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管理学资料 > 浅议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及调解技法
浅议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与调解技巧庄浪县赵墩乡综治办陈永福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步伐的日益加快,基层矛盾纠纷呈多样化发展趋势。因新农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集体林权改革、村务管理、征地拆迁、婚嫁家庭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发生,是基层社会稳定的一个主要挑战。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并及时正确化解处理,是基层维护稳定工作的一个基本要求。本文以庄浪县赵墩乡实际为例,就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及调处化解技巧作了具体阐述。一、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及特点(一)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1、土地矿山林权等权益类纠纷。随着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深入开展,此类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是目前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多由土地流转、产业结构调整、新农村建设、征地拆迁等引发,群体性、对抗性为其主要特点。2、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由婚姻家庭引起的矛盾纠纷是我乡农村的主要矛盾纠纷,主要因离婚、解除同居或赡养、继承、财产分割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和因鸡毛蒜皮的家庭琐事引起的争吵打架形成的相邻关系纠纷等,多在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有些具有突发性、偶然性,与当事人受教育水平、生活阅历、家庭状况等诸各方面因素有关。3、经济债务、劳资类纠纷。此类纠纷主要集中发生在春节期间,特别是务工人员工资发放、民间债务偿还等问题而引发矛盾纠纷,有的处理不好极易引起打架斗殴、损坏他人财物等事件,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另外,也有一部份纠纷是因违法行为而引发的经济纠纷,比如一些人因参与“六合彩”赌博活动引发的“债务”纠纷。4、村务管理类纠纷。主要在惠农资金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村公益事业经费开支等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生。有部分村社干部个人利己思想作祟的原因,也有村务管理民主化、透明度不高的原因。可能引发个别群众或是部分群众集体的矛盾纠纷。5、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主要由生产、生活中发生的各类事故因处理不当或群众对处理工作不理解引发,或因发生伤害案件,被害人一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而当事人又不想预付医疗费用,从而引起被害人家属、亲朋好友对当事人的过激行为,致使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二)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特点1、矛盾纠纷的多样性。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广泛、复杂,往往是国家、集体、个体和多种经济组织的矛盾交织在一起。2、矛盾纠纷的季节性。受自然规律的影响,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等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3、矛盾纠纷的涉法性。随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民调组织及辖区行政部门不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4、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农村矛盾纠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易于引起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人的共鸣,进而形成群体行为。这些矛盾纠纷若处理不当,解决不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如今年4月,我乡蛟掌村胡塬社部分群众在庄静公路建设拆迁过程中反映与相邻县相比补偿标准低的问题,险些造成了群体性越级上访。5、矛盾纠纷的对抗性。受利益驱动影响,因借婚姻索取财物、争夺遗产、分家析产、逃避债务而激化的矛盾时有发生,甚至有些发展成为刑事案件。如我乡蛟寺村六社村民杜某与杨某结婚六个月,因感情裂痕杨某要求离婚,但同时拒绝了杜某要求返还其8万元彩礼的要求,杜某因情绪激动,找同村伙伴携棍棒到杨某娘家讨还彩礼钱,双方争持不下,对抗激烈,险些造成恶性后果。6、纠纷调处具有复杂性。就土地纠纷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土地弃耕撂荒为由收回或转包农户的承包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土地经营权证”为根据受法律保护。但《土地管理法》又明文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在这里,法律和法律、法律和政策之间出现明显不相吻合,使得基层干部和政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无所适从,左右为难。二、矛盾纠纷的调处原则及常用调解技巧(一)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基本原则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涉及面广,牵扯利益主体多,矛盾关系广泛、复杂,往往是国家、集体、个体和多种经济组织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因此我们在日常的纠纷化解中应当把握以下原则:1、依法规范原则。乡镇综治办在指导化解农村各类矛盾时,首先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依法依规进行矛盾纠纷的化解。我乡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即全面排查、登记受理、归口分流、明确领导、组织调查、开展调解、达成协议、履行协议。2、利益均衡原则。调处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要权衡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的利益,做到利益均衡。3、平等自愿原则。