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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医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组织2007年国家级专业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3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国家、省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遴选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07〕4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充满活力的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根本,走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结合发展道路,适应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按照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内在要求,把“系所合一”作为高等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培养可持续发展的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增强我院全国同类院校中的核心竞争力。二、建设原则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应当以课程(含系列课程)建设为基础,以深化教学改革与教育创新为动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通过建立科学的竞争和激励机制,完善的管理制度,创造宽松而严谨的教学环境。在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工作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系所合一,突出实践教学能力培养原则。专业教学团队建设要积极推行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模式,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工作学习经历和科技开发服务能力培养,探索系所合一、目标驱动、项目导向、注重实践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2.系所合一,强化教学与教研、科研相结合原则。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应当与教科研工作紧密结合,吸收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高、实践能力强的优秀教师进入专业教学团队,利用他们在教学、实践和科研中的优势,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学生接受不同风格的教育熏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3.团队建设与专业建设相结合原则。专业教学团队的建设应当紧密结合学院的专业建设来开展,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4.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原则。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交流能力、团队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5.注重师德建设原则。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6.团队水平整体提升原则。落实专业教学团队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专业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实践与教科研水平,并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7.成员结构合理原则。团队成员的年龄、学历、职称要呈合理的梯队结构,可持续发展潜力大。三、建设要求1.基本要求----团队及组成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和实训基地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2.团队带头人----带头人应为本学科(专业)的专家,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长期致力于本团队课程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科生授课。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教学团队的带头人。3.教学工作----教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4.教学研究----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参加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如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新世纪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双语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5.教材建设----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研究,承担过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编写任务。教材使用效果好,获得过优秀教材奖等相关奖励。四、岗位设置原则上每个专业教学团队设置9-15人。其中团队带头人1-2人,骨干教师4-6人,其它教学人员2-4人,兼职教师2-3人。五、上岗条件1.团队带头人上岗条件参照《承德医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中的专业带头人选拔条件和结果,从现有的院级学科学术带头人选拔;个别近期毕业并取得教授(主任医师)的博士研究生,在履行相关认定程序后,由院务会审定。2.骨干教师上岗基本条件参照《承德医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中选拔条件和结果,从现有的院级中青年骨干教师中选拔;个别近期毕业取得副教授(副主任医师)的博士研究生,在履行相关认定程序后,由院务会审定。3.其它教学人员上岗基本条件熟悉教学、实验或实训环节内容;有一定的改革创新意识;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六、岗位职责1.院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岗位职责(1)完成《承德医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中的专业带头人的岗位职责;(2)按照建设目标,组织和协调本专业教学团队完成各项任务,考核骨干教师、其它教学人员和兼职教师完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任务情况,确保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3)追踪学科(专业)前沿,规划、组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4)负责团队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注重对青年教师的培养;(6)建设期满,课堂教学质量考核总体达到优良,相关课程应达到省级精品课程水平,实践教学效果显著;(7)重视团队人员的科技开发服务能力的提高。2.院级教学团队骨干建设教师岗位职责(1)完成《承德医学院“学科学术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中的骨干教师岗位职责。(2)协助团队带头人工作,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3)主持或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配套建设;(4)协助团队带头人开展面向社会的技术服务工作。3.其它教学人员岗位职责(1)积极参与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2)积极参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和实训基地的配套建设;(3)积极参与团队的教科研活动;(4)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技术服务工作;(5)认真完成团队交办的各项任务。七、组建程序1.各系根据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需要,组织填写“承德医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2.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专家对团队带头人进行提问、答辩和审议,确定其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并提出建设性意见;3.报送学院领导批准后公布;4.团队带头人要按照专家审议的意见修正建设方案,报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备案。八、考核与管理1.院级团队建设期为两年;学院予以一定经费支持。2.各院级团队于每年初报送本团队的建设规划,每年末要报送本团队的书面总结和自评报告,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估,对不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专业教学团队,限期进行整改,对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团队带头人的资格。3.团队所属系要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等内容,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控,建立自评自查制度(自评自查制度方案应在团队确定后的一个月内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质量。各系应于每年4月底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自评监控结果报高等医学教育研究室。4.建设期满一个月内,专业教学团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学院组织专家验收、审核后,正式公布。
本文标题:承德医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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