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化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典型事故分析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2013年10月8日17时56分许,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焦化装置的煤气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200万元。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事故气柜属于企业60万吨/年焦炉工程项目的装置,2011年10月开始建设,2012年7月完工,2012年9月28日投用,事故发生时,正处于试生产阶段。2013年9月25日后,气柜内活塞密封油液位呈下降趋势;9月30日后,气柜内10台气体检测报警仪频繁报警;10月1日后,密封油液位普遍降至正常控制标准以下;期间,操作人员多次报告,企业负责人一直没有采取相应措施!10月5日11时,企业组织检查发现气柜内东南侧6~7个柱角处有漏点,还有1处滑板存在漏点;企业负责人对此也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10月6日后,气柜内检测报警仪继续报警;(期间,联系了设备制造厂准备对气柜进行检修)10月8日8时开始,气柜内10台检测报警仪全部超量程报警,密封油液位2个监控点出现零液位;企业仍未采取有效措施!10月8日17时56分34秒左右,气柜突然爆炸。造成气柜本体彻底损毁,周边约300m范围内部分建构筑物和装置坍塌或受损,约2000m范围内建筑物门窗玻璃不同程度受损,同时引燃了气柜北侧粗苯工段的洗苯塔、脱苯塔以及回流槽泄漏的粗苯和电厂北侧地沟内的废润滑油,形成大火。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气柜运行过程中,因密封油粘度降低、活塞倾斜度超出工艺要求,致使密封油大量泄漏、油位下降,密封油的静压小于气柜内煤气压力,活塞密封系统失效,造成煤气由活塞下部空间泄漏到活塞上部相对密闭空间,持续大量泄漏后,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并达到爆炸极限;★气柜顶部4套非防爆型航空障碍灯开启、或者气柜内部视频摄像头和射灯线路带电、或者因活塞倾斜致使气柜导轮运行中可能卡涩或者与导轨摩擦产生了点火源(能);★发生化学爆炸。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一是违章指挥,情节恶劣◆出现气柜密封油质量下降、油位下降、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频繁报警等重大隐患;◆职工多次报告;◆事发当天气柜密封油出现零液位、检测报警仪满量程报警、煤气大量泄漏;◆企业负责人不重视,未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隐患,一直将气柜低柜位运行、带病运转,直至事故发生。二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问题严重◆一直未对气柜活塞、密封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实验得知密封油质量下降后,未采取措施改善油的质量;◆密封油质量逐步恶化,直至煤气泄漏。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三是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企业3#、4#焦炉工程从2010年10月开工建设、到2012年3月开始试运行,一直没有办理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手续,长时间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直至2011年11月才补办相关手续)。◆气柜从设计、设备采购、施工、验收、试生产等环节都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问题:a.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未按设计选型,采用了非防爆电气设备;b.施工前未请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没有工程监理;c.施工完成后没有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甚至未经专业设计在气柜内部及顶部安装了部分电器仪表;d.气柜施工的相关档案资料欠缺,等等。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四是对外来施工队伍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前,企业厂区先后有5个外来施工队伍,边生产、边施工,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违规让施工人员生活和住宿在生产区域内,导致伤亡扩大。五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等。六是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企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对气柜异常情况、危害后果不了解、不正确处置,安全培训效果较差。一、博兴县诚力供气有限公司“10·8”重大爆炸事故事故启示当一个企业的违法、违规、违章等行为习以为常,触目可见,随手可抓,藐视法律,忽视安全,事故的发生就不会遥远了!(就象去年省专家在检查我市一生产企业时说的,爆炸事故有10个因素,这个企业已存在7到8个了,也就是说事故就在眼前了)二、济宁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1.30”火灾事故事故情况:2013年1月30日20时20分许,济宁市北湖新区济宁恒立化工有限公司造气车间变换岗位蒸汽混合管的管壁突然撕开裂缝引发火灾,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发生事故的造气车间变换岗位主要是在触媒的催化作用下,将半水煤气中的一氧化碳和水蒸气反应生成氢气和二氧化碳;蒸汽混合管为企业自行设计,作用是将半水煤气与来自锅炉的中压过热蒸汽(压力约2.5MPa)混合,提高蒸汽饱和度。二、济宁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1.30”火灾事故事故经过:1月30日20时20分许,蒸汽混合管的管壁突然撕开长约2.0M、宽约1.0M的口子,半水煤气大量高速外泄产生静电、引发火灾。火灾波及变换岗位操作室,4名操作人员和1名附近的工人被烧伤,其中1人死亡。二、济宁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1.30”火灾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蒸汽混合管未经正规设计,存在排水不及时的安全隐患。事故发生前饱和塔管道分离器排水管道堵塞,出口半水煤气突然带水较多,操作人员未发现系统异常,蒸汽混合管排水不及时,底部积水达到或接近了进气管口底部,被非径向进入的高速过热蒸汽激起,过热蒸汽带着液态水、高速冲击着蒸汽混合管内壁,同时大量水汽化、产生很大的冲击力和内部压力,将蒸汽混合管管壁撕裂。二、济宁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1.30”火灾事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一是当班操作工没有严格按照规程对各塔、贮槽的液位进行检查、排污,对蒸汽混合管的排水不及时,在系统发生变化时,未发现异常,没有立即进行排水;二是设备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整治,饱和塔管道分离器距相邻操作室4.2米,且操作室面向管道分离器一侧有门、窗。三是工艺安全管理不严格,没有对蒸汽混合管排水不及时的事故隐患进行深入的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企业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技术力量不足,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差,各项管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等。