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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安心回报系列外币理财计划风险提示书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2.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5.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回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6.汇率风险:当投资者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计划到期时,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投资者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7.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8.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1-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的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了本理财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产品的决定。您签署本提示书、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提示书及相应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理财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风险提示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如下:(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确认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招商银行节节高升-安心回报美元66号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6325)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因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发生变化,或是出于维持本产品正常运营的需要,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招商银行有权单方对本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招商银行决定对产品说明书进行修订的,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在一网通网站()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投资者。·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2.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3.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4.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5.违约赎回风险:招商银行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投资者支付全额本金及约定的理财收益,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的约定,赎回-3-其购买的理财计划,则本金保证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投资本金也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的基础上谨慎投资。6.汇率风险:当投资者的投资涉及非本国货币时,存在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如果理财计划到期时,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相对于期初时出现升值或贬值,而投资者在理财到期后因自身需求而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货币兑换或按当时的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进行账面的市值评估,则在人民币计价方式下本理财计划的实际收益率将受到影响。7.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8.再投资风险: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风险收益评级R1(本评级为招商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计划资金由招商银行投资于国、内外金融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票据、信用拆借、信托计划、债券回购、货币互换、利率互换等。基本规定名称招商银行节节高升-安心回报美元66号理财计划(代码:6325)理财币种美元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成立且投资者未违约赎回本理财计划,则招商银行向投资者完全保障本金,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2.30%。在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本理财计划向投资者偿还全部美元本金,并按照“本金及理财收益”约定的计算公式向投资者支付美元理财收益。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4-理财期限87天(如招商银行未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或57天(若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认购起点1美元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8000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00份的整数倍。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招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申购/赎回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申购和赎回,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申购和赎回”。认购期2010年9月17日10:00至2010年9月27日17: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登记日2010年9月27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成立日2010年9月28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息。到期日2010年12月24日。提前终止日2010年11月24日。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本理财计划发行规模上限2000万美元,无认购下限,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计息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0。付息日及收益支付本理财计划付息日为2010年12月24日(如招商银行未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或2010年11月24日(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计息单位每100份为1个计息单位,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清算期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购买方式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招商银行“一卡通”到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个人银行大众版、专业版、财富账户办理认购。节假日中国法定公众假日、美国法定假日。对账单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本金及理财收益1.本理财计划到期或提前终止,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2.本理财计划到期或提前终止,招商银行以美元支付理财收益。3.理财收益的测算方法和测算依据本理财计划成立,则招商银行在理财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向该投资者偿付全-5-部美元本金,并按照如下公式支付美元理财收益。(1)理财收益计算公式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计息单位份额×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0投资者获得的理财收益=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投资者认购总份额÷计息单位份额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如招商银行未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实际理财天数为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至理财计划到期日(不含)的期间的天数。如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则实际理财天数为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至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日(不含)的期间的天数。(2)理财收益测算示例本理财计划成立,招商银行未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且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直至到期日,此情景下假设投资者的理财本金为8000美元,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为2.30%,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天数为87天。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100×2.30%×87÷360=0.56美元投资者获得的理财收益=0.56×8000÷100=44.80美元本理财计划成立,招商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且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直至提前终止日,此情景下假设投资者的理财本金为8000美元,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为2.30%,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天数为57天。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100×2.30%×57÷360=0.36美元投资者获得的理财收益=0.36×8000÷100=28.80美元上述收益测算中所有数据仅为示例假设水平
本文标题:招商银行安心回报系列外币理财计划风险提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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