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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早教中心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早教中心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中心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建立和完善以下安全工作制度。1、建立中心安全责任制度。中心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并将安全工作责任分解到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2、建立中心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每月都要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3、建立中心安全教育制度。中心要建立学生生活、活动圈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防火、防盗、防溺水、用电安全,用火安全等),每学期要对教职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从中心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气候、不同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不少于一次。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使全社会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4、建立中心月安检制度。中心每月要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尤其要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同时将检查情况(含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记录、存在隐患、整改措施、办理结果等)进行详细记录。5、建立中心门卫制度。根据中心实际,建立健全中心门卫制度,落实门卫工作人员职责,维护中心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6、建立中心和家长联系制度。中心要定期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学生,同时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进行登记,以便紧急情况下做到及时与家长联系。7、建立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中心在每学年开学后,要开展一次在危急情况下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尤其要开展学生教室、各功能室等人员集中场所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8、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为了有效防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中心必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长效预警机制,制订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内容包括适用范围、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事故报告程序和要求及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等。9、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中心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园长。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及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工作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及时报教育局。10、建立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制度。中心在年度末必须对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并与奖惩挂钩。
本文标题:早教机构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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