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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商法,应当成为商人的共同意识。----国际贸易法之父施米托夫课程目标•能力基本达标要求:•1、学会法律的查询;•2、学会起草与简单地审查合同;•3、掌握基本判断合同纠纷的是非与抗辩方法。•知识基本达标要求:•合同纠纷的有哪些补救措施、被告有哪些抗辩理由•测试模拟练习第五次课程安排•时间安排:•15分钟复习•30分钟第一节G买卖法形式--------------------------•10分钟《UN》、《U、C、C》•35分钟第二节G买卖合同的订立本节要求:G买卖法律名称第一节G买卖法的形式一、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形式与效力1、国际公约-----《UN》----------参加国/约定2、国际贸易惯例-----《INCOTERMS》-----合同已约定采用贸易术语3、有关的国内法-------(**)-----------约定/最密切联系地法/默认适用•中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大陆法:《**民法典》•英美法:英国-----《英国货物买卖法》+判例•美国------《美国统一商法典》+判例小节:国际货物买卖法的主要法律名称•一、国际条约:《公约》、•二、国际惯例:《2000通则》〈国际商事合同通则〉•三、有关的国内(成文)法:•美国《美国统一商法典》日本〈日本民法典〉•英国〈英国货物买卖法〉德国〈德国民法典〉•法国〈法国民法典〉•中国〈合同法〉•(?:某外国的买卖法到哪儿去查?)补1:《公约》的适用范围YES国际:营业地标准,国籍不同但营业地在同一国的除外货物:有形动产,电力、证券、轮船等除外买卖:三来一补、承揽加工、运输保险、支付结算等合同除外没有规定事项:合同是否有效;所有权是否转移;产品责任承担。补2:《公约》的效力•*《公约》没有适用的强制性:•1、允许排除•2、也可以删减或变更•《公约》采取了合同约定优先的原则,包括合同中约定的国际贸易惯例。即约定的国际惯例优先于《公约》。•结论:《公约》属于可以自动执行的公约,即如果双方的营业地分别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且在合同中没有排除《公约》的使用,则《公约》就适用于它们订立的买卖合同。补3:《美国统一商法典》•世界上最先进的商法法律----州法,不是联邦法第二节G买卖合同的订立•一、概述•1、概念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英美法:合同是一系列有约束力的允诺(promise)•2、法律原则(1)意思自治----------约定优先-----(智慧)(2)诚实信用--------做事就是做人第六次课程•课程安排10分钟复习15分钟学会法律的查询方法20分钟合同的订立----------------45分钟合同的订立本次要求:掌握查询的方法;了解合同订立的技巧。•法律的查询方法-----网上、书店、打电话咨询练习:在书店或网站查询浏览–《UN》、–《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日本民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英国货物买卖法》。====================================–“没有约定质量标准的,按照什么标准?”–“没有约定谁负责维修房子,是不是承租人维修房子?”–“没有约定借款利息,能不能要求偿还利息?”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offer•甲方乙方accptance如何证明合同(没有)订立?•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公约》“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两者内容基本一致。1、要约环节:(1)没有要约A不符合要约条件14#;B属于要约邀请15#(2)要约被撤回或失效:18#(4种情形)2、承诺环节:(1)没有承诺:A、不符合承诺条件B、属于交叉要约(2)承诺被撤回或失效:如已撤回、撤消(一)要约-----offer•1、要约含义与要件•含义:要约是清楚表达愿意在某一明确条件下成立合约的单方面表示。•**要(求)订立(契)约•**offer讨论(1)•以下例子是否要约?•「我不是太喜欢我现在住的房子,如果有人开价合理,我一定会把它卖掉。」•「我打算把我的汽车卖给你,你有兴趣吗?」2、要约的条件•三个条件•①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②内容必须十分确定.•③有成立合同的意图技巧1:让对方发价例子(一)陈先生:你有意买我手上戴着的手表吗?(「邀请要约」)张先生:你那手表真不错,可以100块卖给我吗?(「要约」)陈先生:那就一言为定(「接受」)。例子(二)陈先生:我想把我手上戴着的手表以100块卖给你,你买不买(「要约」)?张先生:那就一言为定(「接受」)。技巧2:附生效条件•以签订售货确认书为准。•仅供参考(forreference)•预防误会和不当讨论•在拍卖会中,谁是要约人?•在乘搭公共汽车时,谁是要约人?2、要约到达生效•到达生效•各国都是这样规定的,包括英美法系国家讨论(1)•要约人要约说:「任何人在新年当天,跳进海里,游最少100码,我就会给他100镑」。试问一个人在新年当坐船出海钓鱼,但未闻这要约。因为风浪太大,船被冲翻了那人游了200码返回岸上,他有没有接受要约?讨论(2)•某人捡到丢失物归还失主,后来才知道悬赏事宜,能否要求给付悬赏金?技巧3:把电子邮箱写入合同•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3、要约的撤回与撤销•两者比较:•撤回------没有生效时•撤销------已经生效但可以撤销•例如:军队撤回•撤销职务\撤销命令(1)撤回•法律规定:各国与公约都一样,可以撤回(要约是单方面表示,又没有对对方产生任何不利后果)••合同法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注意:同时到达,阻止了要约的生效.