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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余政办〔2010〕150号关于印发《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区科技局拟订的《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2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提高企业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区企业的专利工作,根据《浙江省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浙知发〔2007〕8号)和《杭州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杭科知[2009]33号)精神,制订本办法。(二)专利示范企业要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规范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建立鼓励发明创造的激励机制、有效利用专利资源的运行机制和保护机制。要把企业专利战略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不断扩大自主知识产权总量,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二、工作任务(三)企业专利工作制度是企业现代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示范企业要把企业专利工作的重点放在建立有效的专利激励机制、运行机制和保护机制上。1.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制定适合各自企业的专利战略并认真组织实施;把专利工作作为企业经营目标之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专利工作目标和计划,落实工作措施和考核指标。32.建立健全有效的专利管理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3.加强企业专利管理工作,包括专利技术开发、申请、维持、放弃等;加强企业技术活动中形成的与专利申请相关技术档案的管理及对技术人员业务活动的规范,促进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4.加强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立课题前,要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发和侵犯他人专利权;在技术、设备引进和对外合资、合作中,凡涉及专利的都要对其法律状态进行检索,以避免不应有的损失和防止侵权。5.建立企业专利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将专利工作与技术创新工作的考核评价有机结合,落实专利法关于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和报酬,加大专利成果分配奖励力度,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6.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要重点抓好拥有自主专利权、市场前景好、技术附加值高的专利技术项目的实施,使其上规模、增效益、产业化;要有重点、有选择地引进国内外的专利技术,增强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能力。三、评选条件(四)在余杭区注册并纳税的各类企业,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申报区专利示范企业:4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企业发展产生明显的推动作用。2.专利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利管理机构和专利管理人员;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实施、保护、管理和信息利用机制,专利工作贯穿于技术、生产、经营等各个环节。3.企业有效专利计分不少于10分,其中近两年专利授权或申请不少于2件(国内授权专利计分按发明5分,实用新型2分,外观设计1分计算,国外授权专利加倍计分)。4.专利实施率不低于30%,专利产品年产值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专利产品产值占总产值80%以上的,实施率可适当放宽)。5.近两年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五)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评选与复审方法1.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每年评选一次,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所在镇乡(街道、管委会)推荐、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评审并报区政府批准的程序进行。2.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每次最多评选20个单位,符合评选条件单位较多时择优录取,符合评选条件单位较少时,按实际数量评定。3.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每三年组织一次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单位可劝告其自行退出,也可报请区政府批准将其从示范企业名单中删除。5(六)申报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1.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见附件一)。2.企业专利制度和专利概况。内容包括企业概况、企业专利制度建设情况、企业专利申请授权以及保护情况、企业专利实施率及实施效益、企业开展专利工作的思路和设想等。3.授权和新申请专利清单,专利证书、新申请专利受理通知书和最后一次专利缴费发票复印件。4.企业专利实施产值证明和利税情况表。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一份。四、检查管理(七)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企业专利示范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实施专利示范企业的评审、评价;二是健全专利管理制度,组织企业专利管理人员培训,推广交流企业专利工作示范经验,协调处理突出问题;三是开展示范引领,推荐一批优秀示范单位申报市级以上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四是进行问题跟踪,及时收集汇总专利示范工作信息,按时组织专利企业复审工作,对连续两年以上未申请专利或发生严重专利侵权问题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对已丧失示范作用的单位劝告其自行退出或办理除名手续。6(八)被认定为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的单位,要按照示范要求,积极探索企业专利工作的有效途径,总结经验,反映问题,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每年组织对企业专利示范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开展年度工作总结,并于次年一季度前填写上年度《企业专利示范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表》(见附件二)报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五、扶持措施(九)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措施:1.优先享受区专利专项资金的支持,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市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2.优先申报各级科技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中心培育,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3.优先组织国内外学习、考察、交流合作、对口培训等。(十)本办法由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余政办[2007]106号)同时废止。附件:1.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2.企业专利示范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表7附件一: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申报表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主要产品相关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人代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情况专管人员现有专利机构名称传真号码企业人数(人)技术人员(人)企业情况上一年总产值(万元)上一年总利税(万元)专利类型申请(件)授权(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前年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外观设计专利类型申请(件)授权(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去年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外观设计自行实施(件)转让专利(件)专利产值(万元)前年至今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情况利税(万元)8自行实施(件)转让专利(件)专利产值(万元)去年至今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情况利税(万元)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件)外观设计(件)合计(件)历年累计有效专利件数企业概况与专利工作介绍9年月日镇乡(街道、开发区)推荐意见(公章)年月日区科技局审核意见(公章)年月日10附件二:企业专利示范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表(年度)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主要产品相关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法人代表分管领导企业负责人情况专管人员企业人数(人)技术人员(人)企业情况总产值(万元)总利税(万元)专利类型申请(件)授权(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本年度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外观设计自行实施(件)转让专利(件)专利产值(万元)本年度专利实施与许可贸易情况利税(万元)发明专利(件)实用新型(件)外观设计(件)合计(件)历年有效专利情况年度专利11工作简介年月日机关审核意见年月日12主题词:科技专利示范企业通知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检委,区人武部,区各群众团体。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委会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6月12日印发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余杭区专利示范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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