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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图纸/图片/标牌 > GBT 18526.6-2001 糟制肉食品辐照杀菌工艺
前言糟制肉食品是经过糟制加工的熟肉制品加工过程中易滋生细菌造成污染为提高卫生质量及防止食源性疾病发生采用辐照杀菌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处理方法为了规范糟制肉食品辐照杀菌工艺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志成本标准由中国科学院上海原子核研究所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糟制肉食品辐照杀菌工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糟制肉食品辐照杀菌的工艺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糟制熟畜禽肉类食品的辐照杀菌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酱卤肉类卫生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肉与肉制品检验食品辐照通用技术要求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糟制肉食品各种畜禽肉包括内脏煮熟后再经糟卤浸渍处理制成的产品最低有效剂量为达到辐照杀菌目的所需的工艺剂量下限值本标准中指达到糟制肉食品中杀菌目的的最低剂量最高耐受剂量不影响被辐照产品质量的工艺剂量上限值本标准中指不会对糟制肉食品产生危害的最高剂量辐照前要求产品产品菌落总数应小于个包装糟制食品的内包装应使用食品级耐辐照保护性包装材料本产品采用复合薄膜真空袋式包装或聚丙烯吸塑盒及聚酯聚丙烯复合薄膜封膜包装要求全密封外包装用瓦楞纸箱包装胶带密封辐照前处理产品辐照前应抽样进行微生物检验测定其含菌量贮藏与运输产品经包装后应在冷藏条件贮运并在内进行辐照处理辐照辐照装置和管理按规定实施工艺剂量参数产品辐照加工的最低有效剂量为最高耐受剂量为辐照条件产品应在下辐照常温辐照产品应在生产后之内辐照处理辐照后要求检验辐照后产品应抽样进行微生物检验并留样备查检验方法按规定执行贮存与运输辐照处理后的产品应在下贮运辐照后产品的质量指标感官指标辐照后产品仍具有糟制肉食品的糟香味和特有的咸鲜风味卫生指标产品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规定见表表卫生指标项目出厂指标菌落总数个大肠菌群致病菌肠道致病菌或致病性球菌不得检出标识产品外包装标识应按中第章规定实施重复照射本产品不允许重复照射
本文标题:GBT 18526.6-2001 糟制肉食品辐照杀菌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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