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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行政规章制度总则为加强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部门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部门管理制度大纲。部门管理制度大纲1、部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2、部门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个人做有损部门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3、部门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销售、经营水平,不断壮大部门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4、部门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5、部门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6、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一、工作范围1.所有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布的规章制度。公司制度中规定的各类奖惩措施,适用于所有人员。2.公司每一工作岗位均以《云南恒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说明其工作关系、职责内容、工作环境、素质要求及任职资格。3.本公司各级人员应尽职尽责,努力完成《云南恒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云南恒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任务,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4.员工应遵守的工作原则: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团结一致,通力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忠于职守,服从领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职业素质和业务技能;专注工作、保证效率;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二、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定义: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5天工作制,每周至少安排休息1天,不鼓励加班,特殊原因加班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适用范围:管理系统内勤人员不定时工作制定义: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针对因生产、工作性质特殊原因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者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适用范围:市场部人员工作时间:管理系统: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各部门应保证每周六均有人员值班。周六上班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生产技术系统:每周6天制,每天工作时间6.5小时,不鼓励加班。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加班后予以调休,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工资。三、人事政策公司每年11月底之前,各部门盘点本年人力资源情况,提出下年度架构编制,报行政人事部。招聘与录用第一条根据本公司发展需要,定期对人员流动率、需求及储备情况,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各部门对人员进行定编定岗。第二条行政人事部制定招聘计划,并发布招聘诉求信息,为部门提供初步人选的各类人才资料,各部门、办事处选定面试人员,安排适当时间进行选聘。第三条各部门增补人员须向行政人事部在人员到岗30天前递交《用工申请》,超编人员需报经总经理批准。第四条新进人员甄选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各岗位按照相应的《云南恒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行政管理制度》要求招聘,初试由行政人事部核定人选,复试由用人部门经理核定人选,经由总经理批准,最后确定录用人员。第五条经甄选合格初步决定录用的人选,视职位情况应做有效的背景调查。复试未录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面试谢函。应征资料处理及背景调查,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而进行保密。第六条经核定录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录取通知,并在报到时缴验下列资料。报到通知单员工承诺书(一份,由公司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职业技术等级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非本市户籍者提供)、户口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验原件存留复印件,复印件请用A4纸一证一张,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须复印);健康证明(管理系统、营销系统员工适用A项;生产系统员工适用B项)1.体检表(任职城市区级以上正规人民医院,须提供乙肝两对半检查结果)2.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南山区卫生防疫站办理)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须加盖原单位公章);一寸彩色近照3张(请在每张相片背后用碳素笔注明姓名);中国银行存折账号、卡号复印件(公司以转账形式将工资打进个人账户);第七条各部门的招聘均按照规定执行,任何部门不得在新员工未办理或未办齐录用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录(试)用,否则将追究该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试用第八条新员工到岗后在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1年,试用期为1个月;劳动合同签订2年者,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签订3年以上者,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任何部门不得私自延长试用期。第九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对试用人员进行新员工入公司培训。未参加入公司培训的员工不能转正。第十条员工试用期为根据合同签订期限确定,最多可延长至六个月。如果入公司时间在每月1至15日(含15日)的,试用期含当月;如果入公司时间在每月16日至月底的,试用期不含当月。第十一条行政人事部对试用期员工每一个月进行一次考核,由部门经理对员工的业务能力及综素质进行考核,填写《试用期考核表》。试用期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考核期满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者,所在部门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立即发出解聘信息。第十二条试用期内因各种原因请假超过两周,则试用期须延长一个月。转正第十三条部门在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届满前一周,应向人事行政部领取并填写《转正申请审批表》,部门、行政人事部核准后,为员工出转正薪资核定单,一并交由总经理批准,被批准转正后,转正日期从试用期满次日开始算起。