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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如皋市中小学生校服供货商采购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根据国家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如皋市中小学生校服供货商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如皋市教育局组织如皋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活动。具体公告如下:一、综合说明(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项目名称:如皋市中小学生校服供货商采购项目。(三)项目内容:2016年8月1日-2018年7月31日如皋市中小学生校服的制作及供应。(四)项目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五)招标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处罚记录且在招标投标活动(竞谈活动)及履约过程中没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服装生产企业。二、项目要求本次共设运动式、春秋制服式服装两款,分初高中(含职中)和小学(含幼儿园),两个标段。具体要求如下:(一)校服面料要求。类别序号品名面料要求最高限价(元)初高中(含职中)小学(含幼儿园)运动式1运动服(套装)1.面料成份:55%棉(不低于),45%聚酯纤维;2.克重:280g/㎡;3.执行标准:GB18401-2010B类,GB/T31888-2015。120110春秋制服式2长袖衬衫1.面料:CVC牛津纺面料;2.成份:60%棉(不低于),40%聚酯纤维;3.品质:J40+J40*32/2T/C/110*6657/58;4.执行标准:GB18401-2010B类,GB/T31888-2015。70503长裤1.面料:CVC磨毛纱卡;2.成份:60%棉(不低于),40%聚酯纤维;3.品质:16*12108*5657/58;4.执行标准:GB18401-2010B类、GB/T31888-2015。65452类别序号品名面料要求最高限价(元)初高中(含职中)小学(含幼儿园)春秋制服式4裙及裙裤1.面料:T/R弹力色织格;2.成份:64%聚酯纤维,34%粘胶,2%氨纶;3.品质:20*16120*60;4.里料:全棉汗布180g/㎡;5.执行标准:GB18401-2010B类、GB/T31888-2015。65455背心1.面料:精梳棉;2.成份:100%棉;3.规格:32支精梳纱7针5股;4.执行标准:GB18401-2010C类、GB/T31888-2015。65456西服1.面料:涤粘针织布;2.成分:20%粘胶,80%聚酯纤维,40S*40S;3.规格:克重330g/㎡;4.执行标准:GB18401-2010C类,GB/T31888-2015。1501107领带、领结或领带、领花1.面料:T/R弹力色织格;2.成份:64%聚酯纤维,34%粘胶,2%氨纶;3.执行标准:GB18401-2010B类,GB/T31888-2015。108(二)校服辅料要求。序号品名要求备注1拉链1.无毒,不含镍、不含甲醛,不含偶氮;2.拉链布带染色均匀,无沾污,手感柔软;3.拉链链牙排列整齐,不得有缺牙坏牙。2橡筋1.规格:8纱进口橡筋;2.要求:无毒、不含甲醛,不含偶氮。3西装内衬1.成份:100%聚酯纤维;2.规格:不低于220T;3.执行标准:GB18401-2010C类、GB/T23328-2009、GB/T31888-2015。4口袋内衬布1.成份:90%涤10%棉;2.规格:45*45,110*26。【注】以上为校服主面料及部分辅料最低要求,校服整体要求应符合环保、安全、卫生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符合学生着装特点,舒适、耐洗、耐穿等要求。(三)技术要求及说明。1.总体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校服应符合环保、安全、卫生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符合学生着装特点,舒适、耐洗、耐穿等要求,产品等级应在一等品以上。同时,款式的设计应遵循“朴素、大方、舒适、实用”的原则,体现时代精神和中学生的精神风貌,符合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2.执行标准。初高中(含职中)号型的设置应按照GB/T1335或GB/T6411规定执行,小学生(含幼儿园)校服应按照GB18401标准执行。面料的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高中(含职中)参照《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标准。3.设计原则。各投标人根据每个项目的限价和面料要求自由设计,注重产品质量。具体项目需求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正偏离。辅料、款式、颜色、花纹等可自由设计。34.个性化设计。在不提高中标价格、不降低校服面料、辅料、质量品质的前提下,中标企业必须根据学校要求进行个性化设计,校方可依据需求对款式、颜色、标志(图案)、饰品、号型等进行修改、调整,并择优确定产品,同时报如皋市教育局同意,中标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5.项目选择。本次校服七个项目需求为我市学校总需求,各学校可根据中标价格、自身实际从中选择所需项目征订。三、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投标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2013年以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201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处罚记录;6.2013年以来,在招标投标活动(竞谈活动)及履约过程中没有行政处罚记录。(二)采购单位要求的其他必备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具备生产我市学生校服的必备生产条件、售后服务能力(见以下七点):①厂房(500平米);②缝纫机(30台);③全自动蒸汽发生器;④锁眼机;⑤裁剪机;⑥拷边机;⑦粘合机。(三)不接受的情形。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投标;3.不接受兼有直系亲属及配偶以不同实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4.不接受以他人名义参与投标。四、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标文件。(一)资格审查文件包括:资格审查原件、资格审查资料。1.资格审查原件包括:①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加竞标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4件;③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④提供2013年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证明》原件;⑤具备生产我市学生校服的必备生产条件、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一、5)原件;⑥人员配置表(见附件一、4);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⑧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请持银行汇票在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区三楼6号窗口现场换取)。【注】以上原件不需密封,存放于一个资料袋中,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同时投递,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后退还投标单位。投标时间截止后不予补充、调换。2.资格审查资料包括:①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竞标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④提供2013年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⑤具备生产我市学生校服的必备生产条件、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一、5)复印件;⑥人员配置表(见附件一、4);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需密封,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二)商务标文件包括:1.如皋市中小学校服供货商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见附件一、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一、1);3.如皋市中小学生校服报价单(见附件一、3);4.如皋市中小学生校服投标函(见附件一、3)。【注】以上商务标文件需密封。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一)资格审查原件1份。(二)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文件按第四条要求提交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5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除投标函外如有不一致之处,正本为准,投标函不一致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四)商务标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五)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六、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一)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书两部分,装订要求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编制目录,分别装订成册。(二)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标书必须分别包装密封完好,包装袋上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标书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七、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十八条第(二)条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第十八条第(三)条规定。(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文件第六条的要求密封和标记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八、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七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九、在资格审查(开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进入商务标评审程序(一)未按照本文件第四条第(一)条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或提供不全的。(二)按照本文件第四条第(一)条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的文件不能满足下表要求的。6提供资料评审要求①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参加竞标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2)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真实有效②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真实有效③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真实有效④提供2013年以来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的《资信证明》原件。真实有效⑤具备生产我市学生校服的必备生产条件、售后服务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一、5)原件。真实有效⑥人员配置表(见附件一、4)。真实有效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真实有效⑧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三)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经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的。(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或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不符合本文件的有关要求的。(六)委托代理人非本项目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七)投标人被市纪委、市检察院列入行贿行为黑名单的。(八)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资格审查仅依以上八条为依据。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一)字迹模糊不清或内容不全影响评标的。(二)投标文件中报价单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法
本文标题:如皋市校服采购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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