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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淮工院[2005]45号2005年6月14日)第一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1、能够满足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各施所长、互补所需、双方受益、义务分担。3、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和提高实效。4、能尽量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第三条基地的基本类型1、校级:凡能承担二个以上系的专业实习教学任务或在行业内有影响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由学校出面与之签订协议,作为校系两级管理的实习基地。2、系级:只能承担一个系的实习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由系与之签订协议,报学校教务处备案,作为系级管理的实习基地。实习基地的类型由校主管部门核查确定。第四条基地建设的目标建设一批市、内外校级基地,其中要有一批有影响的市外基地。系级基地应基本覆盖市内大型企业。建设一批校内实习基地,形成校内外、校系两级实习教学体系。第五条学校的义务与职责1、学校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转让、项目开发、实验检测等方面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优先考虑。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对实习基地急需的专业人才,学校应将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推荐给实习基地。3、学校根据双方的协议可向基地单位交付一定的实习费用。4、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5、按教学要求制定出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每次实习提前一到两周,将实习计划送达基地并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共商实习安排。6、每年年末与实习基地共同总结实习情况,并落实下一年度实习计划。第六条实习基地的义务与职责1、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受学生实习,按《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要求向实习师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机会及有关资料。2、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应为实习师生妥善安排食宿、交通等方面的条件。3、对实习学生的有关收费应给予优惠。4、选派政治素质好、时间经验丰富、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指导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5、指定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管理实习工作,并确定相应的专职或兼职人员。6、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安全和纪律教育。7、组织指导实习的相关人员与实习带队教师,共同组成考评小组,对实习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核评定。8、积极协助学校处理学生实习中的其他事宜。第七条协议书的签订1、学校或系与实习基地双方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实习基地条件的基础上,由相关系填写《淮阴工学院校外实习基地申报表》(附件一),经协商可由学校(教务处)或系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建立实习基地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二),教务处、实习基地、有关系各执一份。2、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5年。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合作的目的;(2)基地建设目标与受益范围;(3)双方权利和义务;(4)实习师生的食宿、学习、交通等安排;(5)协议合作年限;(6)其他。第八条实习基地兼职教授、副教授及指导老师聘任办法为了保障实习质量,加强实践教学基地联系与管理,校、系实习基地可聘请数名兼职教授、副教授及指导老师。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三。第九条挂牌1、学校与实习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实习基地可挂“淮阴工学院校外实习基地”铜牌。系级实习基地可挂“淮阴工学院**系校外实习基地”铜牌。2、淮阴工学院所有实习基地的挂牌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建立实习基地档案。第十条检查与评估1、为促进实习基地的建设和规范管理,教务处应会同有关系不定期地到实习基地检查、评估实习情况。2、对协议到期的实习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3、学校定期组织开展优秀实习基地、优秀带队教师、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并给予表彰。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二〇〇五年四月日附件一淮阴工学院实习基地申报表申报系:填表人:年月日基地名称地址可容纳的实习生数(人/批)(人/年)基地性质(校级、系级)可面向专业:主要实习内容:实习基地基本情况法人代表联系电话联系人部门职务单位性质主营业务年产值主管单位单位员工人数大专以上员工数中级以上技术人员数已有的基础和可提供的条件:申报系意见:盖章:年月日教务处意见:盖章:年月日学校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二淮阴工学院与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协议书甲方:淮阴工学院乙方:一、协议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相互支持、共同负责的精神,制定协议有关内容。1、甲方义务和职责(1)优先接受乙方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来校培训进修。(2)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接受乙方职工子弟入学。(3)毕业生分配优先满足乙方的需要。(4)配合乙方开展科研和技术攻关,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为乙方优惠提供技术、信息及咨询服务。(5)提前将实习指导书和实习计划交给乙方,指派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配合乙方安排实习工作。(6)甲方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需严格遵守乙方规章制度及有关实习管理制度;实习人员因个人原因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2、乙方义务和职责(1)根据甲方的教学计划接受安排甲方的实习教学。(2)按实习指导书和计划要求为学生的实习提供合适的岗位。(3)选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学生的实习进行指导考核。(4)为实习学生提供实习的方便条件,包括查阅技术图样、提供必要的工具、实物产品、示范表演操作等。(5)对实习学生进行操作规程、厂规厂纪、安全生产、政治思想等方面教育。(6)为甲方提供科研课题及学生毕业设计课题,并为学生毕业设计提供方便。(7)接受甲方指派参加工程实践的青年教师,按乙方技术人员要求分配工作,选派合适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考核。(8)根据甲方的教学要求,乙方的负责人或高级技术人员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为甲方举办专题讲座。二、费用收取乙方人员到校进修和甲方为乙方技术服务,原则上只收取成本费。乙方安排师生实习,原则上只收取实习指导费。三、其他四、协议有效期自二0年月至二0年月为止,协议届满之前,双方将再次商讨下阶段合作的有关事宜。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加以解决。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代表人:代表人:附件三淮阴工学院实习基地聘任兼职教授、副教授、指导老师试行办法实习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实习基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是保证教学实习质量的首要条件。为进一步做好实习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在实习基地聘任兼职教授、副教授、指导老师,现就做好此项工作制定如下试行办法:1、指导思想在校外实习基地聘任兼职教授、副教授应有利于强化学校与实习基地的合作关系,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办学;有利于调动广大实习基地指导教师关心教学,投入教学的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落实,提高实习基地的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2、岗位设置能接收我校两个以上(含两个)专业学生的实习任务或近年来每年平均接收我校学生实习人数达到较大规模(工程类:60人,经管、人文类:15人)可聘兼职教授2-3名,兼职副教授2-3名,指导老师3-4名;每年平均接收我校学生实习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工程类:30人,经管、人文类:10人)可聘兼职副教授1-2名,指导老师2-3名。3、兼职教授聘任条件1)热心教育教学工作,有多年的实习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秀。2)取得正高或相当于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科研工作成效显著,是所在单位科技工作的带头人或组织者,近年来,在课题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项目攻关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4)年龄在60周岁以下。4、兼职副教授聘任条件1)热心教育教学工作,有多年的实习经历,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2)取得副高或相当于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科研工作有成效,是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近年来,在课题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项目攻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多篇学术论文,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第一作者)。4)年龄在55周岁以下。5、指导老师聘任条件具有相应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学术水平和工程(社会)实践指导能力。6、聘任程序1)由聘任兼职教授、副教授的系征得拟聘人员及所在部门(单位)意见,填写《淮阴工学院兼职教授(副教授)登记表》(附件四),经教务处、人事处审核同意后、报院领导批准。2)办理有关聘任手续。实习指导教师由系聘任管理。6、聘期一般为3-5年。附件四淮阴工学院兼职教授(副教授)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职务职称何时何校毕业于何专业主要业绩个人工作简介应聘单位意见聘用单位意见拟聘职务聘期教务处意见人事处意见主管院长意见
本文标题:江苏大学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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