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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物品采购管理规定第一条一切物品的采购必须指定采购部门及人员、保管部门及人员。1、总部物品采购由总裁办负责,运输队车辆及配件采购由运输队指定专人负责;2、下属公司物品采购由总经办负责(注:江利公司车辆及配件采购由运输队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实行计划、采购、验收分人办理原则。第二条物品采购审批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所有采购的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必须货比两家;2、采购物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必须货比三家;3、对长期供应商每年3月31日前由总裁办、审计及财务部门联合组织评审后确定。第三条物品采购的审计规定:1、总部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由公司审计部审核,报总裁批准。2、下属公司计划内采购物品单价2000元及以上或总价5000元及以上的,还须报总裁批准,并由审计部进行审计。3、下属公司计划外的物品采购必须报总裁批准方可执行。第四条采购员职责1、选择质优价廉的物品和信用良好的供应商。2、汇总物品采购信息并制订采购计划;3、向供应商确认订单,跟踪订单生产进度及交货情况;4、物品的验收;5、物品的采购付款;6、处理所购产品质量纠纷。第五条保管员职责1、将所有物品登记造册;2、物品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符合要求;3、所有物品发放必须有领用人登记签字确认;24、物品的保管要与库存进行核对。第六条物品的领用所有物品的使用必须由领用人申请,其领导批准文字确认存档备查,使用人做好使用记录。第七条本规定由公司总裁办审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3计划外物品采购管理流程经办人提出物品申购单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总经理审批采购部门进行物品采购(超出限额按照审计管理规定进行审计)资产管理员入库验收、造册保管使用部门办理领用手续由总经办行政主管进行核实总经办主任确认并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批准4采购计划审批流程备注:1、采购计划要同月度资金计划一并上报。2、总部批准后各经营单位要按采购流程及规定办理。每月25日前提出下月采购计划,各部门核准采购部门汇总计划并审核总经理审批总裁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总公司审计部审核采购部门进行物品采购(超出限额的按照审计规定报审计部进行审计)
本文标题:物流公司物品采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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