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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书书犐犆犛11.080犆5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犌犅27948—2020代替GB27948-2011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犌犲狀犲狉犪犾狉犲狇狌犻狉犲犿犲狀狋狊犳狅狉犪犻狉犱犻狊犻狀犳犲犮狋犪狀狋20200409发布20201101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书书书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27948—2011《空气消毒剂卫生要求》。本标准与GB27948—201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了“原料要求”的内容(见第4章);———修改了“理化指标”的要求(见5.1,2011年版的4.1);———修改了“杀灭微生物要求”的文字表述(见5.2,2011年版的4.2);———增加了“金属腐蚀性”的要求(见5.3.2);———修改了“消毒效果评价方法”(见6.2,2011年版的5.2);———增加了“金属腐蚀性检验方法”要求(见6.3.2);———删除了“使用方法”中详细操作方法和步骤,改为概括性表述(见第7章,2011年版的第6章);———将“标签说明书”和“注意事项”合并(见第8章,2011年版的第7章和第8章);———增加了附录A“空气消毒剂中和剂鉴定试验”(见附录A);———增加了附录B“金属腐蚀性试验”(见附录B)。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流波、王妍彦、陈贵秋、胡国庆、李炎、姚楚水、李新武、刘运喜、朱仁义、曹晋桂、杨洪彩、李爱斌、朱子犁、张伟、武雪冰、孔丽娜、宋恒志、黄晔晖、夏信群、俞云表、李德峰。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27948—2011。Ⅰ犌犅27948—2020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室内空气消毒的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说明书和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以杀灭空气中微生物为主要目的,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室内空气消毒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6366 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GB/T26371 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卫生标准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282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空气消毒 犪犻狉犱犻狊犻狀犳犲犮狋犻狅狀杀灭密闭空间内空气中悬浮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3.2空气消毒剂 犪犻狉犱犻狊犻狀犳犲犮狋犪狀狋用于空气消毒的消毒剂。3.3气溶胶喷雾 犪犲狉狅狊狅犾狊狆狉犪狔可发生雾粒直径范围在50μm以下,其中雾粒直径小于20μm的粒子占90%以上,喷雾流量100mL/min以上的喷雾方法。3.4熏蒸消毒 犳狌犿犻犵犪狋犻狅狀犱犻狊犻狀犳犲犮狋犻狅狀利用加热方法使消毒液汽化进行空气消毒的方法。3.5气体消毒 犵犪狊犱犻狊犻狀犳犲犮狋犻狅狀化学因子以气体状态进行空气消毒的方法。4 原料要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应符合GB/T26371的要求;二氧化氯消毒剂应符合GB/T26366的要求;其他成分的消毒剂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1犌犅27948—20205 技术要求5.1 理化指标消毒剂有效成分含量、pH值和稳定性等理化指标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5.2 杀灭微生物要求5.2.1 实验室杀菌试验:在20℃~25℃、相对湿度50%~70%条件下,消毒剂作用≤1h,对空气中白色葡萄球菌(8032)的杀灭率应≥99.90%。