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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及x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实现节本增效,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因地制宜的将我县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管理。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财农[x]41号)和x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x农办经发[x]23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农业生产基本情况(一)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x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x农办经发[x]232号)要求,x县县委书记、县长高度重视,强调要充分利用试点项目实施过程,解决小农户规模化、现代化农业生产的突出问题,促进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发展;同时要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重点扶持具有生产服务资质、有一定规模、具备较强服务能力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科学制定服务环节、服务内容及分环节、分内容的补助标准。并表示县财政将全力保证项目实施的工作经费,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二)产业基础扎实主导产业突出,产业体系健全。按照“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的要求,在稳定粮食52万亩(其中玉米面积46万亩)的基础,基本形成了绿色蔬菜、畜牧养殖、干果核桃、中药材、苗木花卉五大特色产业基地。其中蔬菜5.1万亩(设施蔬菜1.5万亩)、规模健康养殖(小区)89个、干果核桃基地3万亩、中药材6万亩(含野生)、苗木花卉1万亩。培育和发展了粮、畜牧、蔬菜、药材等优势主导产业,形成了无公害蔬菜、地道药材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x年全县粮食总产实现2.64亿公斤,实现超计划、超去年、超历史,创历史新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高。截止x年底,我县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2466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17561台(套);玉米收获机总量达到589台,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30万千瓦。全县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50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48.2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37.74万亩,其中:玉米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36.07万亩,玉米机械化收获水平达到75%,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达到34.5万亩。新增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面积1.3万亩,保护性耕作累计实施面积26.25万亩,实施机械化深松整地作业项目4万亩,全县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86%。(三)组织化程度较高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较快,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发育较好,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竞相发展,辐射带动能力强,农业集约化、组织化和市场水平较高。通过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流转、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组建农业园区、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有力促进了农业规模化发展。截止目前我县土地流转面积达48512余亩,均属于流转双方的流转行为,土地流转的农户数达6000余户,土地流向合作社、种粮大户(农机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目前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到998家,已公示年报的合作社470家,占合作社总数的47.09%,合作社注册资金达到12593.2万元,总资产1.209亿元,入社社员12007户,带动农户12535户。全县24个家庭农场被录入x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平台,并颁发家庭农场证书。市级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8个;x年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9.4亿元。(四)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健全,县乡两级分别建立了乡镇综合服务大厅、土地流转综合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机构,农业科技推广站等,负责涉农政策法规的宣传、土地流转合同的鉴证备案、农业科技推广等相关业务。农业专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等经营性服务主体发育良好,全县服务类合作社105家,占合作社总数的10.5%,其中:农机服务业72家,服务业覆盖面广,服务形式多样,能较好的满足本地农业生产经营的市场化服务需求。总之,x县在政府重视程度、农业产业基础、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等方面都非常适合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推进。并且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县上下紧密配合下,一定能够稳步推进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在提高服务带动型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升粮食生产的质量效益等方面进行积极有益的探索与尝试,为推动我省农业生产托管快速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二、项目目标(一)服务项目目标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健全农业社会化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精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重点发展机耕、机播、机收、机防等基本的耕、种、防、收统一服务。在条件成熟的服务主体及县城东部机械化服务水平较高的地区,在便于服务规模化的乡镇,推动服务环节从耕种防收为主向生产资料统供、专业化施肥植保、秸秆处理、机械化烘干、运输仓储、测土配方等农业生产全过程延伸。通过x年试点项目的实施和农业托管服务组织的努力,x年托管服务总面积82101.81亩,累计服务农户达到6484户,x年为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在x县落地生根,x县农经中心大胆探索,提出了“保姆式”全程托管模式+“半托管”菜单式托管模式,逐步转向“断奶式”农业生产托管发展的思路。“断奶式”农业生产托管模式,即: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让农业生产托管在x落地生根,引导农民转变思想,依托服务组织完成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在补助资金不增加的情况下逐年降低扶持比例,扩大服务面积,直至让农户在没有财政补助的前提下接受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预计x年度“全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亩,签订“半托管”服务面积突破3万亩。