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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试行)(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加强和创新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实施素质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科学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高中教育资源的需求,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是指经省教育厅评审认定或委托市(州)评审认定的普通高级中学。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设定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一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普通高中)、四川省三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三级普通高中)。一级为最高级别。第三条经评审认定的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三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其原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主体不变,仍分别享有原有的国家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市(州)级示范性高中政策待遇。第四条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建设与管理要注重内涵发展,要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有利于学校多样化发展,办出特色;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和学校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第五条各地在加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城乡薄弱高中建设,提升区域内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应符合《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及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要求。第七条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执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在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为本地薄弱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第八条各地要加强对省级示范高中的建设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做出分年度建设的评估规划,制定建设方案。要统筹规划学校建设,合理确定办学规模,推动学校健康发展。在校舍建设、设备配置等方面,要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坚持坚固、安全、够用、实用的原则,建立节约型学校。第九条四川省示范性高中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总量控制。经评审认定,符合上一级普通示范高中基本标准和要求的学校,可逐级晋升,不符合的学校视情况给予降级或者撤消其称号处理。(普通高中学校被认定为示范性学校满三年后,由省教育厅或市州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示范学校进行综合性复核、复查。复核、复查不合格者,将给予降级或者撤消其示范性学校称号处理。)第十条建立省级示范高中表彰奖励制度。省级示范高中在办学过程中,对行为规范、实绩突出、示范作用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一条建立示范性普通高中自评制度。完善示范性高中自我评价机制,增强自我评价、自我考核和自我提高的能力。示范性高中每年年底应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经市(州)教育局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第三章评审认定办法及程序第十二条省教育厅负责四川省一级、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评审认定工作。省教育厅委托市(州)教育局评审认定四川省三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十三条省教育厅成立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认定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的组织工作。各市州教育局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工作。第十四条对现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复核认定。现国家级示范高中,经复核达到《细则》要求的,由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现省级示范高中,经复核达到《细则》要求的,由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二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现市(州)级示范高中,经复核达到《细则》要求的,由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三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复核不合格的,原则上给予一年的整改期,到期仍不合格的,撤消其相应称号。第十五条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晋级评审认定工作,并按以下程序进行:学校在自评的基础上,向县(市区)、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提出申请,市(州)初评认为符合《细则》要求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正式向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评估组,采取听(听课、听汇报)、看(查看资料、看场地设备等)、访(访问师生、周围群众)、议(讨论、合议)等方式对申报省一级、二级高中的学校进行评估,得出评估意见,形成评估报告,上报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审认定领导小组。经评估达到《细则》要求的,由省教育厅命名,并予以公布、授牌。第十六条加强示范性高中的日常监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取消示范性高中称号。1.学校有违规的办学行为。2.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或违法犯罪行为。3.教师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4.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从公布起开始执行,原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自行废止。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及评估细则编写说明:本评估细则的拟定,遵循了以下规则。(1)立足原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保留可取部分,增加涉及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新要求,体现继承与创新。(2)在评估指标的设定上,大致按照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应“四川省一级普通高中”,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应“四川省二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应“四川省三级普通高中”,达标的普通高中对应“四川省合格普通高中”的关系处理评估标准。(3)评估细则突出重点,不搞面面俱到,减轻在具体评估学校时候的工作量。(4)评估增加否决指标,强调示范性学校决不允许出现严重违规、违法的办学行为。(5)评估细则尽量具有可操作性,可量化的指标尽量做到量化评估。