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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教体字〔2017〕54号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方案(试行)为贯彻落实《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教育集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桓政发[2016]18号),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确保集团化办学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快全县基础教育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打造桓台教育新亮点,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评价对象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对象是全县各义务段教育集团,包括各教育集团总校、教育共同体学校、教育联盟学校。二、考核评价原则一是坚持增量评价的原则。注重发展性增量评价,从起点看变化,科学客观地评价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新作为、新增长、新发展。二是坚持优质均衡的原则。积极推进教育集团内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下沉、融合、互补,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促进全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坚持创新发展的原则。以夯实基础为前提,积极探索实践创新发展的路径和方法,努力实现教育教学理念的不断优化和办学水平的迅速提升。三、考核评价内容依据《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教育集团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细则》,从制度建设、队伍管理、学校文化、资源共享、教育教学、特色创新等方面对各教育集团进行考核评价。四、考核评价程序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工作从2017年1月1日开始,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分自查自评、学期评价、年度总评三个步骤。(一)自查自评:各教育集团认真对照标准,逐项逐条对每学期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打分,分别于每年6月30日、11月30日以前向县教体局提交自查自评报告。(二)学期考评:在各教育集团自评的基础上,县教体局组织考核评价小组,按照考核评价指标,对各教育集团每学期的办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打分,考核情况全县通报。(三)年度总评:县教体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结合自评、学期考评、县教体局相关科室日常考核情况,对各教育集团年度办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五、考核评价方法实行定期考核评价和分类考核评价。定期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自查自评和组织考核评价相结合。学期考评和年度总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文档资料、与受评学校师生座谈、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分类考核评价:对各教育集团的考核评价,分集团总校、教育共同体学校、教育联盟学校三个层面进行。对各教育集团和成员校进行“捆绑考核”和“单独考核”。各教育集团的考核成绩由三部分构成,其中集团总校、教育共同体学校和教育联盟学校考核成绩在教育集团总成绩中的权重分别为0.5、0.35和0.15。同时,教育共同体学校和教育联盟学校的考核成绩分别纳入其所在学区(镇中心学校)的年度考核成绩,实行捆绑考核。六、考核评价结果应用(一)实施评优树先。对各教育集团考核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评价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优树先、奖惩兑现、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价末位的教育集团要向县教体局作出情况说明。对“不合格”等次的教育集团和集团成员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对集团总校校长和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二)实行以奖代补。设立桓台县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根据当年考核评价结果,依照《桓台县义务段学校集团化办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另发),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不同等次标准对教育集团兑现奖补,“不合格”等次的不予奖补。(三)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若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出现严重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严重信访案件、考核评价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等其中一项的,对教育集团总校、责任成员学校及其所在学区(镇中心学校)一律实行一票否决。附件: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细则桓台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5月2日附件:桓台县义务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细则(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要点及分值计分办法A1基础性指标(20分)B1制度建设(10分)1.依法制定集团章程,明确集团内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建立健全集团内行政管理、教师交流、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等方面的制度。(2分)2.制定集团3年发展规划,有集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集团计划相关内容列入各成员学校工作计划。(3分)3.成立有关议事机构,每月召开集团内工作会议,调度集团内各成员校工作开展情况。(5分)1.根据教育集团章程及各方面制度制定情况按2、1、0分三档计分。2.根据集团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总结完成实际情况按3、2、1、0分四档计分。3.根据教育集团内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按5、4、3、2、1分五档计分。B2安全维稳(10分)1.安全工作:安全工作组织保障;三防建设;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交通安全管理;校内及周边安全管理等。(5分)2.信访工作: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建立信访办理制度,信访投诉办理及时高效,无信访责任事件。(5分)1.安全工作:按照《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考核计分。2.信访工作:按照《桓台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考核计分。A2发展性指标(80分)B3队伍管理(25分)1.集团建立对成员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干部的培养、选拔、培训、考核机制,成员学校干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成长迅速(5分)。2.建立集团内教师交流制度,集团总校交流到共同体学校(2年以上)的教师数不少于共同体学校教师总数的10%。(10分)3.集团总校与联盟校结对帮扶不少于5对,成员学校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升(10分)。1.根据教育集团内干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按5、4、3、2、0分五档计分。2.达到要求的计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少计1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高加10分。3.达到要求的计10分,每减少1个结对少计2分,没有结对的计0分。B4学校文化(10分)1.集团总校的教育理念在各成员学校得到不同程度体现(5分)。2.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学校文化得到有效整合提升,既表现1-2项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5、3、1、0分四档计分。出统一的集团文化品牌,又能形成“一校一特色”(5分)。B5资源共享(10分)1.集团内建有信息共享的网络平台,集团总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与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实现资源共享(5分)。2.各成员学校社会实践和文化活动丰富,每学期至少有2次集团内师生共同参与的各类社会实践和文化活动(5分)。1-2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5、3、1、0分四档计分,B6教育教学(25分)1.集团总校组织各学科骨干教师到每所成员学校进行示范指导(包括交流、评课、讲座、同课异构等),每学期至少1次。(5分)2.定期组织成员学校的教师参加集团内教研活动,每个学科每学期不少1次,每学年至少有1项各成员学校共同参与的课题。(5分)3.集团总校在课堂教学、教研等方面指导各成员学校,成员学校教师专业成长迅速,论文、教学获奖及各种评优树先总数比上年有所增加。成员学校学生整体素质逐年提高,在各级各类活动中获奖比率比上年有所增加。(5分)4.集团内各校在教学、教研、科研工作方面取得较大的进展与突破,取得各级各类综合和单项荣誉比上年有所增加。(5分)5.初中以每年学业水平考试为基础数据,小学以每年初一入学抽测为基础数据,每学年与上一年基础数据进行比较,根据位次的升降酌情加减分。(5分)1-4项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按5、3、1、0分三档计分第5项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与上年学业成绩的增量情况计分,负增长的计0分。B7创新特色(10分)1.师生有明显的集团荣誉感及良好的精神风貌,集团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社会和家长满意度达到95%以上(4分)。2.集团化办学工作有特色,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或在国家、省、市媒体上进行宣传(6分)。1.根据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及集团学校群众满意度分4、3、2、0分四档计分。2.国家级、省级、市级按6、4、2分三档计分,最高得分为6分。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7年5月2日印发
本文标题:桓台县义务教育段学校集团化办学-考核评价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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