使用气溶胶喷雾法消毒时,消毒剂用量应≤10mL/m3。5.2.2 现场试验:在自然条件下,消毒剂作用≤1h,对空气中自然菌的消亡率应≥90.0%。使用气溶胶喷雾法消毒时,消毒剂用量应≤10mL/m3。5.3 安全性要求5.3.1 毒理安全性5.3.1.1 急性经口毒性属实际无毒。5.3.1.2 急性吸入毒性属实际无毒。5.3.1.3 致突变试验为阴性。5.3.2 金属腐蚀性应进行金属腐蚀性试验,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腐蚀性等级。6 检验方法6.1 理化指标检测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测定。6.2 消毒效果评价方法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有关规定进行测定,其中空气消毒剂中和剂鉴定试验方法见附录A。6.3 安全性检验方法6.3.1 毒理学指标检验方法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有关规定进行测定。6.3.2 金属腐蚀性检验方法按附录B进行检验。7 使用方法可采用气溶胶喷雾、加热汽化熏蒸或气体熏蒸方式进行消毒。2犌犅27948—20208 标签说明书和注意事项8.1 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应注明只能用于无人条件下进行空气消毒。8.2 配制和使用空气消毒剂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包括戴好防护口罩、防护眼镜及防护手套;必要时使用全面型呼吸防护器。如不慎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连续冲洗,严重时应及早就医。8.3 消毒时,应密闭门窗;消毒操作完成后,操作人员应尽快离开;消毒结束后应待室内消毒剂降低至对人无影响时,方可进入,情况允许时可开窗通风。8.4 过氧乙酸、过氧化氢和二氧化氯等消毒剂对金属物品有腐蚀性,对织物有漂白作用,臭氧对橡胶制品有损坏,消毒时应尽量避免消毒剂直接作用于物体表面。8.5 熏蒸消毒时,应注意防火、防止烫伤。8.6 稀释液应现用现配。3犌犅27948—2020附 录 犃(规范性附录)空气消毒剂中和剂鉴定试验犃.1 液体冲击式采样方法的中和剂试验犃.1.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1m3气雾柜消毒效果评价试验,采样器为液体冲击式采样器。犃.1.2 配制菌悬液取白色葡萄球菌(8032)(第3代~第8代)的营养琼脂培养基斜面新鲜培养物(18h~24h),用5.0mL吸管吸取3.0mL~5.0mL营养肉汤加入斜面试管内,反复吹吸,洗下菌苔,用无菌脱脂棉过滤后,用营养肉汤稀释成浓度为5×103CFU/mL~3×104CFU/mL的试验用菌悬液。犃.1.3 中和剂鉴定试验分三组进行犃.1.3.1 第1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消毒剂用量,在1m3气雾柜喷硬水,作用到消毒时间后,立即用含10mL中和剂的液体冲击式采样器采样(采样体积与预设消毒效果鉴定试验采样体积相同),作用10min。吸取0.1mL试验用菌悬液于上述中和剂溶液内,做活菌培养计数。犃.1.3.2 第2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消毒剂用量,在1m3气雾柜喷空气消毒剂,作用到消毒时间后,立即用含10mL中和剂的液体冲击式采样器采样(采样体积与预设消毒效果鉴定试验采样体积相同),作用10min。吸取0.1mL试验用菌悬液于上述中和产物溶液内,做活菌培养计数。犃.1.3.3 第3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消毒剂用量,在1m3气雾柜喷硬水,作用到消毒时间后,立即用含10mL采样液的液体冲击式采样器采样(采样体积与预设消毒效果鉴定试验采样体积相同),作用10min。吸取0.1mL试验用菌悬液于上述采样器溶液内,做活菌培养计数。犃.2 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方法的中和剂试验犃.2.1 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20m3~30m3气雾室的消毒效果评价试验,采样器为六级筛孔空气撞击式采样器。犃.2.2 配制菌悬液菌悬液配制方法与A.1.2相同,用营养肉汤稀释成浓度为5×102CFU/mL~3×103CFU/mL的试验用菌悬液。