2011-10-29注:评估满分为500分。接受评评学校的实际得分达到满分90%以上,且各a级指标实际得分达到该项满分80%以上,为达到合格。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要素分级评估细化要素评分标准得分备注a1办学思想与队伍建设(80分)b1办学思想(15分)c1办学方向(7分)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校德智体美工作全面推进。做得好的给6—7分,一般的给4—5分,差的给0分。c2办学理念(4分)一级:学校工作不断创新,有独特和成熟的办学理念,为省内外教育界关注和认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取得成效。获得相应认可的给3—4分,一般的给1—2分,差的给0分二级:学校工作不断创新,有成熟的办学理念,为省内教育界关注和认可;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取得成效。三级:学校有较成熟的办学理念,为当地教育界关注和认可。c3发展规划(4分)制定了符合学校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实施较好。做得好的给3—4分,一般的给1—2分,差的给0分。b2领导班子(30分)c4班子结构(7分)班子成员文理科结构合理,学历达到本科以上,职称达到中级以上,信息技术水平达标,全部参加了校长专项班子成员有1人的1个项目没有达标的,扣1分,扣完培训。为止。c5班子管理水平(7分)有扎实的学校管理知识,熟悉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工作运转正常、高效,熟悉教学管理,班子成员坚持任课,并经常深入教学一线指导工作;一学期平均听课不少于15节。酌情给6—7分、4—5分、2—3分。c6班子研究水平(7分)一级:班子成员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大课题的研究或改革实验项目。做得好的给6—7分,一般的给4—5分,差的给0分二级:班子成员主持过省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或改革实验项目。三级:班子成员主持过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或改革实验项目。c7班子评价(9分)一级:全校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90%;校长在周边地区有较大的影响力。做得好的给8—9分,一般的给6—7分,教职工满意度没有达到规定比例的给0分。二级:全校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85%;校长在周边地区有明显的影响力。三级:全校教职工对班子的满意度超过80%;校长在当地有明显的影响力。b3教职工队伍(35分)c8教职工配备(9分)一级:师生比例达省定标准,其它非教学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30%以上教师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进修班毕业。做得好的给8—9分,一般的给6—7分,教职工配备严重不达标的给0分。二级:师生比例达省定标准,其它非教学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20%以上教师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进修班毕业。三级:师生比例达省定标准,其它非教学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有部分教师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进修班毕业。c9骨干教师(8分)一级:有一批省级骨干教师;部分学科有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知名教师。做得好的给7—8分,一般的给5—6分,差的给0分。二级:有省级骨干教师,有一批市级骨干教师;部分学科有市级学科带头人。三级:有市级骨干教师;部分学科有市级市级知名教师。c10专业化发展(18分)一级:全体教师有专业化发展计划,;学校有教师队伍培养建设规划和措施,有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和激励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50%教师能够兼教一门以上选修课程;一定数量教师在全国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计划、措施、机制建设酌情给9—10分、7—8分、5—6分。兼教选修课和获奖做得好的给7—8分,一般的给5—6分,差的给0分。二级:全体教师有专业化发展计划,;学校有教师队伍培养建设规划和措施,有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和激励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40%教师能够兼教一门以上选修课程;一定数量教师在省级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三级:全体教师有专业化发展计划,;学校有教师队伍培养建设规划和措施,有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和激励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30%教师能够兼教一门以上选修课程;一定数量教师在市级教育教学比赛中获奖。a2办学条件(110分)b4经费投入(16分)c11经费来源(7分)学校经费来源稳定,政府按时足额划拨教育经费;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设施添置等专项经费纳入地方政府每年财政预算。做得好的给6-7分,一般的给4-5分,差的给0分。c12经费增长(5分)学校教育经费、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缴存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能及时足额返还学校使做得好的给4-5分,一般的给2-3分,差的给0分。用;学校债务逐年减少。c13研训经费(4分)一级:学校教师各种培训和教科研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的10%。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二级:学校教师各种培训和教科研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的8%。三级:学校教师各种培训和教科研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的6%。b5校园环境及教学用房(45分)c14校园布局(12分)校园规划布局合理,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运动区区分明确,整洁优美,生均绿地面积1m2以上,道路硬质化、建筑物布局整齐、有序,密度合理。达到要求的给11—12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9—10分,有差距的给6—8,差距较大的给0分。c15生均面积(13分)一级:学校占地面积不低于120亩;且城市生均不低于20m2,农村生均不低于25m2;校舍建筑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8m2,农村生均不低于10m2。达到要求的给12—13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10—11分,有差距的给7—9,差距较大的给0分。二级:学校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且城市生均不低于20m2,农村生均不低于22m2;校舍建筑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8m2,农村生均不低于10m2。三级:学校占地面积不低于80亩;且城市生均不低于18m2,农村生均不低于20m2;校舍建筑面积城市生均不低于8m2,农村生均不低于10m2。c16教室、专用教室(20分)教室和专用功能教室能充分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各种专用功能教室的间数和面积按照《四川省高中功能教室、教学场地装备标准一览表》设置(川教【2011】61号)。达到要求的给18—20分,未达到要求的每差一间扣0.5分,扣完为止。b6教学设备设施(49分)c17实验室装备(12分)一级、二级:实验仪器设备按照《四川省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要求配齐配足,达到双i类标准要求,1/2的实验室配有多媒体,按规定配齐专职实验教师,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实行计算机管理,管理科学、规范,演示和分组实验开出率达100%以上。达到要求的给11-12分,基本达到要求的给8-10分,差距大的给0分
本文标题: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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