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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务工作管理规定会务工作管理规定公司内部会议是各部门沟通的重要桥梁,为了能更好的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制定如下管理规定行政部负责公司会务管理工作。负责排出每周会议的日程表,写明会议地点、日期、内容、出席对象等,会议或专题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会议参加者。凡是部门以公司落款拟定的会议通知,须经行政部审核后方可发出。一、会议分类公司主要会议为:董事会、员工大会、周例会、部门会议等。董事会每年召开1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指定或委托其他成员负责召开。董事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员工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周例会一般于每星期一上午9:30召开,(如时间调整,行政部将另行通知各部门)主要内容为各部门上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讨论。部门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召集。二、会议要求以上会议与会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会场并签到、如确有公事而不能出席的应提前告知召集人。董事会、员工大会及周例会由行政部会撰写会议纪要;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指定专人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交行政部归档,以备查阅。部门自行开会如使用会议室,须提前一天到行政部登记,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公司实行逐级汇报制度,员工如需要向领导层作汇报,则应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汇报,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向公司领导层汇报。
本文标题:会务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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