通过x模式的成功探索,预计五年期间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购买先进农机具能力增强,提高了服务效益,逐步实现全县46万亩玉米托管于服务组织,其中:全托面积20万亩,半托面积26万亩。(二)产业增收,壮大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农业生产服务托管试点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土地经营规模,集中连片经营面积最大达到5000余亩,使集约化种植技术和机械化作业得以广泛推广,减少了劳动力和物资的投入量,提高了单产水平。预计项目托管服务地块亩产将会提高3%。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技术力量,对新品种、新技术的认知程度、运用能力和推广积极性有极大提升。提高服务效果,实现了我县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发展。(三)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现代化农业农业托管生产服务是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实现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能更好的解决一家一户、解决“谁来种地”、办不好或者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情。(四)解放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解决了农民“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的难题,确保了农民种地收入的稳定增加,解除了农民的后顾之忧,不论是外出打工还是在当地农业服务组织谋职,都可以专心从事工作,最大限度的解放了农村劳动力,缓解了农业生产及高效设施农业用工不足的矛盾,农户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三、项目实施内容(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1、补助作物品种:项目实施补助主导产业为粮食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包括:玉米、小麦、谷子(含薯类作物)。2、补助环节: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补助环节分“全托管”环节补助和“半托管”环节补助。(1)“全托管”环节。“全托管”按照“x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签订的服务环节进行补助,即耕、种、防、收、玉米机械化烘干等服务环节。(2)“半托管”环节。“半托管”按照“x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签订的部分服务环节进行补助,即玉米(其他粮食)机收、秸秆粉碎、深耕、旋地、玉米机械化烘干部分服务环节。3、补助对象参与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主体,且与农经中心签订服务合同的x县范围内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托管服务主体。4、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x县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为:旋地30元/亩,机播25元/亩(种肥同播),除草、中耕30元/亩,病虫害防治30元/亩,玉米机收100元/亩,秸秆粉碎30元/亩,深耕30元/亩,机械化烘干270元/吨。(1)“全托管”服务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30%;(2)“半托管”服务环节,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25%。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50万元主要用于:(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开展的经费20万元,其中10万元用于x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中心工作经费;(2)服务环节补助,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均不得超过30%,具体补助金额按实际完成量为准。5、项目实施规模项目计划作业实施总面积10万亩,其中:“全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亩(含玉米机械化烘干),“半托管”服务面积突破5万亩(含玉米机械化烘干),以上具体实施面积、机械化烘干及仓储按合同签订完成实际计算。项目实施地点为:麟绛镇、西贾乡、河神庙乡、李高乡、路村、上村镇、渔泽镇、余吾镇、丰宜镇、康庄园区、吾元镇11个乡(镇)。6、项目实施时间安排项目实施从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底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安排:x年1月1日—x年5月30日,完成“全托管”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并报送农经中心合作办存档。x年6月1日—x年9月30日完成“半托管”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并报送农经中心合作办存档。x年9月20日—x年10月30日,完成机收单项作物面积工作。x年11月1日—x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工作。x年12月,项目验收工作全面开展。以上项目实施每完成一个环节要及时报送县农经中心合作办。7、制定标准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组织的标准提供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1)服务能力强、服务范围广、市场化运营规范。(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营,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它能力。(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与其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6)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在我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7)项目实施主体确定后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8、优选服务组织(1)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原则上不超过20家,与服务对象签订的作业合同不得少于3个环节。(2)农业生产服务组织需同农经中心签订“x县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目标责任书”以及“项目实施合同”并经县农经部门同意后在公共媒体公示后服务主体方为有效主体。9、监督项目实施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照x省农业厅《关于做好x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农经部门要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土地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服务组织原则上不少于3家,切实保障服务效果。要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1)宣传发动。县政府组织农经中心、财政局、参与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主体等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召开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调研座谈会,学习领会中央、省有关试点的政策精神,讨论试点方案编制要求,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2)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要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县农经中心存档备案一份。(3)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4)拨付补助资金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