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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85769680推行“阳光四步法”规范干部选任初始提名经验汇报201X/X/XX近年来,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XX县委推行“阳光四步法”规范干部选任初始提名,使干部选任工作更加透明,有效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形成了重德才兼备、重工作实绩、重群众公认的干部选任良好氛围,提高了干部选任的群众满意度。一、发布公告,提高初始提名的透明度。根据班子建设需要和职位空缺情况,定期讨论研究干部调配计划。干部调配计划确定后,县委下文并由组织部在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布提名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名程序和要求。通过发布公告,提高透明度,增强公开性,加大对初始提名办法、程序及其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对规范初始提名有充分了解和认同。同时,让干部群众熟悉提名职位、任职条件和推荐范围,给推荐提名者以充分的时间做好酝酿准备,保证能够在知情的基础上,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有效防止“参与者不知情,知情者没参与”的问题,使提名人选更有针对性。二、公开提名,提高初始提名的参与度。提名结果的质量取决于推荐提名的民主化程度,因此必须坚持公开,扩大民主,由多数人推荐提名,在多数人中推荐提名。在推荐提名范围上,规定推荐提名正职领导干部人选,原则上在全县科级干部中进行;推荐提名副职领导干部人选,原则上在副科级后备干部和特别优秀的一般干部中产生,或科级干部交流产生。在推荐提名方式上,以个人自荐提名、责任推荐提名、单位推荐提名和联名推荐提名四种方式提出初步人选。个人自荐提名是指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和推荐要求的人员自我推荐;责任推荐提名是指县级领导干部填写署名推荐表提名;单位推荐提名是指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以单位[标签:介绍]
本文标题:推行阳光四步法规范干部选任初始提名经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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