二、济宁市恒立化工有限公司“1.30”火灾事故事故警示:企业必须对所有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进行彻底排查,逐一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将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告诉职工,使职工掌握防范措施,这样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三、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中毒事故2013年10月18日4时26分许,东营市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的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发生有毒物料泄漏事故,造成3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0万元。事故启示2013年10月18日4时26分许,东营市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的医药中间体生产车间发生有毒物料泄漏事故,造成3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70万元。事故发生釜事故泄漏点三、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中毒事故事故车间2008年3月份开工建设,2008年8月建成后,一直没有正常生产。2013年3月至10月对部分设备进行了改造,期间,断续进行过生产。10月13日投料生产,10月18日4时22分,氯化岗位操作工发现与氟化釜连接的截止阀出现轻微渗漏现象,通知维修工维修。10月18日4时25分开始维修,维修工用脚踩踏工具,整个人站在工具上面加力;之后,又使用管钳对已关闭到位的截止阀进行压紧阀盖作业。10月18日4时26分许,截止阀阀芯突然弹出,氟化釜内有毒物料瞬间从截止阀接口处大量喷出,造成3名操作工人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三、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中毒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氟化岗位操作工违章操作,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在氟化釜处于带压状态下,使用管钳对已关闭到位的截止阀进行压紧阀盖作业,致使截止阀连接螺纹受力过大引起结构失稳(滑丝),反应釜含有氟化氢的有毒物料喷出,导致中毒事故发生。三、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中毒事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一是企业非法生产未依法履行安全、环保、消防等手续,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非法购买剧毒品、非法使用未经登记注册的压力容器等。二是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缺失,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差,设备管理不到位,未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等等。三是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不彻底。三、广饶县润恒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中毒事故事故启示违规建设和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大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极易发生事故,往往造成较大伤亡损失!四、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容器爆炸事故2013年3月5日,淄博市临淄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K105车间(对苯二甲酰氯生产车间)蒸馏操作过程中,真空系统的射流泵储水槽发生爆裂,造成1人死亡、2人中毒。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6万吨/年氯化亚砜、4000吨/年对苯二甲酰氯,发生事故的为1800吨/年苯二甲酰氯生产装置。四、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容器爆炸事故2012年以来,淄博市实施化工异味深度治理行动,该企业对尾气吸收系统进行改造,将对苯二甲酰氯生产装置射流真空系统的敞口储水槽改为密闭储水槽(事故发生部位,PP材质,1.6立方),储水槽的排放尾气引到原尾气吸收系统,在降膜吸收器前与原尾气管道水平相接,相接前水平管道上设一道阀门,密闭储水槽上部排气立管上设一道阀门。四、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容器爆炸事故事故经过:3月5日19:45,操作工人交接班后,对上一班已反应完毕的对苯二甲酰氯反应物料进行常压蒸馏,分离出其中过量的原料氯化亚砜。21:00常压蒸馏作业完成后,需要继续进行负压蒸馏,操作工开启真空系统,打开去降膜吸收处水平阀门后,回到一楼打开射流泵储水槽排气阀门时,储水槽一端封头发生爆裂,罐体碎片将一名工人颈部动脉划破,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在附近岗位操作的2名工人吸入泄漏气体(含SO2、HCL)后中毒,经送医院治疗已康复出院。四、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容器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氯化亚砜负压蒸馏降膜吸收处水平阀门损坏,关闭不严造成内漏,尾气管路内冷凝的氯化亚砜通过内漏阀门在射流泵储水罐排气阀门上部积聚。在当班工人打开射流泵储水罐排气阀门瞬间,积聚的氯化亚砜进入储水罐,遇水反应分解为二氧化硫和氯化氢,储水罐内压力瞬间增大,发生爆裂后罐体碎片、外泄有毒气体。四、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容器爆炸事故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一是未对环保技改带来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技术改造未及时变更设计。为解决化工异味问题,企业未经设计擅自变更尾气吸收系统设备、工艺,将射流泵储水罐改为封闭式并将排空管并入降膜吸收器,变更后未对技术改造进行风险分析,没有识别因改造导致“氯化亚砜进入储水罐、可能产生容器爆炸”的危险。二是隐患排查不细致、不深入,设备管理不到位。未认真履行开停车安全检查制度,未按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排查;K105对苯二甲酰氯车间设备管理管理不到位,无阀门等小型设备投入使用时间记录,没有有效措施保证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四、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容器爆炸事故事故警示:企业必须加强变更管理。当要更换设备,更改工艺和指标,改变原设计等务必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等技术管理人员进行风险分析,确认没有安全问题后,方可组织进行变更。变更完成后,要及时对职工进行“四新”教育。五、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明泉化肥厂)“5.14”闪爆事故2013年5月14日11时10分许,济南章丘市山东晋煤明水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明泉化肥厂产品结构调整节能综合改造项目(甲醇部分)2#脱硫系统检修过程中,在对脱硫前喷淋塔内部填料进
本文标题:化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568593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