调处化解要在矛盾双方自愿、平等前提下进行,也只有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调解才能达成协议,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平等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方上是平等的,自愿即是当事人主观同意认可达成的协议。4、尊重当事人诉求权力原则。对于一些经多方调解仍不成功的矛盾纠纷,我们尊重当事人诉求的权利,指导帮助他们通过诉讼解决矛盾,不能硬性调处、激化矛盾。(二)农村矛盾纠纷的调处技巧调解技巧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针对具体纠纷和当事人的特点以及纠纷调解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点,灵活巧妙地运用调解方式、方法的技能。农村工作对象受法律素质、教育水平等条件限制,在调解过程中更要结合实际讲究策略。1、调解方式技巧。调解方式技巧是指调解人员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运用不同的调解方式,灵活调解纠纷的技能。民间纠纷是千差万别的,不同种类的纠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种类的纠纷又有不同的纠纷情况,针对不同种类或同一种类纠纷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调解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往往收到非常好的调解效果。调解的方式有单独调解、共同调解、直接调解、间接调解、公开调解、非公开调解、联合调解等等。不同种类的纠纷适用不同的调解方式,这就需要调解人员根据纠纷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针对纠纷当事人心理,性格等特点,结合调解工作实践综合考虑。一般说,单独调解的方式比较简单,适用于纠纷发生地,纠纷当事人同在一地区或单位的纠纷调解。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涉及数个、数方关系人的纠纷,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大型纠纷,群众性械斗纠纷,可以共同调解或联合凋解。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纠纷可以公开调解。涉及当事人隐私的纠纷宜非公开调解。各种调解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视纠纷的具体情况交替使用,或在调解的某—阶段针对纠纷的发展变化,纠纷当事人心理特点,灵活采用。调解人员恰当地选择调解方式取决于三方面的因素——调解人员的调解意识、调解工作经验以及对纠纷的认识。只要我们在调解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调解意识,积累调解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就能够针对纠纷的具体情况和特点,运用适宜的调解方式,成功地调解民间纠纷。2、调解语言技巧。在调解工作中要用语言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批评、劝导。语言技巧对调解工作来说是致关重要的,调解人员在实践中往往感到同一句话,出自不同时间、地点、不同人之口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这就是说讲话要有一个恰当的时间,地点,由恰当的人说出,这个恰当的时间、地点、人物,就是我们所说的语言环境。所以,语言技巧实际上是语言环境选择的技巧,说白了就是会说话。语言环境是由说话的时间、地点,对象、背景等客观因素和说话人的身份、处境、修养、心情等主观因素构成的。调解纠纷时,调解人员如不考虑调解的时机,简单地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开展批评教育,让双方互谅互让,会出现什么样的场面呢?或许双方当事人会各陈其理,互不相让,或许互不服气。如果调解人事先通过调查研究,分别做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指出过错,在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有悔改意思表示时,再把双方召集在一起,开展调解工作,就容易促使双方当事人认识过错。达成调解协议,得到好的调解效果。抓住了调解时机,还要语重心长,把话说到当事人的心里,点到症结上,调解才能有力。如一对夫妻因某种原因吵闹不休要求离婚时,调解人员如果照本宣科地对他们讲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要求他们互敬互爱,也许不会立即收到好的效果,这时,你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婚前基础,分析当事人的心理,送上几名热呼呼的知心话,引起双方思想共鸣,唤起他们对过去的美好回忆,就能打动当事人的心,容易使他们幡然悔悟,相互谅解,握手言欢,破镜重圆。语言技巧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但要注意,影响语言环境的主、客观的因素很多,也很复杂,这就要求调解人员要审时度势,注意时、境的选择,抓住有利于调解的瞬间来开展调解工作。否则,说浅了不能奏效,说深了适得其反,或者尽管是一番十分有道理的话,但由于时机选择不恰当或地点选择不宜而产生不良的调解效果。3、调解方法技巧。调解方法技巧是指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时所采取的措施。常用的方法有:(1)宜少不宜多。指的是调解人员在调解纠纷时,要多听少说,要耐心听取当事人陈述,不要急于表态,更不要动辄训斥。(2)宜缓不宜急。指的是对有些只要不继续恶化的纠纷,不急于调解,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冷处理”,让当事人有一定的时间思考。(3)宜暗不宜明。宜暗不宜明包括两方面意思:一是遇到有当事人情绪激动,争先诉说,各不相让的情况,先将双方当事人隔开,背告背地分别做工作,待双方情绪平静下来,再面对面地谈。二是对不适宜采取公开调解的纠纷,不应采取公开调解方式;对不宜公开的调解内容和处理不要外扬。(4)宜粗不宜细。宜粗不宜细包括两方面含义:一是在调解纠纷时,该细则细,该粗则粗,不要企图对纠纷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的每一句话,每个行为都查清,只要基本脉络清楚,责任已经分明就可以了。二是在商定解决纠纷的具体方案时,只要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与承担,那就要引导双方不要斤斤计较,而着眼于今后继续合作与和睦相处。总之,乡镇处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第一线,只有准确把握各类矛盾纠纷的特点,结合实际灵活应运各种方法进行调处,才能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为才能为基层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标题:浅议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类型、特点及调解技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92793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