(2)撤销•撤销,是要约生效,但对方还没有承诺之前.如果已经承诺,自然不允许撤销,因为一旦承诺合同就订立了.•所以,这段空白时间里,对要约人态度各国有所不同:讨论•甲:**你给我也做个吧?•乙:好,我有空就给你做一个•乙做好后交给甲时,甲不接受。•甲是否受约束?4、要约的终止或失效**自动失效要约因过期而失效**人为失效要约被撤消;要约被接受;要约被拒绝;要约被反要约;问题•一个要约规定:10月5日前复到有效.•还盘回复如期是9月23日.•发出要约人要等到10月5日吗?练习•1、芹菜多少钱一斤?•2、一块钱一斤。•3、八毛,卖不卖?•4、不卖。•5、九毛,卖不卖?•6、不卖。•7、一块,卖不卖?•8、不卖练习•---XX型设备,是否感兴趣?•---20台,每台600美圆•---每台650美圆•----不能接受•----------------(货物价格上涨)•-----接受您每台650美圆报价•-----货物已经售出,抱歉。还盘的法律实质•是原发盘失去法律效力,并构成一个新发盘(二)承诺•1、含义:•被要约人无条件地及全面地接受要约人的要约。承诺的法律后果•《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2、承诺生效时间•到达生效:•中国《合同法》•《UN》•大陆法系•投邮生效(mail-boxrule)•英美法系讨论•如果发出的信件被丢失,谁承担风险?•如果传真号码变更导致没有发到,谁承担?电子合同的到达•《合同法》: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技巧4:核实是否受到•对于重要物件,比如货物、发票、货款、重要传真等要发出后核实。技巧5:注意特殊的承诺•别误解,自以为合同没有订立。3、特殊的承诺•特殊的,就是容易忽略的。之一:特定情形的缄默缄默不构成承诺,除非有交易习惯或约定如约定:*如果我不给你打电话,你就12点来**好。*要约人不可以一方面向被要约人提出要约,并同时在其要约内指出如果被要约人若不可回覆,他的沉默会被当成接受,这样做是不可行的。之二:信赖要约的行为承诺•《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之三、对要约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实质性内容变更的,构成新发盘(要约)•非实质性内容变更的,构成承诺•(无伤大碍不追究)练习题:判断下列是否构成承诺?1、还盘:增加包装要求:按照买方要求新包装2、还盘: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3、仲裁:北京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改为在斯德哥尔摩仲裁4、适用法律改为适用中国法律之四、邮递原因导致的逾期承诺(lateacceptance)•1、特殊下有效:因邮递原因导致预期的有效•(除非毫不迟延答复表示无效)•2、其他逾期的,原则上无效,除非立即同意。对该“承诺”(事实上是要约)的承诺。4、承诺的撤回•各国都允许撤回•但英美法系原则上是无法撤回•***各国都规定:承诺不允许撤销不同大陆法英美法《公约》要约撤消不可撤消可撤消折中三种不可承诺生效到达投邮到达注意:中国合同法与公约一致实战:如何证明合同没有订立?•1、要约环节:•(1)没有要约A不符合要约条件14#;B属于要约邀请15#•(2)要约失效:18#(4种情形)•2、承诺环节:•(1)没有承诺:A、不符合承诺条件B、属于交叉要约•(2)承诺失效:如已撤回、撤消实战案例分析•1、烟丸公司广告案:•问:(1)被告如何证明合同没有订立?•(2)原告如何证明合同订立?CarlillvCarbolicSmokeBallCo.[1893]•被告人声称他们已研究出一种抗感冒药叫CarbolicSmokeBall,他们在报章广告上称,任何人只要遵照药品说明书的指示服用,仍患上感冒的,他们会向各人给与100英镑。为表示他们的诚意,他们已把1000英镑存放在某银行户口内讨论:•生活中:谈恋爱的过程•商业中:谈判的过程练习题•1、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2、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A要约B反要约C要约邀请D3、中国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收到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圆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当即回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少,仲裁条件可以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德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试问,合同是否成立,并且说明理由。参考答案:合同未成立。理由(1)公约缔约国,合同没有排除,可以适用公约(2)公约规定:(3)本案中,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16日发盘经德福有限责任公司17日还盘失效。德福有限责任公司有失误:我公司不应接受16日发盘,而应接受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17日发盘。在接受时不应有“请确认”的字样,等于对方确认后合同方可成立,使对方有了主动权。第六次课模拟法庭辩论-------资料见课本第七次上课•课程安排10分钟复习35分钟G买卖合同的形式与条款---------------------45分钟合同的签订*要求:掌握合同签订的方法第三节G合同的形式与条款•一、形式1、法律要求:各
本文标题:国际买卖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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