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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选自中国招标网)长寿区公务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采购编号:长府采[2009]998号采购目录:服务类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见标书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09年09月23日17:00获取文件截止时间:2009年09月30日17:30获取文件地址: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售价(元):0.00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09年10月15日09:30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00文件递交地址:长寿区行政中心政府大楼114室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5日10:00开标地址:长寿区行政中心政府大楼110室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寿区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经办人名称:长寿区采购中心联系电话:40404932分包信息:包号说明长寿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区级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长府采〔2009〕998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制2009年9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书………………………………………………………2第二章协议采购项目名称及相关要求………………………………4第三章投标文件的制作构成及有效性…………………………………8第四章答疑及补遗…………………………………………………….10第五章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10第六章开标………………………………………………………..….11第七章评标…………………………………………………………….12第八章定标…………………………………………………………….16第九章签定合同……..……………………………………………….17第十章违约责任…………..…………………………………………18第十一章监督及解权………………………………………………….18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重庆市长寿区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重庆市长寿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对2009-2010年度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协议供货范围的有资格的企业参加投标。(来自中国招标网)二、投标、开标有关说明:1、投标地点: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4室2、标书获取方式:网上下载3、标书获取时间:2009年9月30日北京时间17:30时前4、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9:30时5、开标时间:2009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0:00时6、开标地点: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0室7、信息发布:三、有关规定: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恕不接受。2、提交投标保证金户名:重庆市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3、开户行:工商银行长寿支行营业部4、帐号:3100085109026419859四、联络:1、招标采购单位全称: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2、地址:长寿区行政中心北楼114室3、邮编:4012204、电话:023404049325、传真:023404046396、联系人:吴先生五、投标人基本要求: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必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工商营业执照与维修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经营性亏损。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违法记录;7、财务状况好,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上;8、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其它条件:六、投标人资质要求;(1)汽车维修企业一类(原件);(2)汽车维修企业营业执照,(原件);(3)汽车维修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原件);(4)汽车维修企业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5)汽车维修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6)一类维修企业厂区面积等于或大于800平方米的有效证明;(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7)汽车维修企业必须持有总检验员有效证件(原件);(8)汽车维修企业所有技术工人等级职称有效证件(原件);(9)社会养老保险缴款凭证(复印件社保局签章)(以上资料按序装订单独装袋密封,供审验)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投标人承担。第二章定点维修项目名称及相关要求一、项目内容为了规范公(业)务车辆维修行为,加强公(业)务车维修监管,节约财政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长寿区2009年政府采购目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区内公(业)务车辆定点维修服务企业。二、招标项目要求(一)定点维修1、定点维修定义:定点维修是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确定维修厂后,小项目的公(业)务车辆维修可以按照中标维修厂的优惠价格和服务承诺在定点维修厂进行,不再启动单项招标程序。定点维修厂定期(每月)向采购中心递交政府采购月报表。2、本次将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长寿区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公(业)务车辆维修厂,其重要意义在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方便用车单位、规范维修行为,同时降低政府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3、定点维修有效期:两年。(二)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1、资质材料:按要求提交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等企业资质材料(见第一章第六条,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2、投投文件包括:附件一:投标承诺函;附件二:投标价格明细表(根据招标方车型报价);附件三:维修企业的设备一览表(附发票或其他);附件四:维修企业的技术人员配置表(附技术人员职称复印件);附件五:服务方案;附件六:投标单位基本情况简介:附件七: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本人参加投标时不需提供):附件八:维修企业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附制度的具体内容)附件九:一类维修企业厂区面积等于或大于800平方米(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附件十:质量认证证书及其他认证证书和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IS09000质量认证、诚信企业、AAA或AAB认证书)附件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材料;(三)投标报价要求(1)小车维修常用配件报价表:桑塔纳2000型(时超)、帕萨特1.8T、广本CD4、别克君威四种车型的配件价格必须报全,缺项的将酌情扣分。所报的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2)车辆总成大修工时费报价表。(3)车辆小修工时费单价。(四)投标人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及定点维修厂在协议有效期内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以下基本服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标准可高于以上规定,但不得降低。2、为采购人提供维修前咨询服务;3、定点维修厂应于与采购人(公务车用户)维修合同,按合同的要求完成维修服务。4、维修项目质量保证期以投标人的有效承诺为准。5、维修项目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的,定点维修厂必须及时免费处理,在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立即响应,一般故障在城区内4小时内、街镇在8小时内解决,复杂故障不超过24小时内解决。6、投标人应制定详细的协议维修服务计划,提供更优惠的服务解决方案。(五)在定点维修服务期内的信息报送1、定点维修服务期内,中标人应每月的第1周应向长寿区政府采购中心书面报送上一月的定点维修记录表。2、定点维修服务期内,如果材料价格发生变化,中标人须及时将材料的规格型号、配置及价格的变动情况通知采购中心。(六)其它1、长寿区财政局或采购中心将不定期的组织对定点维修厂的物品质量、价格、服务的抽查和检查,投标人有义务予以配合,并提供方便。2、定点维修服务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长寿区财政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标人取消单次定点采购合同、通报批评,暂停或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纳入政府采购不良记录等处理。(1)每月不按时向采购中心递交定点维修记录月报的;(2)中标人虚报或没有及时上报调整价格而造成定点维修价格提高的;(3)中标人无故不执行定点维修优惠价,使维修价格高于同本地区同时段的非政府采购维修价的;(4)中标人不履行本次投标所做出的价格优惠折扣和售后服务承诺的;(5)被发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作为配件的;(6)定点维修有效期内采购人若有质量及售后服务的投诉并经查属实的,1次予以警告,2次予以暂停定点资格、3次及其以上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的处罚。(7)服务期内出现重大维修质量责任故事,被行业管理部门安全服务质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在整改期内暂停定点资格。第三章投标文件的制作构成及有效性一、投标文件的构成(正本一份,副本4份,分别装袋密封,封面须注明正或副本)1、资质材料全部内容复印件。2、附件一至十一项的全部材料。二.投标文件的制作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构成内容及顺序编制投标书;除签名外,文字和数据一律采用A4纸、使用汉语言文字、以中国法定计量单位表述,字迹清楚,密封完好,按顺序分装成册,封面须注明正、副本字样并盖章。2、投标文件因文字、数字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或未按要求装订密封造成文件散失等;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投标报价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认真填写。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1、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没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缺乏必需的资质证明文件等;4、标书中存在欺诈的行为;如投标商家在投标过程中有串标等违规行为或投标价格虚高、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实或虚假等,监督部门现场监督人员有权决定中止本次招标活动,由政府采购中心另行组织采购。5、其他依法应予废标的情况。6、投标报价低于标底价20%以上的。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处置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和技术规范的所有要求。若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不能响应和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其投标文件被招标人拒绝或视为无效标书,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递交投标文件。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应按要求编制好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恕不受理。3、投标文件的处置,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报价及设备说明文件、各复印件均不退还。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与定点采购协议有效期一致。第四章答疑及补遗一、答疑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以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澄清的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该答复将在网上公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补遗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若需进行修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修改内容网上发布,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五章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处置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仟元整,以现金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到长寿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室。未能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三、投标保证金的处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协议供货的履约保证金。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协议;4、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5、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第六章开标一、开标将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网上发布。三、开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本文标题:公务车维修企业招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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