犃.2.3 中和剂鉴定试验分三组进行犃.2.3.1 第1组:分别吸取试验用菌悬液0.1mL,均匀涂抹于两块含中和剂的营养琼脂平板,做活菌培养计数。观察中和剂对试验菌生长有无抑制作用。犃.2.3.2 第2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消毒剂用量,在20m3~30m3的气雾室中进行喷雾,喷雾完作用至消毒预定时间后,立即用含中和剂营养琼脂平板的六级空气筛孔撞击式采样器采样(空气采样体积与空气消毒鉴定试验预设消毒后采样体积相同),作用10min。分别吸取0.1mL试验用菌悬液涂抹于六4犌犅27948—2020块已采消毒剂的平板,做活菌培养计数(结果计算取六块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犃.2.3.3 第3组:分别吸取试验用菌悬液0.1mL,均匀涂抹于两块普通营养琼脂平板表面,做活菌培养计数。犃.3 结果判定犃.3.1 第1、2、3组有相似量试验菌生长,结果以50CFU/平皿~300CFU/平皿为宜。其组间菌落数误差率应不超过15%。第1、2、3组间菌落数误差率计算公式如下:组间菌落数误差率=(三组间菌落平均数-各组菌落平均数)的绝对值之和三组菌落数平均数之和×100%犃.3.2 连续3次试验取得合格评价。5犌犅27948—2020附 录 犅(规范性附录)金属腐蚀性试验犅.1 金属腐蚀性试验方法选择犅.1.1 应根据消毒剂或消毒器械消毒的对象及环境选择相应的金属或合金进行腐蚀性试验。无特定使用对象的,应对常用的碳钢、铝、铜和不锈钢材料进行测试。犅.1.2 根据化学消毒方式不同选择相应的金属腐蚀性试验方法,见表B.1。表犅.1 金属腐蚀性试验方法试验方法适用消毒方式气雾腐蚀性试验气雾柜(1m3)气雾室(20m3)气溶胶喷雾、超声雾化、汽化或气体消毒气溶胶喷雾的化学消毒剂a) 气溶胶喷雾的化学消毒剂b) 消毒器械和采用超声雾化、汽化(干雾)或气体消毒的化学消毒剂a a配合超声雾化、汽化(干雾)或气体器械进行消毒的化学消毒剂,应选择与空气消毒效果鉴定试验相同的器械,相应设备由厂家提供。犅.2 试验器材试验器材要求参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犅.3 试样的处理、测量试样(金属片)的前处理、腐蚀试样清洗和称重测量方法参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犅.4 气雾腐蚀性试验犅.4.1 试验设备相邻的一对气雾柜(1m3)或气雾室(20m3),一个用于试验,一个用于对照。一对气雾柜或气雾室所处环境(包括温度、湿度、光照、密闭性和通风条件等)应一致。柜(或室)宜以不锈钢或铝合金和玻璃构建。应安装温度和湿度调节装置以及通风机装置和相应管道。犅.4.2 试样放置犅.4.2.1 3片试样沿气雾柜或气雾室一条对角边的内、中、外等距离依次悬挂,在气雾柜内的悬挂高度为试样在气雾柜高度中央位置,在气雾室内的悬挂高度为试样离地0.8m~1.2m位置。试验组和对照组的摆放方式和位置应相同。犅.4.2.2 试样放置的位置其测试表面不应直接受到喷雾。6犌犅27948—2020犅.4.2.3 试样的支架应由惰性非金属材料制成,如玻璃、塑料或有涂层的木制品。悬挂试样的材料应使用人造纤维、棉纤维或其他惰性绝缘材料。犅.4.3 试验步骤犅.4.3.1 同时调节两个气雾柜(或室)的温度、相对湿度至试验要求的温度(20℃~25℃)和相对湿度(70%~80%)。犅.4.3.2 按B.4.2的要求放置试验组和对照组的试样。犅.4.3.3 试验组根据气雾柜(或室)的体积按照消毒剂产品使用说明书(浓度和使用量)和循环次数配制所需消毒液,根据喷雾装置流量计算喷雾时间;消毒机器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循环次数调节参数,设定开机时间。如使用配制消毒液不稳定的消毒剂如氧化类等,应当天使用当天配制。犅.4.3.4 将喷雾装置或消毒机器和通风装置连接至智能定时插座或开关,根据每个循环时间(循环时间为喷雾或开机时间、消毒时间和消毒后30min通风时间总和)和45次循环设定智能定时插座或开关。开启开关,进行循环处理试样。犅.4.3.5 循环结束后,取出金属片,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要求分别进行试样清洗和称重。犅.4.3.6 在整个试验期间,试验不得中断。当必需中断试验时间较长时,应同时将试验组和对照组的被测试样从气雾柜(或室)中取出,并按照试验完成后处
本文标题:GB 27948-2020 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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