人事异动为了适应公司的稳定发展,发挥员工潜能而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人事异动主要包括晋升、降职及调职第十四条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职务或工作,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抗命。人事异动须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核准后,经由总经理审批。公司人员任免通知由总经理签发,凡涉及人事异动的人员,于5日内工作交接完结。第十五条普通员工、主任级人事异动由部门负责人提议,经由总经理批准;经理级人事异动由总经理提议,行政人事部核定,总经理最终批准。辞退、解聘、辞职辞退第十六条下列情况的违纪员工将予以辞退,安排其恳谈和及时办理离职手续。情节严重者,公司可通报批评,以儆效尤1)怒骂嘲笑客户,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形象2)有盗窃、勒索、欺咋、侵占等不端行为3)煽动或强迫他人怠工或罢工4)无故旷工3日,视为自动离职5)故意损耗设备、公物,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害6)言行不端,拒绝主管调派,影响经营正常开展7)屡劝不听不改,无法完成主管交代任务,或未达到工作标准8)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或散布不利谣言、商业机密,造成不良影响9)在外从事与公司利益冲突的事务或在外兼职10)累记满3次警告单的11)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或收受贿赂,向客户索取其他报酬12)在办公区域、员工宿舍打架或聚赌,或有重大伤害风化、行为不检等不端行为13)怠忽职务或造成重大失误,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14)严重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而且情节严重15)奖惩制度中惩罚规定的符合辞退的第十七条辞退员工须报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核准后,经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实施;员工因故辞职,须提前一周或一个月递交申请(试用期/聘用期),经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审批。第十八条员工因严重违纪被公司开除时,须向全体员工通告。如其行为对公司造成损失,则公司有权追偿,如拒不配合,公司保留起诉权利。第十九条所有员工在辞离职时,须按规定办理完交接手续并经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不得离岗。辞退或辞职员工须办理相关工作交接,行政人事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通知财务部进行核薪,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辞退或辞职员工领取薪资,须扣除以下项目。1)拖欠未付的公司财务借款2)对公司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4)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解聘第二十条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按《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条款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任何责任: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以上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聘用时隐瞒相关方面实际情况者除外):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3)员工经公司同意正在休假期内的;4)员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昆明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办理,不得依据以上条文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本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公司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公司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第二十四条被公司解聘的员工均在人事行政部备案,且三年内不得录用。辞职1)员工旷工连续三天,视为自动离职;并追讨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员工拒不配合时,公司保留起诉权利。2)员工主动辞职时,如解除合同前12个月内接受过公司出资的培训,应向公司偿付培训费。如有相关合同的,按相关合同办理。(凡由公司支付费用对员工个人进行业务、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均属于由公司出资的培训。3)所有员工在辞职时,须按规定办理完交接手续并经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一律不得离岗公司驻外机构发生人员变化(辞职、自动离职等),当地主管经理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行政人事部。4)离职手续需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行政人事部出具离职证明。公司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或其它要求。四、培训与考核培训第二十五条具体分为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安排,确定实施步骤,进行效果评定第二十六条凡录用员工须接受公司为期一天的入职培训。具体的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公司发展历程、规划、经营管理)、公司管理制度(行政、人事)、公司经营范围、产品说明及市场情况、岗位任职内容第二十七条凡在职员工须不同程度接受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的在职培训。具体的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岗位技能、管理经验及职业礼仪第二十八条凡从事特殊工序或专业工种的员工都需接受指派的专业培训第二十九条每年视具体情况,公司采取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第三十条内部培训:即公司各部门配合,自行编撰培训教程实施培训第三十一条外部培训:即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社会管理公开课或聘请资深讲师授课第三十二条公司对适时对培训实施进行评价,以评估时效性及有效性,并借此完善培训教程1)一级评价即评价受训人员的反应,重视参与程度2)二级评价即对受训人员所学的内容进行检查,了解掌握程度3)三级评价即衡量受训人员工作的业绩的变化,工作效率的提高程度第三十三条公司培训评定为员工考绩内容,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三十四条凡公司出资培训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如员工参加培训后,违反协规定的,公司有权按协议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绩效考核第三十五条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销售业务部门根据销售指标完成情况,设定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衡量计划与实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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