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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运输合同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贵州晴隆晴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晴兴工程土石方工程运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运输任务由乙方负责土石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按照方量计算。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第二条合同期限自2017年月日起至2017年月日止。第三条运输距离及价格:场地作业,运距1.2公里以内,价格按方量计算,每方2.4元。运距超出1.2公里者每增加1公里加运费1元。第四条运输车辆乙方提供自卸式工程运输车辆(双桥车,人员、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合格合法)。第五条付款方式按方量计算,第二个月末结第一个月的运费,以后每月结算一次,余款合同到期前一次性付清。第七条运输质量和安全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八条燃油供应乙方运输车辆所需燃油费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运输管理1、乙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3、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建立按时作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因车辆检修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暂停运输作业的,应提前一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暂停运输作业。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2、本合同经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托运方(盖章):承运方(签字):签字代表:身份证号:电话:0859-7826118银行账号:电话: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本文标题:土石方运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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