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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项目/工程管理 > [监理公司]监理月报、简报编写规定
监理周报、简报编写规定一、监理周报的编写:线路工程由各项目总监每周组织编写;设备工程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编写。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公司工程管理部。二、周报中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本周施工情况:包括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施工地点,使用的主要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进度(本周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二)安全生产情况:在施工中是否注重了安全第一,有无发生安全问题。(三)工程质量情况:所完成的工作量是否达到了原设计质量指标要求,没达到是什么原因,采取了何种补救措施,达到了何种效果。(四)施工中待解决的问题:需要和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协商解决的问题,如:有无更改设计(如有更改设计,要写明更改原因,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设备、材料到货的情况;是否缺料;设备联调情况等。(五)监理工作情况:监理人员有多少人,在什么地点实施监理,工作中尽到的职责及协助解决了哪些问题。本周工程进度、质量、付款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下周监理工作重点。(六)其它重要事项。(工程变更,费用支付及索赔等)三、在工程监理过程中,遇有重要事项(如召开工程协调会、事故处理现场会等)总监应及时编写监理专题报告,向建设单位及工程管理部报告工程情况。专题报告主要内容如下:(一)重要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二)本次重要事项的主要议题;(三)参加各方的重要发言,产生的决议;(四)总监认为应向建设单位及工程管理部报告的其它重要事项。四、本规定已由公司领导专题会研究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监理公司]监理月报、简报编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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