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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关于处理来信来访的回复意见**本文简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等同志:你们于2018年7月8日反映的《关于要求解决**县市场服务中心非法侵占**县城北商贸城小区院内停车场建永久性市场出租问题的报告》所反映问题,已由我局调查,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1、确定小区停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本文内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等同志:你们于2018年7月8日反映的《关于要求解决**县市场服务中心非法侵占**县城北商贸城小区院内停车场建永久性市场出租问题的报告》所反映问题,已由我局调查,根据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答复如下:一、信访人主要诉求:1、确定小区停车场的所有权、使用权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使用。2、服务中心或海湾公司如需利用小区院内其他公共资源,要召开听证会,征求业主意见,双方达成共识后方可实施。3、其他有关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办法来解决。二、调查核实情况:针对信访人反应的问题,我局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在与县市场服务中心、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取得佐证材料后了解到的情况如下:1、为了收回项目开发成本,2005年元月20日广西**县城北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又与**县国土资源局另外签订《购买城北商贸城土地的补充合同》,对城北商贸城土地32.4亩进行分割和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即分为两块地,一块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10.8亩,该住宅地块没有设置专门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另一块综合用地(市场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21.74亩,其中设置有工业品市场和农贸市场用地8.71亩,道路绿化停车场用地13.03亩。2、由于原有城北农贸市场已经不能满足县城交易需求,2014年7月16日县市场服务中心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请求对城北商贸城空地进行硬化的请示》得到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批示由我局组织实施对城北商贸城新西洋超市后面的空地(位于综合用地范围内)硬化工作。3、为了提升市场使用效力,2016年3月24日县市场服务中心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城北商贸城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场地安装钢架棚的请示》得到县人民政府批准。三、处理依据及其他规定:综上所述,由于城北商贸城分割出来后的住宅用地,没有设置专门的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因此我局无法把住宅用地范围以外的设施(包括你们所诉求的“停车场”等)使用权确认给你们。另,信访人第2点、第3点诉求不在我局业务范围内,建议由市场服务中心作出答复。如不服本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你(们)可自收到答复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信访复查申请。逾期未申请复查,本处理意见即为此信访事项终结性意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9月13日本文档由论文格式()用户上传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本文关键词:意见书,信访,答复,事项,情况
本文标题: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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