法律文本字里行间的,未必包含在法律之内,因其没有进入立法意图。”立法意图是什么?立法意图是法律创制的背景性资料。《禁止通过契约输入外国移民法》的目的是防止美国商人大量输入廉价外国体力劳动者,从而减少美国动者的就业机会,造成社会问题。立法意图并不包括脑力劳动和专业服务。在美国这样一个基督教国家,精神生活至关重要,输入牧师并不为法律所禁止。调解书出错引出司法尴尬•2007年4月,张勇与武汉市长江流域农林科学院,在仲裁庭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勇将合同标的木炭设备退回科学院,院方则向张勇支付7.5万元。仲裁委就此协议制作调解书,可是谁也没发现调解书写错了。写成“申请人应在被申请人送交设备三日内,一次性将人民币7.5万元付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由于一个“被”字打错了位置,变成了张勇应向自己付款7.5万元。•2007年10月,武汉市仲裁委应武汉市中级法院要求,专门出具了一份《补正调解书》,将打印错误作了特别纠正。但案件另一方科学院提出质疑:仲裁调解书“补正”,没有法律依据,应视作无效。•2008年8月7日,汉阳区法院下达裁定书:根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该条款明确规定法律授权仲裁补正的是“裁决书”而不是“调解书”。遂裁定对补正后的调解书不予执行。[逻辑分析]•在法律逻辑上,本案遇到的问题是法律裁定无可适用的法律规范前提。•仲裁法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三节(开庭和裁决)有如下两项规定:“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五十六条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仲裁庭应当补正;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请求仲裁庭补正。”•根据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仲裁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既然仲裁书可以修改,那么与其具有相同性质和效力的调解书也可以修改,即调解书也可以适用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里格斯诉帕尔默案•1882年帕尔默在纽约用毒药杀死了自己的祖父,他的祖父在现有的遗嘱中给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帕尔默因杀人的罪行被法庭判处监禁几年,但帕尔默是否能享有继承其祖父遗产的权利成了一个让法官头疼的疑难案件。•帕尔默的姑姑们主张,既然帕尔默杀死了被继承人,那么法律就不应当继续赋予帕尔默以继承遗产的任何权利。但纽约州的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如果继承人杀死被继承人将当然丧失继承权,相反,帕尔默祖父生前所立遗嘱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此,帕尔默的律师争辩说,既然这份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既然帕尔默被一份有效遗嘱指定为继承人,那么他就应当享有继承遗产的合法权利。如果法院剥夺帕尔默的继承权,那么法院就是在更改法律,就是用自己的道德信仰来取代法律。•审判这一案件的格雷法官亦支持律师的说法,格雷法官认为:如果帕尔默的祖父早知道帕尔默要杀害他,他或许愿意将遗产给别的什么人,但法院也不能排除相反的可能,即祖父认为即使帕尔默杀了人(甚至就是祖父自己)他也仍然是最好的遗产继
本文标题:第九章法律规范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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